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发改委关于核定石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收费标准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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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县发改委关于核定石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收费标准的复函


石发改函〔2022〕238号

石城县发改委关于核定石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收费标准的复函

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报来《关于核定石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收费标准的的请示》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地调查、成本监审、召开听证座谈会等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100元/床·天。

二、服务内容

1.康复医疗服务。为偏瘫、脑瘫、截瘫、中风后遗症等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白内障、肢体矫治手术等转诊服务,康复护理、家庭康复病床等。

2.康复训练指导服务。立足残疾人家庭,充分利用社区康复设施,指导各类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制定计划、传授方法、制作训练器具、矫形器使用、评估效果等。 ????????????????????????????????

3.心理支持服务。通过了解、分析、鼓励和指导等方法,帮助他们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鼓励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配合康复训练。

4.知识普及服务。为残疾人及家属、亲友举办健康等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知识小册子、普及读物等,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用品用具服务。根据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提供用品用具的信息,提出选用用品用具的意见、实施转介服务等。

6.咨询转介服务。根据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心理支持及用品用具等方面不同的康复需求,联系有关机构和人员,对暂时无法进行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做好登记和跟踪服务。

以上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试行期限

本文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请认真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石发改函〔2022〕238号

石城县发改委关于核定石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收费标准的复函

石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报来《关于核定石城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康复训练收费标准的的请示》收悉。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8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地调查、成本监审、召开听证座谈会等并报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为100元/床·天。

二、服务内容

1.康复医疗服务。为偏瘫、脑瘫、截瘫、中风后遗症等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白内障、肢体矫治手术等转诊服务,康复护理、家庭康复病床等。

2.康复训练指导服务。立足残疾人家庭,充分利用社区康复设施,指导各类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制定计划、传授方法、制作训练器具、矫形器使用、评估效果等。 ????????????????????????????????

3.心理支持服务。通过了解、分析、鼓励和指导等方法,帮助他们树立康复信心,正确面对自身残疾,鼓励亲友理解关心残疾人,支持配合康复训练。

4.知识普及服务。为残疾人及家属、亲友举办健康等知识讲座,开展康复咨询活动,发放康复知识小册子、普及读物等,传授残疾预防知识和康复训练方法。

5.用品用具服务。根据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提供用品用具的信息,提出选用用品用具的意见、实施转介服务等。

6.咨询转介服务。根据残疾人在康复医疗、康复训练、心理支持及用品用具等方面不同的康复需求,联系有关机构和人员,对暂时无法进行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转介,做好登记和跟踪服务。

以上服务之外的其他服务项目收费,按市场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试行期限

本文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试行期满,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请认真做好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和公示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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