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中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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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中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中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日-**日。**日 (略) 根据《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位于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2号,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主要生产汽车正时系统200万套/年。项目年工作约320天,日生产小时数为24小时,实行三班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7680小时。
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3#车间(1层,占地面积3965.46m2),1栋4#车间(1层,占地面积2609.36m2);依托现有1#车间(一层,占地面积6100m2),2#车间(一层,占地面积8030.28m2),配套的仓库(化学品仓库、*醇库、辅料仓库),办公区等。1#车间内新增12台高速冲压机、17台半截矫正机、17台双头料架、26台切销机、25台卷管机、2条连续热处理网带炉、9台转炉、23台滚筒、2台脱水机,2#车间内新增17台自动组装机、2台打包机等装配设备;3#车间内部划分为包材区、产品区以及机修区,4#车间作为原料存储区。环保设备主要有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2套、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2套、砂洗废水处理设施1套。同时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固废贮存场所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2年7月委托江苏圣泰 (略) 编制《 (略) 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8月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原歙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以“歙环字【2012】133号”批复。 (略) 结合当时的生产设备、市场调研和资金情况等, (略) 场需求,同时减少企业损失,将实际建设产能调整为100万套/年,该部分调整于**日以歙环函【2013】123号获得“关于同意 (略) 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生产项目(一期)进行试生产的函”。**、 (略) 歙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原歙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一期)进行了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文号:歙监验(2013)第B08号),验收时产能为100万套/年,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原歙县环境保护局)以歙环函【2013】199号对该验收进行了批复。
2020年9月, (略) 根据自身 (略) 场需求,进行“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并取得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复(发改产业【2020】453号),项目在一期基础上新增产能100万套/年。2021年9月, (略) 委托黄山 (略) 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歙环字【2022】33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日取得排污登记证,登记编号**X。
(三)投资情况
(略) 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汽车正时系统200万套/年,包括2栋生产车间(1#车间、2#车间)、2栋仓库(3#车间、4#车间)、化学品仓库、*醇库及配套的仓库、办公区等。生产车间内建设汽车正时系统生产线2条(包含4条连续网带炉生产线和1条间歇式生产线),总产能为200万套/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为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醇库、化学品仓库位置有调整但满足*类库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要求,环境防护距离范围无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间歇式热处理热气(主要是水蒸汽、二氧化碳)经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的连续网带炉渗碳尾气、淬火回火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新增无组织排放量,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多功能连续式封口机较环评多出10台,其为非主要生产设备,数量改变仅减少运转时间,项目封口机数量增加不影响其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喷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粉尘经过喷丸机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的连续热处理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准。
(2)项目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二)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砂洗废水经沉砂池、二沉池、压泥机压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砂洗工序中,不外排。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粉尘、废钢球、边角料、包装容器、废切削液、砂洗污泥、废防锈油、废淬火油以及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歙县 (略) 清运;粉尘、废钢球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冲压过程产生未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废边角料(含油金属屑)经金属压块机压滤,静置无滴漏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空包装容器、空包装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废切削液、砂洗污泥、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宁国海创 (略) 处理处置。
本项目建设三间总占地面积约50m2的危废暂存间所,对于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
(五)土壤、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内热处理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醇库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冲压区、水滚区、辅料仓库、链条油脂暂放区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跟踪监测,信息公开。
(六)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项目事故状况下需要收集的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在厂区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设置截断阀,并设有应急物资库,可以防止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流出厂区,事故处理结束后,分批次将截留的事故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并入污水总排口至歙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化学品仓库、*醇库、危废暂存间设有导流沟、集液池,且化学品仓库、*醇库、1#生产车间设置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等。本项目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正在评估中,评估通过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七)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规范化建设,废水预留监测点位和设置标识牌,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孔位和标识牌,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我单位委托安徽 (略) 于**-9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环保设施均达到预期处理效果。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砂洗废水经沉砂、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pH值7.1、COD229mg/L、氨氮35.3mg/L、石油类0.36mg/L、BOD549.1mg/L、动植物油0.26mg/L、悬浮物68mg/L,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连续热处理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6.5mg/m3、非*烷总烃2.16mg/m3;喷丸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8.0mg/m3,生产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为1.7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67mg/m3、非*烷总烃1.2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厂区四周昼夜噪声东侧62.8dB(A)、49.9dB(A),南侧58.7dB(A)、49.4dB(A),西侧56.4dB(A)、46.7dB(A),北侧58.4dB(A)、48.8dB(A),敏感点噪声55.8dB(A)、45.3dB(A),项目南侧和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临近新安江大道)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西侧(临近练江牧场旅游度假区)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同时练江牧场旅游度假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
