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关于中部新城分区TGh(07)02、TGh(07)03单元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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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关于中部新城分区TGh(07)02、TGh(07)03单元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草案的公示

为落实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深入贯彻滨海新区创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中部新城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按照国家、地方控规编制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上位规划要求,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会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完 (略) 设计及控规编制,现对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一、区位及现状

中部新城属于滨海新区核心区,是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南拓区域, (略) 中心城区约40公里,距临港工业区约2公里,距中心商务区约4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本次规划范围为中部新城分区TGh(07)02、TGh(07)03单元(以下简称02、03单元),规划范围东至海滨大道,南至物流北路,西至中央大道,北至津沽一线,以闸南路为界,西部为02单元,东部为03单元,总用地规模约556.92公顷。

区域现状主要为原天津港 (略) 、天津 (略) 、天津 (略) 所属土地为主,东侧及北侧零星散布一些现状仓储企业,现场基本为空地。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7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5.《 (略) 绿化条例》(2022年修正)

6.《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2022)(**日施行)

7.《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 1116—2021)

8.《 (略) 细分导则管理规定(试行)》(2018)

9.《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10.《 (略)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29-296-2021)。

11.自然资源部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12.《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管理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25号)

13.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14.《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15.《 (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6.《 (略) 消防规划(2021-2035年)》

17.《 (略) 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8.《 (略) 供水规划(2020-2035年)》

19.《滨海新区水资源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20.《 (略)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

21.《 (略) 滨海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编)

22.《滨海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年)》(修编版)

23.《 (略)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DB12/T 598-2015)

24.《 (略) 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

2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26.《滨海新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实施指导手册》(2019年)

27.《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成果)

28.《 (略) 滨海新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阶段成果)

29.《 (略) 滨海新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

30.《滨海新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阶段成果)

31.《滨海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9-2035年)》(征求意见稿)

32.《 (略)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5年)》(2019年修订)

33.《滨海新区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及公交场站规划(2014-2020)》

34.《 (略) (略) 建设技术导则》(**日)

35.《滨海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实施方案》(2020)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的文件、图纸

三、控规编制的主要内容

1. (略) 定位,明确主导功能

本单元为新建型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规划着眼于新时代发展特色和人民群众对中部新城的新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立足港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发展,本单元规划定位为以战略性新兴科创产业为动力,以轨道交通线网与站点为基础,以蓝绿交融的人居空间为本底,将本单元打造为集品质引领、服务赋能、创新颐业于一体的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示范区。

规划重点处理基地与周边功能的协同,交通系统与周边路网的衔接、轨道交通沿线与站点的开发,中央大道、海滨大 (略) 通道周边功能及与本单元的相互关系,建立完善的生态景观系 (略) 体系, (略) 政交通设施支撑体系。

2.确定人口规模,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总量

规划合理确定人口规模, (略) 定位,人口密度控制在0.83万人/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为4.6万人,主要承接临港、南疆港等周边工业园区产业人口。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本 (略) 建设用地控制在530公顷左右。

(略) 定位, (略) 功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本单元规划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地上建筑总量控制在560万平方米以内。

3.打造合理高效的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双核双带“三区、三廊、三极”的规划空间结构。三区是指共享生活区、港航物流区和汽车园区;三廊是滨河商业与生态休闲廊、智慧生活走廊和中央大道及海滨大道生态廊;三极是指综合服务中心极、智慧生活中心极和创新共享中心极。

4.科学布局各类用地功能

(1)居住用地

结合现状及居住区15分钟生活圈紧凑布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30公顷,结合居住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模式,均衡布置居住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社区配套服务。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为38公顷,主要结合轨道站点及大型公共空间布局。

(3)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4公顷,主要结合中心绿地及居住区布置。

(4)产业用地

产业用地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面积约为5.5公顷,主要布局在大沽河绿廊一侧,作为区域产业研发、办公、配套的承载空间。

(5)混合用地

混合用地指复合型用地类型,可以兼容新型产业、商业功能,作为完全混合用地,也可作为单一类型用地进行使用。混合用地面积约为21公顷,主要布局在中央大道一侧。

(6)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面积约为19公顷,布局于规划范围东侧,为区域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注:本小节所列指标均为草案指标,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单元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落实各类配套设施,考虑区域及人口规模需求, (略) 、文化中心以及体 (略) 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将5分钟生活圈设施集中设置形成邻里中心,15分钟生活圈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社区中心。共规划完中1处,小学3处,幼儿园6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社区文化活动站6处, (略) 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6处,体育场馆1处, (略) 1处,托老所6处,同时结合5-10-15分钟生活圈规划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3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6处。

