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上有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皖上有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安徽皖上有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皖上 (略) 《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桥头镇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安徽皖上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峰胜 (略)
五、项目概况
安徽皖上 (略) 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 (略) (略) 桥头镇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52亩,建设1#饮料车间、1#包装车间、2#饮料车间、2#包装车间、仓储用房、办公楼及管理用房等,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天然气锅炉等,项目建成后可达成年产3.6万吨饮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3%。
项 (略) 发给我备案。备案号:2208-*-04-0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项目选用低氮燃烧燃气锅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 ||||||||||||||||||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 硫化氢、氨 |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臭池体密闭加盖,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地表水环境 | 厂区废水 | COD、 氨氮、BOD5、SS、动植物油 |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桥头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经东大沟入女山湖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级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通过降噪设备安装、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厂区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危废泄露污染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建议项目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多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减小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有关要求。 (1)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口应按规范设计,并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项目设立一个厂区污水排放口,接入园区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入清流河。 (2)按照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规范化设置2根废气排气筒、污水排放口、噪声排放口、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对企业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的排口分别设置平面固定式提示标志牌或树立式固定式提示标志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为0.48cm×0.3cm的长方形冷轧钢板,树立式提示标志牌为0.42cm×0.42cm的正方形冷轧钢板,提示牌的背景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铺助标志的文字为白色,文字字型为黑体,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标志牌名称、排污口编号和主要污染物名称,并交付当地环保部门注明。
图5-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 (略) 发给我:备案文件;
3、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 0550-*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明光大道人防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安徽皖上有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皖上 (略) 《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略) 桥头镇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安徽皖上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峰胜 (略)
五、项目概况
安徽皖上 (略) 年产3.6万吨饮料生产项 (略) (略) 桥头镇产业园,项目占地面积52亩,建设1#饮料车间、1#包装车间、2#饮料车间、2#包装车间、仓储用房、办公楼及管理用房等,购置生产设备、建设天然气锅炉等,项目建成后可达成年产3.6万吨饮料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0.3%。
项 (略) 发给我备案。备案号:2208-*-04-0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项目选用低氮燃烧燃气锅炉,废气经集气管道收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实施方案》 | ||||||||||||||||||
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 | 硫化氢、氨 | 项目运营期污水处理站产臭池体密闭加盖,废气经负压抽风收集后接入低温等离子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
地表水环境 | 厂区废水 | COD、 氨氮、BOD5、SS、动植物油 |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与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桥头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经东大沟入女山湖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 B级标准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通过降噪设备安装、墙体隔音、距离衰减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厂区应急事故池、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危废泄露污染项目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 |||||||||||||||||||||
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点和景观,项目运营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但建议项目区内加强绿化建设,多种植灌木、花草,减少裸露地面,能起到降低扬尘、净化空气、减小噪声、改善环境的作用。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污水处理站、应急事故池、危废暂存间做重点防渗处理 | |||||||||||||||||||||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和《 (略) 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精神,企业所有排放口(包括水、气、声、渣)必须按照“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排污口要立标管理,设立国家标准规定的标志牌,根据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特点,设置提示性或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一般污染源设置提示性标志牌,毒性污染物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对治理设施安装运行监控装置、排污口的规范化要符合有关要求。 (1)合理设置排污口位置,排污口应按规范设计,并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本项目共设置2根排气筒(DA-001、DA-002),项目设立一个厂区污水排放口,接入园区污水管 (略) 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尾水入清流河。 (2)按照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规定,规范化设置2根废气排气筒、污水排放口、噪声排放口、一般固废堆场、危险废物暂存间等。 对企业车间废气处理装置的排口分别设置平面固定式提示标志牌或树立式固定式提示标志牌,平面固定式标志牌为0.48cm×0.3cm的长方形冷轧钢板,树立式提示标志牌为0.42cm×0.42cm的正方形冷轧钢板,提示牌的背景和立柱为绿色,图案、边框、支架和铺助标志的文字为白色,文字字型为黑体,标志牌辅助标志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名称、标志牌名称、排污口编号和主要污染物名称,并交付当地环保部门注明。
图5-1各排污口(源)标志牌设置示意图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 (略) 发给我:备案文件;
3、 (略) 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 0550-*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明光大道人防大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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