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恒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保靖县恒康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恒康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靖县恒康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保靖县恒康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保靖县恒康 (略)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加工车间、煅烧车间、余热烘干车间、球磨加工车间、半成品储库、成品储库、原料堆场、生活办公楼、生产控制及化验室、地磅房等。生产控制及化验室、地磅房利用现有设施,生活办公楼、破碎、球磨工序部分利用现有设备及构筑物,其余生产设备设施全部拆除,新建煅烧车间、余热烘干车间等工序。项目原料中磁选后的回转窑窑 (略) ,其他锅炉炉渣及各种废弃石料、建筑废渣、废陶瓷等原料来源于工业集中区内或集中区外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石料、建筑废渣、废陶瓷等破碎后利用煤矸石助燃煅烧,在球磨工段掺合各 (略) 回转窑窑渣磁选后的尾渣,年产建筑用矿粉12.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内扬尘、汽车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及装修废气等。(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设置围墙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1.8m;(2)尽量减少施工粉料与土方堆存数量及堆存时间,并及时洒水保持湿度;(3)及时清运弃土、垃圾与废料,对露天放置的原材料进行遮蔽挡风,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4)运载车辆加盖蓬布,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运输车辆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5)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6)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堆放,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施工期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2)选用低噪声、工艺先进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密闭,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应采取围挡措施;(3)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4)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5)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建筑物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6)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废物、生活垃圾。(1)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工业园指定地点填埋;(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大部分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首先立足厂内绿化用土,其余由钟灵山工业园统一调配至其他施工场地;(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总施工期6个月,施工活动均在保靖县恒康水泥厂原有厂址上进行,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煅烧烟气脱硫废水、球磨设备冷却废水以及少量生活污水。(1)脱硫废水采用“再生池+沉淀池+澄清池”处理工艺,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球磨设备冷却废水经循环冷却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白沙溪。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煅烧烟气,球磨加工、破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储库粉尘、成品散装粉尘以及厂内转运道路扬尘等。(1)煅烧烟气。拟设计采用“SN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钠钙双碱湿法脱硫”治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高于40%,除尘效率99.9%以上,脱硫效率85%以上,经净化处理后的煅烧尾气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治理后的煅烧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限值标准;(2)生产粉尘。破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通过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持续喷雾洒水,球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安装高效袋式除尘器,经2#35m排气筒高空排放;(3)堆场扬尘。堆场安装固定喷雾洒水装置,定期对原料堆场进行洒水,遇大风、干旱天气,利用防尘网对堆场进行遮盖,同时做好厂区周围山体植被的保护,充分利用植被吸收、阻挡粉尘,降低粉尘扬散范围;(4)储库粉尘。在半成品储库、成品储库上方各设置1套单机袋式除尘器收集储库进料及卸料过程中产生的逸散粉尘,经除尘净化后的废气在库顶排放;(5)成品散装粉尘。项目成品散装机自带收尘装置,散装过程中洒落的粉尘经收尘后沿着散装机排口进行排放;(6)道路扬尘。通过地面水泥硬化、及时清扫、适时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噪声和风机噪声等。生产噪声通过选用先进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车间密闭生产、设备基础减震、隔声以及消声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进行控制。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除尘器下灰、废机油、生活垃圾等。(1)脱硫石膏。在未能明确固废性质之前,建议按照危废进行贮存和管理。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进行毒性浸出,若非危废按一般固废处置,若鉴定为危废则送有资质单位处置;(2)除尘器下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利用,可作为生产原料或产品全部返回生产工序;(3)废机油。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统一交给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保靖县恒康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乾州新区文心路1号邮编:*
