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灿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广东华灿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华灿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坑镇骏发三路一横巷3号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东坑镇骏发三路一横巷3号(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 55.262",东经113°55" 29.49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RTV硅橡胶粘合剂的加工生产,年生产RTV硅橡胶粘合剂1147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冷却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投料/搅拌工序喷淋用水定期更换,收集暂存后 (略) 处理,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废气: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粉尘。①有组织排放项目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15m,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60%;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5%),则项目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捏合、加热、研磨工序非*烷总烃及粉尘排放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工序臭气浓度排放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②无组织排放项目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为10%,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措施后,捏合、加热、研磨、搅拌工序非*烷总烃厂区外有机废气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项目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进行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减少开关门窗,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瓶类包装废物多,可回收利用性强,应加强这部分固废的分类收集工作。堆放场所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中转物:项目废原料罐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次品、废导热油、废空压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这类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广东华灿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东坑镇骏发三路一横巷3号 |
建设单位 | 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熙霖节能环保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l (略) (略) 东坑镇骏发三路一横巷3号(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9" 55.262",东经113°55" 29.49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占地面积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RTV硅橡胶粘合剂的加工生产,年生产RTV硅橡胶粘合剂1147吨/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 (略) 政雨水管网。项目冷却工序冷却方式为间接冷却,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投料/搅拌工序喷淋用水定期更换,收集暂存后 (略) 处理,不外排。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废气: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臭气浓度、粉尘。①有组织排放项目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废气收集效率为90%,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DA001,排气筒高15m,非*烷总烃处理效率为60%;颗粒物处理效率为85%),则项目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捏合、加热、研磨工序非*烷总烃及粉尘排放均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工序臭气浓度排放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②无组织排放项目一次/二次投料、一次/二次搅拌、脱水、加热、研磨、捏合、分装工序中未被收集的废气为10%,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机械通风措施后,捏合、加热、研磨、搅拌工序非*烷总烃厂区外有机废气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无组织粉尘排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噪声:项目除选用噪声低的设备,进行减振和减噪声处理,合理布局,重视总平面布置,尽量减少开关门窗,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专业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中纸张、塑料、金属、玻璃瓶类包装废物多,可回收利用性强,应加强这部分固废的分类收集工作。堆放场所要定期进行清洁消毒,杀灭害虫,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中转物:项目废原料罐经收集后交供应商回收处理。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胶、次品、废导热油、废空压机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废过滤材料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危险废物,这类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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