5.绿地系统规划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等管控要求,构建多层级绿色空间体系。规划绿地总面积达到1.28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完善15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体系、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分级设置居住区公共绿地。构建完整连续的绿道网络。 (略) 绿环、道路绿廊,形成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绿道, (略) 公园和居住区公园。

6. (略) 政系统规划

(1)构建舒适便捷的路网格局

形成“三横四纵”的主干路网骨架。城市干道红线宽度30-53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0-30米。新增支路原则上在控规图则中不显示,在细分导则层面加密,形成“小街廓、密路网”的路网结构,实现路网密、节点通、快慢有序的交通运行体系。

(2)建设绿色低碳的公共交通网

倡导绿色出行,落实轨道交通场站和公交场站,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的城区,新建道路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小于2米,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不小于2.5米。优化步行环境,构建连续舒适的林荫路步行系统。精细化设计道路交叉口,缩短行人过街距离。

(3)科学设置停车设施

区域内停车以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新建建筑 (略) 停车设施标准配建停车位;规划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控制不小于0.5平方米,充分考虑学校、公园、商业等设施布局,公共停车场结合绿地分散布置,合理满足区域公共停车需求。

(4)建设绿色、智能、 (略) 政基础设施

科学预测各类设施负荷,充分利用现状管道和站场,统筹布置各类设置设施,打造高效、节能、安全、 (略) 政设施体系。

四、城市设计导引

1. (略) 整体风貌格局

按照《 (略) 规划设计导则》相关要求,依托生态景观结构,结合区域、路径、边界、节点、 (略) 设计要素,促进自然景观向基地内部延伸,构建形态紧凑、活力丰 (略) 风貌。整体场地高度布置按照《 (略) 重点区域天际线规划导则》要求,整体趋势为以中央大道为核心轴,往周边依次递减。在保证场地内部整体趋势的同时,在核心商业区、轨道站点周边点缀较高强度的开发,形成统一有序,又变化丰富的总体空间形态。综合考虑地区功能布局、道路框架、景观资源条件等因素,形成区域地标、街道界面,地块限高、骑楼街墙,风格色彩 (略) 空间秩序导控。

2. (略) 公共空间管控

构建连续贯通的公共空间体系。 (略) 绿环串联社区中心和邻里中心,实现慢行绿道网络、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串连融合。鼓励公共空间与多功能运动场地设施混合设施,加强公共空间复合利用,塑造滨水空间、中央文体活力空间、轨交沿线商业空间、低碳绿色社区空间等丰富的公共空间类型,匹配多元需求,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时段的使用需求。

3.建设尺度宜人的街道空间

优化街道横断面,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路权,保障无障碍系统连通。加强对街道空间的统筹管控,严格管控沿街建筑界面,协 (略) 政设施,精细化设计街道家具,建设充满活力的街道空间。建筑沿次干路、 (略) 生活性道路布置时,多、低层建筑为主,宜形成连续的街道界面,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贴线率不宜小于60%,步行街、商业街沿线建筑贴线率不宜小于80%。

4.打造蓝绿交融的生态城区

联系大沽排污河及西侧水渠,东侧排淡渠,搭接绿带网络衔接腹地,实现滨水生态与生活相互延伸,形成多样水景观,配合不同的植物种类,构成一带三横两纵的生态网络,串联各类服务功能和社区生活功能。保护和突显基地特有的自然环境,赋予独特个性,采用景观缝合手法,营造渗 (略) 公园,实现公园绿地和片区整体开放空间的衔接与过渡,营造无 (略) 公园体系。

公示

公示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联系电话:022-*邮箱:*@*ttp://**

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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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深入贯彻滨海新区创建“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高起点、高标准推进中部新城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按照国家、地方控规编制的相关要求以及相关上位规划要求,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会同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完 (略) 设计及控规编制,现对草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天。

一、区位及现状

中部新城属于滨海新区核心区,是滨海新区核心区的南拓区域, (略) 中心城区约40公里,距临港工业区约2公里,距中心商务区约4公里,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通畅。本次规划范围为中部新城分区TGh(07)02、TGh(07)03单元(以下简称02、03单元),规划范围东至海滨大道,南至物流北路,西至中央大道,北至津沽一线,以闸南路为界,西部为02单元,东部为03单元,总用地规模约556.92公顷。

