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威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排水排放标准变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第什营工业区威县威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威县威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外排水排放标准变更河北省邢台市威县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第什营工业区威县威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威县 (略) 外排水排放标准变更
(略) (略) (略) 威县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第什营工业区威县 (略) 49500
威县 (略) 杨小林
15 15
**
改建
2021年(原威县绿源污水处理厂)威县 (略) 出水主要水质指标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标准(TN≤15mg/L),其他指标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3/2797-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标准要求(COD≤40mg/L,氨氮≤2mg/L(3.5mg/L),≤0.4mg/L)”。目前收水服务范围为园区河北 (略) 、 (略) 的两家工业废水。由于现实际运行阶段威县 (略) 收水量较小导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现结合实际情况将部分工序停用,将本厂作为威县惠 (略) (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前期预处理工序,对排放标准变更,将排放标准变更为威县惠 (略) (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协议标准。协议标准未规定的指标执行威县 (略) 收水范围内现行行业标准的直接排放标准或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收集装置+臭氧消解装置+光 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音方式。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

威县 (略) 外排水排放标准变更
(略) (略) (略) 威县威县经济开发区南区(第什营工业区威县 (略) 49500
威县 (略) 杨小林
15 15
**
改建
2021年(原威县绿源污水处理厂)威县 (略) 出水主要水质指标已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标准(TN≤15mg/L),其他指标仍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黑龙港及运东流域水污染排放标准》(DB13/2797-2018)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标准要求(COD≤40mg/L,氨氮≤2mg/L(3.5mg/L),≤0.4mg/L)”。目前收水服务范围为园区河北 (略) 、 (略) 的两家工业废水。由于现实际运行阶段威县 (略) 收水量较小导致处理系统无法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工业废水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后方可排放”。现结合实际情况将部分工序停用,将本厂作为威县惠 (略) (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前期预处理工序,对排放标准变更,将排放标准变更为威县惠 (略) (威县综合污水处理厂)进水协议标准。协议标准未规定的指标执行威县 (略) 收水范围内现行行业标准的直接排放标准或GB8978-1996的一级标准。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收集装置+臭氧消解装置+光 氧催化氧化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厂房隔音方式。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