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11445281MB2D26273K/2022-0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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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宏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11445281MB2D26273K/2022-00319

依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 (略) 宏 (略) 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大长陇村灰上片区路段北侧;

3.用地面积:7123平方米(10.68亩),(计容用地面积6984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应增加退缩距离,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

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8.本地块须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20平方米;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

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配建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一个或以上(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9.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6894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且≤5.0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100米。

13.公示时间:**日至**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监督电话:0663-*

联系地址: (略) 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宏 (略)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7123).jpg




依照《 (略) 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我局 (略) 宏 (略) 规划许可申请事项批前公示如下:

1.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

2.用地位置:普宁大道大长陇村灰上片区路段北侧;

3.用地面积:7123平方米(10.68亩),(计容用地面积6984平方米);   

4.类别:出让;

5.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202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6.红点划线为用地范围线;

7.红实线为多层建筑物控制线,高层建筑应增加退缩距离,建筑物应按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建筑控制线范围内可结合人防设施设置一至二层地下室作为停

车场地及配套设备用房;

8.本地块须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220平方米;按不低于物业总建筑面积2‰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最低不少于50平

方米,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建筑面积不小于35平方米;配建停车位数必须满足户均一个或以上(含室外地面停车位,室外地面停车位数占比不得超过总停车位数的10%),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9.规划 (略) 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方可正式设计;

10.标注尺寸单位为米;

11.应自行协调处理好毗邻用地关系。

12.主要规划技术指标(按计容用地面积:6894平方米计算):

建筑密度≤40%

容 积 率≥1.0且≤5.0

绿 地 率≥25%

建筑高度<100米。

13.公示时间:**日至**日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采用书面形式,个人申述材料应亲笔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申述材料应由法人代表及单位签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电话:0663-*监督电话:0663-*

联系地址: (略) 流沙西街道赵厝寮路段河滨北路-- (略) 自然资源局

(略) 宏 (略)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7123).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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