区域现状主要为原天津港 (略) 、天津 (略) 、天津 (略) 所属土地为主,东侧及北侧零星散布一些现状仓储企业,现场基本为空地。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7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4.《 (略) 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5.《 (略) 绿化条例》(2022年修正)

6.《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行)》(2022)(**日施行)

7.《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规程》(DB12/T 1116—2021)

8.《 (略) 细分导则管理规定(试行)》(2018)

9.《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

10.《 (略) 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设计规范》(DB29-296-2021)。

11.自然资源部启用的“三区三线”划定成果

12.《 (略) 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滨海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调整管理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25号)

13.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

14.《滨海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

15.《 (略)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6.《 (略) 消防规划(2021-2035年)》

17.《 (略) 电力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18.《 (略) 供水规划(2020-2035年)》

19.《滨海新区水资源利用专项规划(2020-2035年)》(征求意见稿)

20.《 (略)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

21.《 (略) 滨海新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年)》(在编)

22.《滨海 (略) 专项规划(2017-2030年)》(修编版)

23.《 (略) 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DB12/T 598-2015)

24.《 (略) 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暂行规定》(2009)

2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26.《滨海新区十五分钟生活圈实施指导手册》(2019年)

27.《滨海新区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成果)

28.《 (略) 滨海新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19-2035)》(阶段成果)

29.《 (略) 滨海新区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阶段成果)

30.《滨海新区公共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阶段成果)

31.《滨海新区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9-2035年)》(征求意见稿)

32.《 (略) 医疗卫生机构布局规划(2015-2035年)》(2019年修订)

33.《滨海新区综合客运交通枢纽及公交场站规划(2014-2020)》

34.《 (略) (略) 建设技术导则》(**日)

35.《滨海新区产业空间布局指引实施方案》(2020)

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以及相关的文件、图纸

三、控规编制的主要内容

1. (略) 定位,明确主导功能

本单元为新建型单元,规划主导功能为居住、商业以及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规划着眼于新时代发展特色和人民群众对中部新城的新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立足港产城融合和职住平衡发展,本单元规划定位为以战略性新兴科创产业为动力,以轨道交通线网与站点为基础,以蓝绿交融的人居空间为本底,将本单元打造为集品质引领、服务赋能、创新颐业于一体的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示范区。

规划重点处理基地与周边功能的协同,交通系统与周边路网的衔接、轨道交通沿线与站点的开发,中央大道、海滨大 (略) 通道周边功能及与本单元的相互关系,建立完善的生态景观系 (略) 体系, (略) 政交通设施支撑体系。

2.确定人口规模,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和建设总量

规划合理确定人口规模, (略) 定位,人口密度控制在0.83万人/平方公里,规划总人口为4.6万人,主要承接临港、南疆港等周边工业园区产业人口。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结合滨海新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要求,本 (略) 建设用地控制在530公顷左右。

(略) 定位, (略) 功能,创造良好人居环境。本单元规划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地上建筑总量控制在560万平方米以内。

3.打造合理高效的功能结构

规划形成双核双带“三区、三廊、三极”的规划空间结构。三区是指共享生活区、港航物流区和汽车园区;三廊是滨河商业与生态休闲廊、智慧生活走廊和中央大道及海滨大道生态廊;三极是指综合服务中心极、智慧生活中心极和创新共享中心极。

4.科学布局各类用地功能

(1)居住用地

结合现状及居住区15分钟生活圈紧凑布局。规划居住用地面积约为130公顷,结合居住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模式,均衡布置居住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用地,为居民提供社区配套服务。

(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为38公顷,主要结合轨道站点及大型公共空间布局。

(3)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约为24公顷,主要结合中心绿地及居住区布置。

(4)产业用地

产业用地主要为一类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面积约为5.5公顷,主要布局在大沽河绿廊一侧,作为区域产业研发、办公、配套的承载空间。

