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新城J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幸福新城J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项目背景
幸福新城J1-2地 (略) (略) 芝罘区幸福中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面积为28497m2,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21.30939°E,37.57014°N。该地块2000年前主要为荒地,之后逐步建成相关企业,直至拆迁。地块内历史企业有二手琴销售、三合塑料厂、 (略) 、建材仓库、 (略) 、 (略) 、机械加工厂、 (略) 、 (略) 、烟台 (略) 、烟 (略) 等。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烟自然规旧改芝条字〔2020〕第5号,**日),该地块拟规划作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 (略) 委托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对幸福新城J1-2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委托 (略) 进行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从而形成本次调查。
2、检测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79个(不包括质控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钴、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及表2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草甘膦、苯酚、*醛、邻苯二*酸二*酯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指标中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异*酯、邻苯二*酸二癸酯、邻苯二*酸双十一烷酯、灭多威、毒死蜱,地块内均未检测出。
根据地块水文地质情况以及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指标中色度、pH值、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碘化物、汞、砷、锡、镉、六价铬、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镍、钴、二*苯、苯*烯、苯并[a]芘、苯并[b]荧蒽、萘、毒死婢、草甘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下水中指标灭多威、苯酚、*醛未检出,但指标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耗氧量、氨氮、钠、氟化物含量超过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3、评审过程
**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第三地 (略) 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幸福新城J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邀请王兴润、姚春梅、张大磊、宋建国、汤宽厚5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
1、项目背景
幸福新城J1-2地 (略) (略) 芝罘区幸福中路以北、沈海高速以东,面积为28497m2,地块中心点地理坐标为121.30939°E,37.57014°N。该地块2000年前主要为荒地,之后逐步建成相关企业,直至拆迁。地块内历史企业有二手琴销售、三合塑料厂、 (略) 、建材仓库、 (略) 、 (略) 、机械加工厂、 (略) 、 (略) 、烟台 (略) 、烟 (略) 等。
根据《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条件及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烟自然规旧改芝条字〔2020〕第5号,**日),该地块拟规划作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及《关于印发< (略) 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烟环发[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据此,为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污染状况,烟台 (略) 委托烟台云沣生态环境 (略) 对幸福新城J1-2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调查地块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实地勘查、人员访谈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并委托 (略) 进行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从而形成本次调查。
2、检测结果
根据地块现场调查和资料整理,调查地块内共布设19个土壤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79个(不包括质控样品),检测结果表明,本地块土壤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四氯化碳、氯仿、氯*烷、1,1-二氯*烷、1,2-二氯*烷、1,1-二氯*烯、顺-1,2-二氯*烯、反-1,2-二氯*烯、二氯*烷、1,2-二氯*烷、1,1,1,2-四氯*烷、1,1,2,2-四氯*烷、四氯*烯、1,1,1-三氯*烷、1,1,2-三氯*烷、三氯*烯、1,2,3-三氯*烷、氯*烯、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苯、苯*烯、*苯、间二*苯+对二*苯、邻二*苯、硝基苯、苯胺、2-氯酚、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萘、石油烃(C10-C40)、氰化物、钴、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的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及表2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锌、草甘膦、苯酚、*醛、邻苯二*酸二*酯含量低于《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指标中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异*酯、邻苯二*酸二癸酯、邻苯二*酸双十一烷酯、灭多威、毒死蜱,地块内均未检测出。
根据地块水文地质情况以及地下水流向,在地块内布设3个地下水采样点(不包括对照点),共采集3个地下水样品(不包括质控样品),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检测指标中色度、pH值、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碘化物、汞、砷、锡、镉、六价铬、铅、三氯*烷、四氯化碳、苯、*苯、镍、钴、二*苯、苯*烯、苯并[a]芘、苯并[b]荧蒽、萘、毒死婢、草甘膦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石油类未超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地下水中指标灭多威、苯酚、*醛未检出,但指标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铝、耗氧量、氨氮、钠、氟化物含量超过GB/T14848-2017中的Ⅳ类标准。
根据初步采样分析结果,本地块内土壤中污染物浓度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经过不确定性分析,本次调查严格把控污染识别、样品采集、运输保存及分析等过程,在当前发展水平下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不确定性,因此,本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采样分析,可按照拟变更土地利用类型进行开发利用。
3、评审过程
**日,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 (略) 第三地 (略) 以视频会议形式组织召开了《幸福新城J1-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邀请王兴润、姚春梅、张大磊、宋建国、汤宽厚5位专家对本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认为本报告工作程序及调查方法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报告编制较规范,内容较齐全,结论总体可信,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但仍需补充修改完善。会后,编制单位对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经专家组复核后通过。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