联系电话:074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保靖县恒康 (略) 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 |
建设地点 | 保靖县迁陵镇钟灵山工业园 |
建设单位 | 保靖县恒康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 (略) |
项目概况 | 保靖县恒康 (略)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产建筑用矿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破碎加工车间、煅烧车间、余热烘干车间、球磨加工车间、半成品储库、成品储库、原料堆场、生活办公楼、生产控制及化验室、地磅房等。生产控制及化验室、地磅房利用现有设施,生活办公楼、破碎、球磨工序部分利用现有设备及构筑物,其余生产设备设施全部拆除,新建煅烧车间、余热烘干车间等工序。项目原料中磁选后的回转窑窑 (略) ,其他锅炉炉渣及各种废弃石料、建筑废渣、废陶瓷等原料来源于工业集中区内或集中区外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弃石料、建筑废渣、废陶瓷等破碎后利用煤矸石助燃煅烧,在球磨工段掺合各 (略) 回转窑窑渣磁选后的尾渣,年产建筑用矿粉12.5万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内扬尘、汽车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汽车尾气及装修废气等。(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设置围墙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1.8m;(2)尽量减少施工粉料与土方堆存数量及堆存时间,并及时洒水保持湿度;(3)及时清运弃土、垃圾与废料,对露天放置的原材料进行遮蔽挡风,施工现场不得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4)运载车辆加盖蓬布,车辆驶出装、卸场地前用水将车厢和轮胎冲洗干净,运输车辆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5)对于施工便道等裸露施工区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6)对于散装粉状建筑材料利用仓库、封闭堆场、储藏罐等形式堆放,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作业废水。施工期废水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噪声主要为推土机、挖掘机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进度;(2)选用低噪声、工艺先进的机械、设备,高噪声设备尽量密闭,相对固定的施工机械应采取围挡措施;(3)业主和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4)注意机械保养,使机械保持最低声级水平;(5)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采取围挡,对距离居民区较近的建筑物外采用移动式隔声屏障,减轻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及居民的影响;(6)施工场所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建筑废物、生活垃圾。(1)可回收废料如钢筋头、废木板等尽量由施工单位回收利用,其它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运至工业园指定地点填埋;(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大部分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首先立足厂内绿化用土,其余由钟灵山工业园统一调配至其他施工场地;(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总施工期6个月,施工活动均在保靖县恒康水泥厂原有厂址上进行,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营运期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煅烧烟气脱硫废水、球磨设备冷却废水以及少量生活污水。(1)脱硫废水采用“再生池+沉淀池+澄清池”处理工艺,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2)球磨设备冷却废水经循环冷却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排至园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至白沙溪。 2、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煅烧烟气,球磨加工、破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储库粉尘、成品散装粉尘以及厂内转运道路扬尘等。(1)煅烧烟气。拟设计采用“SNCR脱硝+高效袋式除尘器+钠钙双碱湿法脱硫”治理工艺,设计脱硝效率高于40%,除尘效率99.9%以上,脱硫效率85%以上,经净化处理后的煅烧尾气经1#3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治理后的煅烧烟气各项污染物排放均能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相关限值标准;(2)生产粉尘。破碎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通过安装喷雾洒水装置持续喷雾洒水,球磨加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粉尘安装高效袋式除尘器,经2#35m排气筒高空排放;(3)堆场扬尘。堆场安装固定喷雾洒水装置,定期对原料堆场进行洒水,遇大风、干旱天气,利用防尘网对堆场进行遮盖,同时做好厂区周围山体植被的保护,充分利用植被吸收、阻挡粉尘,降低粉尘扬散范围;(4)储库粉尘。在半成品储库、成品储库上方各设置1套单机袋式除尘器收集储库进料及卸料过程中产生的逸散粉尘,经除尘净化后的废气在库顶排放;(5)成品散装粉尘。项目成品散装机自带收尘装置,散装过程中洒落的粉尘经收尘后沿着散装机排口进行排放;(6)道路扬尘。通过地面水泥硬化、及时清扫、适时洒水降尘等措施降低扬尘的产生。 3、营运期声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噪声和风机噪声等。生产噪声通过选用先进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车间密闭生产、设备基础减震、隔声以及消声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及时对设备进行维护等措施进行控制。 4、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脱硫石膏、除尘器下灰、废机油、生活垃圾等。(1)脱硫石膏。在未能明确固废性质之前,建议按照危废进行贮存和管理。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进行毒性浸出,若非危废按一般固废处置,若鉴定为危废则送有资质单位处置;(2)除尘器下灰。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收利用,可作为生产原料或产品全部返回生产工序;(3)废机油。废机油属危险废物,在厂区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4)生活垃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统一交给园区环卫部门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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