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安委办【2022】51号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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浔安委办【2022】51号桂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桂平市“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略) “三无”船舶联合认定指导意见》及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略) “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 日





(略) “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略) “三无”船舶联合认定指导意见》及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 (略) 船舶安全管理,维护船舶正常生产及水上交通秩序,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消除船舶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依法依规、联合认定、分类处置、管治并举、属地管辖、严控增量的原则,全面排查、严厉打击、 (略) “三无”船舶。有效防范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 (略)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略) “三无”船舶集中认定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略) 长

副组长: (略) 政府办副主任

(略) 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安委办主任

吕进桂平海事处处长

(略) 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略)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略)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汉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略)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略) 水利局副局长

朱 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平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吕进同志兼作,副主任由黄贵同志兼任,负责“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三、认定和整治任务

(一)全面摸排,查清底数

严格落实各部门责任和乡镇排查责任,采取全面排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逐厂(点)、逐船“过筛子”,彻底排查本辖区内的“三无”船舶,确保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联合认定“三无”船舶。

(二)明确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海事、交通运输、工信、文广体旅、水利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类“三无”船舶由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负责;涉渔类“三无”船舶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涉旅类“三无”船舶由文广体旅部门负责;船舶修造厂(点)由工信部门负责;涉采砂机具类“三无”船舶由水利部门负责;农(自)用船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需要开展“三无”船舶联合认定的,将“三无”船舶联合认定申请书交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 (略) “三无”船舶集中认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每一处船舶修造厂(点)、每一处“三无”船舶集中停泊点、每一艘“三无”船舶进行日常安全监管,防止日常安全监管落空。

(三)加强沿江(河)村民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宣传单、横幅、公告和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让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了解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认定和整治工作。让“三无”船舶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船舶,让广大群众知晓搭乘“三无”船舶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生活中发现的“三无”船舶,及时主动向辖区乡镇政府报告,坚决打击“三无”船舶。要教育引导农自用船舶及渔业船舶配齐配足航行、救生、消防等船舶安全设备,人员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规范航行,禁止“三无”船舶载客运输。

四、集中认定整治时间

**日至**日。

五、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负责辖区“三无”船舶排查,协助相关部门认定“三无”船舶并建立台账,协助查处本辖区放置的“三无”船舶,做好群众安抚和稳控工作。

(二)相关单位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三无”船舶认定整治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部门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桂平海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及督促“三无”船舶认定、集中整治工作,做好运输船舶的身份认定,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及督促“三无”船舶认定、集中整治和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全面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类“三无”船舶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打击涉鱼类

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检查各修造船厂(点),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检查督导,防止新的“三无”船舶产生,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规范船舶载客(团队)观光旅游活动,负责打击涉旅“三无”船舶的组织工作,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水利局: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内采砂机具情况,对停泊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采砂机具进行登记造册,会同相关部门对无法提供有效证照及非法改造的采砂机具,依法采取扣押、没收、拆解等方式进行处置,禁采期内,指定采砂机具集中停放,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公安局:协助各单位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负责打击各种非法阻挠“三无”船舶认定整治工作及暴力抗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抓紧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属地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依法查处“三无”船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隐患排查,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三无”船舶的隐患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事故隐患要建档监控、挂牌督办,逐级上报。积极沟通,相互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请各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于**日前,将开展“三无”船舶认定整治行动的 (略) “三无”船舶集中认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63.com)。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略) “三无”船舶联合认定指导意见》及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 (略) “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2 日





(略) “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略) “三无”船舶联合认定指导意见》及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 (略) 船舶安全管理,维护船舶正常生产及水上交通秩序,抓好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检查工作,消除船舶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敏锐性。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按照依法依规、联合认定、分类处置、管治并举、属地管辖、严控增量的原则,全面排查、严厉打击、 (略) “三无”船舶。有效防范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进 (略) 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 (略) “三无”船舶集中认定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 (略) 长

副组长: (略) 政府办副主任

(略) 应急管理局局长、市安委办主任

吕进桂平海事处处长

(略) 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略) 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略)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黄汉锦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略)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副局长

(略) 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略) 水利局副局长

朱 峰市公安局副局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平海事处,办公室主任由吕进同志兼作,副主任由黄贵同志兼任,负责“三无”船舶认定和集中整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

三、认定和整治任务

(一)全面摸排,查清底数

严格落实各部门责任和乡镇排查责任,采取全面排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方式,逐厂(点)、逐船“过筛子”,彻底排查本辖区内的“三无”船舶,确保摸清情况、查清底数,各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联合认定“三无”船舶。

(二)明确责任,消除监管盲区

进一步明确农业农村、海事、交通运输、工信、文广体旅、水利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船舶安全监管职责。交通运输类“三无”船舶由交通运输和海事部门负责;涉渔类“三无”船舶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涉旅类“三无”船舶由文广体旅部门负责;船舶修造厂(点)由工信部门负责;涉采砂机具类“三无”船舶由水利部门负责;农(自)用船舶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相关部门需要开展“三无”船舶联合认定的,将“三无”船舶联合认定申请书交辖区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 (略) “三无”船舶集中认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对辖区每一处船舶修造厂(点)、每一处“三无”船舶集中停泊点、每一艘“三无”船舶进行日常安全监管,防止日常安全监管落空。

(三)加强沿江(河)村民安全宣传教育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宣传单、横幅、公告和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让船舶所有人、经营人了解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主动配合做好认定和整治工作。让“三无”船舶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屯、进船舶,让广大群众知晓搭乘“三无”船舶的危害性,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对生活中发现的“三无”船舶,及时主动向辖区乡镇政府报告,坚决打击“三无”船舶。要教育引导农自用船舶及渔业船舶配齐配足航行、救生、消防等船舶安全设备,人员按规定穿戴救生衣,规范航行,禁止“三无”船舶载客运输。

四、集中认定整治时间

**日至**日。

五、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委会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负责辖区“三无”船舶排查,协助相关部门认定“三无”船舶并建立台账,协助查处本辖区放置的“三无”船舶,做好群众安抚和稳控工作。

(二)相关单位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督促“三无”船舶认定整治及相关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督促各部门防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桂平海事处:负责统筹协调及督促“三无”船舶认定、集中整治工作,做好运输船舶的身份认定,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及督促“三无”船舶认定、集中整治和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全面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交通运输类“三无”船舶的调查摸底和清理整治工作。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打击涉鱼类

市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负责检查各修造船厂(点),加强对船舶修造企业检查督导,防止新的“三无”船舶产生,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规范船舶载客(团队)观光旅游活动,负责打击涉旅“三无”船舶的组织工作,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水利局: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内采砂机具情况,对停泊在本辖区范围内的采砂机具进行登记造册,会同相关部门对无法提供有效证照及非法改造的采砂机具,依法采取扣押、没收、拆解等方式进行处置,禁采期内,指定采砂机具集中停放,并制定相关台账。

市公安局:协助各单位开展“三无”船舶整治工作,负责打击各种非法阻挠“三无”船舶认定整治工作及暴力抗法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抓紧落实各项责任措施。各有关乡镇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集中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属地专项行动的督查指导,依法查处“三无”船舶,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加强隐患排查,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三无”船舶的隐患排查。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对重大事故隐患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重点事故隐患要建档监控、挂牌督办,逐级上报。积极沟通,相互配合,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请各有关乡镇、各有关部门于**日前,将开展“三无”船舶认定整治行动的 (略) “三无”船舶集中认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63.com)。

(略)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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