(5)混合用地

混合用地指复合型用地类型,可以兼容新型产业、商业功能,作为完全混合用地,也可作为单一类型用地进行使用。混合用地面积约为21公顷,主要布局在中央大道一侧。

(6)留白用地

规划留白用地面积约为19公顷,布局于规划范围东侧,为区域未来发展预留弹性空间。

(注:本小节所列指标均为草案指标,最终以批复方案为准。)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本单元按照15分钟生活圈要求落实各类配套设施,考虑区域及人口规模需求, (略) 、文化中心以及体 (略) 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鼓励将5分钟生活圈设施集中设置形成邻里中心,15分钟生活圈设施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社区中心。共规划完中1处,小学3处,幼儿园6处,文化活动中心1处,社区文化活动站6处, (略) 1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社区卫生服务站6处,体育场馆1处, (略) 1处,托老所6处,同时结合5-10-15分钟生活圈规划大型多功能运动场地1处、中型多功能运动场地3处、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6处。

5.绿地系统规划

(略) 永久性保护生态区域等管控要求,构建多层级绿色空间体系。规划绿地总面积达到1.28平方公里,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完善15分钟生活圈公共绿地体系、新建居住区严格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分级设置居住区公共绿地。构建完整连续的绿道网络。 (略) 绿环、道路绿廊,形成绿荫密集、连续贯通的绿道, (略) 公园和居住区公园。

6. (略) 政系统规划

(1)构建舒适便捷的路网格局

形成“三横四纵”的主干路网骨架。城市干道红线宽度30-53米;次干路红线宽度20-30米。新增支路原则上在控规图则中不显示,在细分导则层面加密,形成“小街廓、密路网”的路网结构,实现路网密、节点通、快慢有序的交通运行体系。

(2)建设绿色低碳的公共交通网

倡导绿色出行,落实轨道交通场站和公交场站,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的城区,新建道路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小于2米,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不小于2.5米。优化步行环境,构建连续舒适的林荫路步行系统。精细化设计道路交叉口,缩短行人过街距离。

(3)科学设置停车设施

区域内停车以建筑物配建停车位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新建建筑 (略) 停车设施标准配建停车位;规划人均公共停车场面积控制不小于0.5平方米,充分考虑学校、公园、商业等设施布局,公共停车场结合绿地分散布置,合理满足区域公共停车需求。

(4)建设绿色、智能、 (略) 政基础设施

科学预测各类设施负荷,充分利用现状管道和站场,统筹布置各类设置设施,打造高效、节能、安全、 (略) 政设施体系。

四、城市设计导引

1. (略) 整体风貌格局

按照《 (略) 规划设计导则》相关要求,依托生态景观结构,结合区域、路径、边界、节点、 (略) 设计要素,促进自然景观向基地内部延伸,构建形态紧凑、活力丰 (略) 风貌。整体场地高度布置按照《 (略) 重点区域天际线规划导则》要求,整体趋势为以中央大道为核心轴,往周边依次递减。在保证场地内部整体趋势的同时,在核心商业区、轨道站点周边点缀较高强度的开发,形成统一有序,又变化丰富的总体空间形态。综合考虑地区功能布局、道路框架、景观资源条件等因素,形成区域地标、街道界面,地块限高、骑楼街墙,风格色彩 (略) 空间秩序导控。

2. (略) 公共空间管控

构建连续贯通的公共空间体系。 (略) 绿环串联社区中心和邻里中心,实现慢行绿道网络、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的串连融合。鼓励公共空间与多功能运动场地设施混合设施,加强公共空间复合利用,塑造滨水空间、中央文体活力空间、轨交沿线商业空间、低碳绿色社区空间等丰富的公共空间类型,匹配多元需求,满足不同人群不同时段的使用需求。

3.建设尺度宜人的街道空间

优化街道横断面,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路权,保障无障碍系统连通。加强对街道空间的统筹管控,严格管控沿街建筑界面,协 (略) 政设施,精细化设计街道家具,建设充满活力的街道空间。建筑沿次干路、 (略) 生活性道路布置时,多、低层建筑为主,宜形成连续的街道界面,商业、办公等公共建筑贴线率不宜小于60%,步行街、商业街沿线建筑贴线率不宜小于80%。

4.打造蓝绿交融的生态城区

联系大沽排污河及西侧水渠,东侧排淡渠,搭接绿带网络衔接腹地,实现滨水生态与生活相互延伸,形成多样水景观,配合不同的植物种类,构成一带三横两纵的生态网络,串联各类服务功能和社区生活功能。保护和突显基地特有的自然环境,赋予独特个性,采用景观缝合手法,营造渗 (略) 公园,实现公园绿地和片区整体开放空间的衔接与过渡,营造无 (略) 公园体系。

公示

公示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

公示时间: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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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或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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