本项目厂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主要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砂洗废水,砂洗废水经沉砂池、二沉池、压泥机压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砂洗工序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练江。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二)废气
①本项目连续淬火回火废气经气旋净化器+油雾净化器与经喷丸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的喷砂粉尘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②间歇淬火回火热气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经气旋净化器+油雾净化器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③项目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歙县 (略) 清运;粉尘、废钢球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冲压过程产生未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废边角料(含油金属屑)经金属压块机压滤,静置无滴漏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空包装容器、空包装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废切削液、砂洗污泥、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宁国海创 (略) 处理处置。本项目建设三间总占地面积约50m2的危废暂存间所,对于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并建立有相关台账,定期委托宁国海创 (略) 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处置。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内热处理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醇库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冲压区、水滚区、辅料仓库、链条油脂暂放区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跟踪监测,信息公开。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环境防护距离
经实地勘察,南厂界外40m;西厂界外35m,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本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细化环境风险内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规范危废暂存库的建设,完善固废管理台账,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3、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并做好相应台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完善文本,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全文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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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黄山中链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日-**日。**日 (略) 根据《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略) ,位于安徽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2号,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主要生产汽车正时系统200万套/年。项目年工作约320天,日生产小时数为24小时,实行三班工作制,年生产时间为7680小时。
项目建设内容为:1栋3#车间(1层,占地面积3965.46m2),1栋4#车间(1层,占地面积2609.36m2);依托现有1#车间(一层,占地面积6100m2),2#车间(一层,占地面积8030.28m2),配套的仓库(化学品仓库、*醇库、辅料仓库),办公区等。1#车间内新增12台高速冲压机、17台半截矫正机、17台双头料架、26台切销机、25台卷管机、2条连续热处理网带炉、9台转炉、23台滚筒、2台脱水机,2#车间内新增17台自动组装机、2台打包机等装配设备;3#车间内部划分为包材区、产品区以及机修区,4#车间作为原料存储区。环保设备主要有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2套、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2套、砂洗废水处理设施1套。同时建设雨、污分流收集系统,固废贮存场所等环保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2年7月委托江苏圣泰 (略) 编制《 (略) 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2年8月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原歙县环境保护局)对项目以“歙环字【2012】133号”批复。 (略) 结合当时的生产设备、市场调研和资金情况等, (略) 场需求,同时减少企业损失,将实际建设产能调整为100万套/年,该部分调整于**日以歙环函【2013】123号获得“关于同意 (略) 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生产项目(一期)进行试生产的函”。**、 (略) 歙县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站(原歙县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一期)进行了监测,并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表(文号:歙监验(2013)第B08号),验收时产能为100万套/年,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原歙县环境保护局)以歙环函【2013】199号对该验收进行了批复。
2020年9月, (略) 根据自身 (略) 场需求,进行“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并取得歙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批复(发改产业【2020】453号),项目在一期基础上新增产能100万套/年。2021年9月, (略) 委托黄山 (略) 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2年6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以歙环字【2022】33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日取得排污登记证,登记编号**X。
(三)投资情况
(略) 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约2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5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汽车正时系统200万套/年,包括2栋生产车间(1#车间、2#车间)、2栋仓库(3#车间、4#车间)、化学品仓库、*醇库及配套的仓库、办公区等。生产车间内建设汽车正时系统生产线2条(包含4条连续网带炉生产线和1条间歇式生产线),总产能为200万套/年。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建设为年产200万套汽车正时系统,*醇库、化学品仓库位置有调整但满足*类库危险化学品的存储要求,环境防护距离范围无变化且未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间歇式热处理热气(主要是水蒸汽、二氧化碳)经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经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丸粉尘通过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的连续网带炉渗碳尾气、淬火回火废气一并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新增无组织排放量,属污染防治措施强化,不属于重大变动;多功能连续式封口机较环评多出10台,其为非主要生产设备,数量改变仅减少运转时间,项目封口机数量增加不影响其产能,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为喷丸工序产生的粉尘,项目粉尘经过喷丸机配套的除尘器处理后与经气旋净化塔+油雾净化器处理后的连续热处理废气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准。
