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1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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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南安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12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南安市总医院官桥分院迁建项目)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略) 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15时—12月19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周厝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周厝村

  (5)总投资:31148.01万元

  (6)建设规模: (略) (略) 迁建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次项目为一期工程。医院总占地面积57020m2,其中一期占地面积28663.04m2,一期总建筑面积35883.68m2

  (7)医疗规模: (略) (略) 迁建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次项目为一期工程。本次一期项目 (略) 床位数为200张,门诊人数500人·次/天

  (8)职工人数: (略) 职工200人,其中医务人员150人,行政后勤人员50人

  (9)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 (略) 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6.2废气

  施工期,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

  6.3噪声

  施工期,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按相关规定将其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专用容器(周转箱)内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处置;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原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南安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 (略) (略) (略) 迁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日15时—12月19日15时(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周厝村

  三、建设单位: (略)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五、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迁建项目

  (2)建设性质:迁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建设地点: (略) 官桥镇周厝村

  (5)总投资:31148.01万元

  (6)建设规模: (略) (略) 迁建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次项目为一期工程。医院总占地面积57020m2,其中一期占地面积28663.04m2,一期总建筑面积35883.68m2

  (7)医疗规模: (略) (略) 迁建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本次项目为一期工程。本次一期项目 (略) 床位数为200张,门诊人数500人·次/天

  (8)职工人数: (略) 职工200人,其中医务人员150人,行政后勤人员50人

  (9)工作制度:年工作365天,日工作24小时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6.1废水

  项目综合废水拟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的预处理标准 (略) 官桥镇霞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6.2废气

  施工期,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有组织废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限值要求。

  6.3噪声

  施工期,环境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运营期,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6.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按相关规定将其分类包装、标识,并盛装于专用容器(周转箱)内置于医疗废物暂存间暂存, (略)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运处置;污泥、废活性炭、废UV灯管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七、公众参与情况:无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无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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