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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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

(略)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项目概算的请示》(厦住建〔202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12-*-06-01-*)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东园村南侧,东园溪西侧,本次批复概算范围为二期A1-2、A1-3地块,总用地面积25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5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307平方米,主要建设保障性住房484套,建筑面积47562平方米(含架空层1161平方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略) 、社区商业、物业等配套用房18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238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一)A1-2地块:用地面积11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05平方米。

  1.地上建筑面积30817平方米,主要为保障性住房204套、建筑面积15278平方米(含架空层550平方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略) 、社区商业、物业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539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12988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二)A1-3地块:用地面积135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40平方米。

  1.地上建筑面积35490平方米,主要为保障性住房280套、建筑面积32284平方米(含架空层611平方米),社区商业、物业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206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13250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41561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推进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主动公开)

(略) 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项目概算的请示》(厦住建〔2022〕1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准东园保障性住房-A1-2、A1-3地块工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212-*-06-01-*)投资概算,具体批复如下: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位于翔安区东园村南侧,东园溪西侧,本次批复概算范围为二期A1-2、A1-3地块,总用地面积250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254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6307平方米,主要建设保障性住房484套,建筑面积47562平方米(含架空层1161平方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略) 、社区商业、物业等配套用房1874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238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一)A1-2地块:用地面积115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805平方米。

  1.地上建筑面积30817平方米,主要为保障性住房204套、建筑面积15278平方米(含架空层550平方米),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略) 、社区商业、物业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15539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12988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二)A1-3地块:用地面积1350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740平方米。

  1.地上建筑面积35490平方米,主要为保障性住房280套、建筑面积32284平方米(含架空层611平方米),社区商业、物业等配套用房建筑面积3206平方米;

  2.地下建筑面积13250平方米,主要为人防及停车库。

  二、总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41561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三、其他事项 

  本投资概算为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核定依据。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本概算控制项目投资,抓紧推进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尽快开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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