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99604. (略) 现有项目厂区内建设“年产1.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现已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核准的《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4-*-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689.28m2,总建筑面积为56048.78m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工程。现有项目厂房主要包括2栋生产厂房(其中生产厂房2为预留厂房)、1栋倒班宿舍、1栋化学品及废弃物库、1栋木箱仓库、1栋机修车间、1栋变电站、3栋门卫室及水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电解铜箔15000吨/年,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反转型铜箔(RTF)、甚低轮廓铜箔(VLP)、极低轮廓铜箔(HVLP)。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溶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28m高排气筒”排放,设2套酸雾喷淋吸收塔+2根28m高排气筒(P32-P33),每套设计风量为30000m3/h;生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28m高排气筒”排放,设10套酸雾喷淋吸收塔+10根28m高排气筒(P34-P43),其中8套每套设计风量为30000m3/h,另外2套每套设计风量为24000m3/h;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28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4套酸雾喷淋吸收塔+4根28m高排气筒(P44-P47),其中2套每套设计风量为40000m3/h,另外2套每套设计风量为30000m3/h。同时,依托现有生产厂房1的4套酸雾喷淋吸收塔+4根28m高排气筒(P25-P28),每套设计风量为40000m3/h;项目设有一台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筒(P48)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池体密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49)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新建1套自来水制纯水系统、3套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1套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废水经含含铜废水回收处理系统(铜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铜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含锌镍废水经含锌镍废水回收处理系统(含锌镍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锌镍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含铬废水经和含铬废水回收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铬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预处理,与综合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桃江。经含铜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锌镍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铬废水制纯水单元处理后的淡水进入淡水反渗透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箔清洗、表面处理水洗工序。 3.噪声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冷却塔、环保设施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扩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装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自来水纯水制备废滤芯及废RO膜、废硅藻土(HW17,336-062-17)、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树脂(HW13,900-015-13)、生产废水制纯水系统产生的废RO膜(HW13,900-015-13)、废滤芯(HW49,900-041-49)、污水处理中产生的重金属污泥(HW17、HW49,336-069-17、336-063-17、772-006-49)、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900-041-49)、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废含油抹布(HW49,900-041-49)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建设单位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 号公告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辅料、危险品、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各生产厂房一楼溶铜间(含化学品储存)、生箔车间、表处车间及水处理中心一楼、储罐区、地下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6.风险防范措施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硫酸、盐酸、硫酸镍、铬酸酐、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为防止各类化学危险品泄漏,化学品仓库需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 扩建项目储罐区设置围堰或地下罐区,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泄漏的物料收集至围堰区域或地下罐区内。溶铜生箔区低位槽区设置基坑,基坑日常为空置状态,可作为事故应急池,基坑能储存事故状态下至少16小时生产废水量。现有项目水处理中心设置1个1800m3地下事故应急池,可容纳扩建项目所需事故应急池容积。若事故发生16小时后,故障仍未修复,建设单位应停止生产。 |
公众参与情况: | 扩建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一次、二次公示;报批阶段进行了三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日 - **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洪都北大道113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 (略) 年产1.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州电子信息产业科技城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广州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99604. (略) 现有项目厂区内建设“年产1.5万吨电解铜箔项目”,现已取得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局核准的《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统一代码为:2204-*-04-01-*),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4689.28m2,总建筑面积为56048.78m2,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主要依托现有项目厂房进行生产,无土建工程。现有项目厂房主要包括2栋生产厂房(其中生产厂房2为预留厂房)、1栋倒班宿舍、1栋化学品及废弃物库、1栋木箱仓库、1栋机修车间、1栋变电站、3栋门卫室及水处理中心等配套设施。扩建项目建成后年产电解铜箔15000吨/年,产品类型主要包括:反转型铜箔(RTF)、甚低轮廓铜箔(VLP)、极低轮廓铜箔(HVLP)。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溶铜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28m高排气筒”排放,设2套酸雾喷淋吸收塔+2根28m高排气筒(P32-P33),每套设计风量为30000m3/h;生箔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28m高排气筒”排放,设10套酸雾喷淋吸收塔+10根28m高排气筒(P34-P43),其中8套每套设计风量为30000m3/h,另外2套每套设计风量为24000m3/h;表面处理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酸雾净化塔+28m高排气筒”排放,新增4套酸雾喷淋吸收塔+4根28m高排气筒(P44-P47),其中2套每套设计风量为40000m3/h,另外2套每套设计风量为30000m3/h。同时,依托现有生产厂房1的4套酸雾喷淋吸收塔+4根28m高排气筒(P25-P28),每套设计风量为40000m3/h;项目设有一台备用发电机,废气经排气筒(P48)引至楼顶排放;污水处理站产臭池体密闭,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排气筒(P49)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新建1套自来水制纯水系统、3套重金属废水处理系统、1套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含铜废水经含含铜废水回收处理系统(铜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铜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含锌镍废水经含锌镍废水回收处理系统(含锌镍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锌镍废水处理单元处理),含铬废水经和含铬废水回收处理系统(含铬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铬废水处理单元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预处理,与综合废水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东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桃江。经含铜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锌镍废水制纯水单元、含铬废水制纯水单元处理后的淡水进入淡水反渗透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箔清洗、表面处理水洗工序。 3.噪声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冷却塔、环保设施等机械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及减振措施,同时通过优化平面布置、设置绿化带等措施,控制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扩建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装包装材料、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自来水纯水制备废滤芯及废RO膜、废硅藻土(HW17,336-062-17)、废活性炭(HW49,900-039-49)、废树脂(HW13,900-015-13)、生产废水制纯水系统产生的废RO膜(HW13,900-015-13)、废滤芯(HW49,900-041-49)、污水处理中产生的重金属污泥(HW17、HW49,336-069-17、336-063-17、772-006-49)、废化学品包装材料(HW49,900-041-49)、废润滑油(HW08,900-217-08)、废含油抹布(HW49,900-041-49)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其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由有相关回收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扩建项目依托现有项目危废暂存间,建设单位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 号公告修改单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原辅料、危险品、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类存放,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重点防治区(各生产厂房一楼溶铜间(含化学品储存)、生箔车间、表处车间及水处理中心一楼、储罐区、地下储罐区、危险废物暂存仓库、事故应急池等)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和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被污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6.风险防范措施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主要为硫酸、盐酸、硫酸镍、铬酸酐、氢氧化钠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发生泄漏引发的风险,为防止各类化学危险品泄漏,化学品仓库需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 扩建项目储罐区设置围堰或地下罐区,地面采取防腐防渗措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泄漏的物料收集至围堰区域或地下罐区内。溶铜生箔区低位槽区设置基坑,基坑日常为空置状态,可作为事故应急池,基坑能储存事故状态下至少16小时生产废水量。现有项目水处理中心设置1个1800m3地下事故应急池,可容纳扩建项目所需事故应急池容积。若事故发生16小时后,故障仍未修复,建设单位应停止生产。 |
公众参与情况: | 扩建项目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进行了一次、二次公示;报批阶段进行了三次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项目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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