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佳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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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佳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诸暨佳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日,诸暨 (略) 根据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诸暨 (略) (略) 店口镇18-015-2号地块新征用地面积 25728.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0066.6平方米,新建厂房50814.4平方米,实施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8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2019〕281号。

本项目于2019年9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7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MA2BE0G68F001P。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设备未实施,本次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已建设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为先行验收,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先行验收部分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

(1)环评中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降温等预处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际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降温等预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较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置效果更加高效,优化了废气处理装置。

(2)项目焊接工艺实际未实施,废锡丝、焊接烟尘收尘暂未产生。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及注塑生产中的冷却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略) 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降温等预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经现场调查后,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注塑机、空压机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级约为 60-88dB(A)。企业通过以下措施隔音降噪: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

④生产时不打开门窗。

⑤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经过业主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角料和屑、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乳化液、废润滑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锡丝、焊接烟尘收尘暂未产生。

企业已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危废仓库面积170平方米),并且设置标识牌。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和屑、塑料边角料、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委托兰溪 (略) 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辅料的性质分类贮存,防止原辅料泄漏液进入附近水体或土壤。

企业设置470m3事故应急池,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经计算可得,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烷总烃的去除率为91.0%-91.3%,满足环评中VOCs总净化率原则上不低于 75%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污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SS、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夜间界噪声监测值、夜间频发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和屑、塑料边角料、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委托兰溪 (略) 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3.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待建设项目生产线全部建成,生产规模达到原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日---**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诸暨 (略) 电话:0575-*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 (略) http://**


诸暨佳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开说明

**日,诸暨 (略) 根据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诸暨 (略) (略) 店口镇18-015-2号地块新征用地面积 25728.2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0066.6平方米,新建厂房50814.4平方米,实施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19年8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了《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审批文号为:诸环建〔2019〕281号。

本项目于2019年9月份开工建设,2022年7月份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企业已申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MA2BE0G68F001P。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四)验收范围

因市场原因,项目部分设备未实施,本次为先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环评报告及批复确定的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已建设部分的生产能力及配套的环保设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为先行验收,根据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对照,先行验收部分项目性质、建设地点、生产工艺、主要设备及原辅材料等与原审批环评和批复基本一致。其中:

(1)环评中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降温等预处理后经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 的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实际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降温等预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装置较低温等离子装置处置效果更加高效,优化了废气处理装置。

(2)项目焊接工艺实际未实施,废锡丝、焊接烟尘收尘暂未产生。

对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原审批情况及《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进行对照: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废水及注塑生产中的冷却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略) 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略) 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二)废气

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有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烷总烃。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降温等预处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三)噪声

经现场调查后,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过程中注塑机、空压机等各类设备运转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噪声级约为 60-88dB(A)。企业通过以下措施隔音降噪:

①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设备选购时应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

②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

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或基础。

④生产时不打开门窗。

⑤日常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经过业主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

根据项目实地勘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角料和屑、塑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乳化液、废润滑油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锡丝、焊接烟尘收尘暂未产生。

企业已建设规范化固废堆放场所(危废仓库面积170平方米),并且设置标识牌。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和屑、塑料边角料、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委托兰溪 (略) 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企业严格按照不同原辅料的性质分类贮存,防止原辅料泄漏液进入附近水体或土壤。

企业设置470m3事故应急池,配备了必要的消防应急措施,企业定期对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修理,使其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在线监测装置

企业已规范化建设废水、废气排放口;无在线监测要求。

(3)其他设施

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经计算可得,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烷总烃的去除率为91.0%-91.3%,满足环评中VOCs总净化率原则上不低于 75%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污水排放口中pH值、CODCr、SS、石油类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要求。总磷、氨氮最大日均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 (DB33/887-2013)标准要求。

2.废气

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注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项目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日-2日),项目所在地四周厂界昼夜间界噪声监测值、夜间频发噪声监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

企业按规范设置固体废物贮存场所,妥善处置固体废弃物,金属角料和屑、塑料边角料、 (略) 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委托兰溪 (略) 处置;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6.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物排放符合批复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项目正常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在环评影响分析范围内。

六、验收结论

经检查,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环保手续基本完备,基本执行了“三同时”的要求,主要环保治理设施已基本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废水、废气、噪声能达标排放,固废暂存与处置基本规范,验收资料基本齐全,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诸暨 (略) 新增年产13亿套新型电子元器件产品生产项目基本具备(先行)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进一步完善验收监测报告内容。

2.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单位完善相关竣工环保验收档案资料,按要求落实验收公示及信息平台申报等相关工作。

3.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待建设项目生产线全部建成,生产规模达到原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后,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八、信息公开

1、公开时间

公示时间:**日---**日。

2、当地环保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诸暨分局 电话:0575-*

3、建设单位

诸暨 (略) 电话:0575-*

4、公开网址

浙江绍兴 (略)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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