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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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井研生态环境局关于《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833-*( (略) 井研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新兴街12号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

基本情况:本项目属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实施方案于201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8]85号文批复通过,同年编制了《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井环复[2018]45号);2021年10月企业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新增了部分设施,较原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动,企业于2021年11月重新报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井环复[2021]35号);2022年6月,企业再次调整建设内容,取消了沼气提纯后作为灌装天然气外售的产品方案,全部用于发电,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化构成了重大变动,现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079.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380.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50.00万元,企业自筹7649.70万元。日处理畜禽粪污761.11t(年处理27.40万t),日处理秸秆10t(年处理0.36万t),日产沼气16000m3(年产576万m3),日发电量3.2万kW·h(年发电1152万kW·h),日产沼液682.78t(年产24.58万t沼液)。项目年上网电量(扣除自用电部分)约966.50万kW·h,沼渣堆肥制成固态有机肥约2.5万t/a,部分沼液加工制成液态有机肥约1800t/a,剩余沼液经站外沼液输送管网工程和吸粪车配送至约43200亩晚熟柑橘园消纳。

建设地点:站内工程: (略) 井研县集益镇黄马村11组( (略) 井研县金峰乡火光村4组、12组);站外沼液池: (略) 井研县集益镇黄马村2组

建设单位:乐山乐高勤力生物质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国环 (略)

受理日期:**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该《报告表》经建设单位审核真实、可靠,所述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同意全文公开。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受理了《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申请。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即本公示发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如果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意见、建议,请书面反馈我局。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联系电话:0833-*( (略) 井研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通讯地址:井研县研城街道建设路新兴街12号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

基本情况:本项目属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实施方案于201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农经[2018]85号文批复通过,同年编制了《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9月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井环复[2018]45号);2021年10月企业在建设实施过程中由于新增了部分设施,较原环评及其批复的内容发生了重大变动,企业于2021年11月重新报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环评批复(井环复[2021]35号);2022年6月,企业再次调整建设内容,取消了沼气提纯后作为灌装天然气外售的产品方案,全部用于发电,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该变化构成了重大变动,现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投资10079.7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2380.0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50.00万元,企业自筹7649.70万元。日处理畜禽粪污761.11t(年处理27.40万t),日处理秸秆10t(年处理0.36万t),日产沼气16000m3(年产576万m3),日发电量3.2万kW·h(年发电1152万kW·h),日产沼液682.78t(年产24.58万t沼液)。项目年上网电量(扣除自用电部分)约966.50万kW·h,沼渣堆肥制成固态有机肥约2.5万t/a,部分沼液加工制成液态有机肥约1800t/a,剩余沼液经站外沼液输送管网工程和吸粪车配送至约43200亩晚熟柑橘园消纳。

建设地点:站内工程: (略) 井研县集益镇黄马村11组( (略) 井研县金峰乡火光村4组、12组);站外沼液池: (略) 井研县集益镇黄马村2组

建设单位:乐山乐高勤力生物质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国环 (略)

受理日期:**日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前,应依法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并在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同时附删除的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及删除依据和理由说明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应对说明报告进行审核,依法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信息。该《报告表》经建设单位审核真实、可靠,所述内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同意全文公开。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井研县2018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规模化大型沼气工程(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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