(2)项目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二)废水
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砂洗废水经沉砂池、二沉池、压泥机压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砂洗工序中,不外排。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有粉尘、废钢球、边角料、包装容器、废切削液、砂洗污泥、废防锈油、废淬火油以及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歙县 (略) 清运;粉尘、废钢球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冲压过程产生未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废边角料(含油金属屑)经金属压块机压滤,静置无滴漏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空包装容器、空包装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废切削液、砂洗污泥、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宁国海创 (略) 处理处置。
本项目建设三间总占地面积约50m2的危废暂存间所,对于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
(五)土壤、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内热处理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醇库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冲压区、水滚区、辅料仓库、链条油脂暂放区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跟踪监测,信息公开。
(六)环境风险
根据项目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源,项目事故状况下需要收集的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在厂区污水总排口、雨水总排口设置截断阀,并设有应急物资库,可以防止项目事故状况的废水流出厂区,事故处理结束后,分批次将截留的事故废水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并入污水总排口至歙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化学品仓库、*醇库、危废暂存间设有导流沟、集液池,且化学品仓库、*醇库、1#生产车间设置有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厂区雨水排放口及污水排放口均设置紧急切断阀门等。本项目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正在评估中,评估通过 (略) 歙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
项目在建立完善的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基础上,且落实相应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后期加强应急演练后,可以有效降低事故状况下的不利环境影响。
(七)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已规范化建设,废水预留监测点位和设置标识牌,废气排放口设置检测孔位和标识牌,项目无需设置在线监测设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我单位委托安徽 (略) 于**-9日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环保设施均达到预期处理效果。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砂洗废水经沉砂、沉淀、压滤处理后回用生产,不外排。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本项目废水中污染物pH值7.1、COD229mg/L、氨氮35.3mg/L、石油类0.36mg/L、BOD549.1mg/L、动植物油0.26mg/L、悬浮物68mg/L,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以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可知,连续热处理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6.5mg/m3、非*烷总烃2.16mg/m3;喷丸废气中污染物颗粒物8.0mg/m3,生产废气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为1.73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367mg/m3、非*烷总烃1.26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根据验收监测可知,厂区四周昼夜噪声东侧62.8dB(A)、49.9dB(A),南侧58.7dB(A)、49.4dB(A),西侧56.4dB(A)、46.7dB(A),北侧58.4dB(A)、48.8dB(A),敏感点噪声55.8dB(A)、45.3dB(A),项目南侧和北侧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东侧(临近新安江大道)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西侧(临近练江牧场旅游度假区)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同时练江牧场旅游度假区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达标排放。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
本项目厂内采取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主要的污水为生活污水和砂洗废水,砂洗废水经沉砂池、二沉池、压泥机压滤处理后循环回用于砂洗工序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经歙县经济开发区污水管网 (略) 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练江。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二)废气
①本项目连续淬火回火废气经气旋净化器+油雾净化器与经喷丸机自带的除尘器处理后的喷砂粉尘一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②间歇淬火回火热气主要是二氧化碳和水蒸汽,经气旋净化器+油雾净化器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③项目食堂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厂房车间隔声、消声、基础减震,加隔声罩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歙县 (略) 清运;粉尘、废钢球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冲压过程产生未沾染切削液的边角料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项目废边角料(含油金属屑)经金属压块机压滤,静置无滴漏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黄山 (略) 进行综合利用;空包装容器、空包装油桶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原厂家回收;废切削液、砂洗污泥、废防锈油、废淬火油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宁国海创 (略) 处理处置。本项目建设三间总占地面积约50m2的危废暂存间所,对于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内,并建立有相关台账,定期委托宁国海创 (略) 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理处置。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五)地下水
源头控制结合进行土壤、地下水污染分区防治,按不同污染防治分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本项目重点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内热处理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醇库等区域,采用复合防渗结构型式;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冲压区、水滚区、辅料仓库、链条油脂暂放区等区域。切实做好分区防渗,跟踪监测,信息公开。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环境防护距离
经实地勘察,南厂界外40m;西厂界外35m,该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建筑物。满足验收执行标准要求。
六、验收结论
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本项目(现阶段)验收结论为满足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1、细化环境风险内容,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
2、规范危废暂存库的建设,完善固废管理台账,进一步完善环境管理体系;
3、加强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营管理,并做好相应台账,确保各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进一步完善文本,完善相关附图附件,全文勘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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