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2-2010:04
2022年12月2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12-2010:04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派 (略) 建设项目 | (略) 鄞州区中兴路521号 | 宁波鄞州瑞派 (略) | 宁波鄞州瑞派 (略) 投入180万元,利用已建好 (略) (略) 鄞州区中兴路521号、总建筑面积112.3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实施瑞派 (略) 建设项目。医院主要经营宠物的常规检查、简单手术、宠物美容服务。检查包括对宠物血液、尿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简单手术包括宠物阉割以及常规骨科手术;宠物美容主要包括宠物修剪指*、洗浴、修毛造型等服务。项目设置前台、休闲区、诊室、美容区、手术室、CR室、寄养区、住院区、药房等。 项目年接收宠物约2000只(同一只宠物不同时间服务,每次算为一只),其中医疗宠物1500只,美容洗浴500只。门诊最大流量20只/天,美容洗浴最大流量4只/天,可同时容纳18 (略) 及寄养。 | 无 | 企业承诺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加强室内消毒工作,本项目使用84消毒液对污水处理设 (略) 内其他区域的空气进行日常消毒杀菌, (略) 内异味采用新风系统收集后将其引至室外排放( (略) 门头处),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洗浴废水、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放(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上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噪声: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宠物佩戴口罩或嘴套和留观室采用隔声处理、及时投喂、避免人员挑逗。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储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2 | 年热处理加工4500吨金属件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 | (略) 鄞州盛达高频淬火厂 | (略) 鄞州盛达高频淬火厂成立于2003年,厂 (略) 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厂区占地面积1434.2 m2,总建筑面积1051 m2。企业于2005年6月委托编制了《 (略) 鄞州盛达高频淬火厂热处理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 (略)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但此后在未执行“三同时”验收工作的情况下投产运营。 (略) 场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企业已于2020年投资200万元,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同时购置新设备并自身配套机械加工,利用原有已建厂房对各条流水线进行升级改造,经本次改扩建后,主要具备1条机械加工生产线、1条网带炉热处理线和1条高频炉淬火线,企业已具备年热处理加工4500吨金属件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企业已根据甬鄞环[2019]16号附件《免于处罚案件实施细则》,完成免于处罚流程,现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 无 | 1、废气治理 项目产生的加热烟尘经网带炉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淬火油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报告编号:NXJR*)可知,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 实施改造”要求。项目厂区内的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项目厂界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 (略) 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栎社净化水厂集中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在厂房中部,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厂界四侧昼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1)金属边角料、金属氧化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劳保用品: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 1、废气治理 项目产生的加热烟尘经网带炉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淬火油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报告编号:NXJR*)可知,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 实施改造”要求。项目厂区内的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项目厂界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 (略) 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栎社净化水厂集中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在厂房中部,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厂界四侧昼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1)金属边角料、金属氧化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劳保用品: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 12月 21日 至 2022年 12 月 27日(5日)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瑞派 (略) 建设项目 | (略) 鄞州区中兴路521号 | 宁波鄞州瑞派 (略) | 宁波鄞州瑞派 (略) 投入180万元,利用已建好 (略) (略) 鄞州区中兴路521号、总建筑面积112.32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实施瑞派 (略) 建设项目。医院主要经营宠物的常规检查、简单手术、宠物美容服务。检查包括对宠物血液、尿液的常规检查,常见疾病的诊治;简单手术包括宠物阉割以及常规骨科手术;宠物美容主要包括宠物修剪指*、洗浴、修毛造型等服务。项目设置前台、休闲区、诊室、美容区、手术室、CR室、寄养区、住院区、药房等。 项目年接收宠物约2000只(同一只宠物不同时间服务,每次算为一只),其中医疗宠物1500只,美容洗浴500只。门诊最大流量20只/天,美容洗浴最大流量4只/天,可同时容纳18 (略) 及寄养。 | 无 | 企业承诺严格落实环评及批复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及时清理宠物的排泄物,加强室内消毒工作,本项目使用84消毒液对污水处理设 (略) 内其他区域的空气进行日常消毒杀菌, (略) 内异味采用新风系统收集后将其引至室外排放( (略) 门头处),以减小恶臭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废水:本项目医疗废水、洗浴废水、清洗废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消毒参照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达标后排放(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略) 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 (略) 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上 (略) 政污水管网,最终经长丰净化水厂处理后排放。噪声:距离衰减、墙体隔声、宠物佩戴口罩或嘴套和留观室采用隔声处理、及时投喂、避免人员挑逗。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动物尸体交由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储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
2 | 年热处理加工4500吨金属件技改项目 | (略) 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 | (略) 鄞州盛达高频淬火厂 | (略) 鄞州盛达高频淬火厂成立于2003年,厂 (略) 鄞州区姜山镇新汪村,厂区占地面积1434.2 m2,总建筑面积1051 m2。企业于2005年6月委托编制了《 (略) 鄞州盛达高频淬火厂热处理加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 (略) 鄞州区环境保护局的审批意见,但此后在未执行“三同时”验收工作的情况下投产运营。 (略) 场需求、提高自身竞争力,企业已于2020年投资200万元,淘汰部分老旧设备,同时购置新设备并自身配套机械加工,利用原有已建厂房对各条流水线进行升级改造,经本次改扩建后,主要具备1条机械加工生产线、1条网带炉热处理线和1条高频炉淬火线,企业已具备年热处理加工4500吨金属件的生产规模。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违法建设项目,企业已根据甬鄞环[2019]16号附件《免于处罚案件实施细则》,完成免于处罚流程,现按要求补办环评手续。 | 无 | 1、废气治理 项目产生的加热烟尘经网带炉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淬火油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报告编号:NXJR*)可知,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 实施改造”要求。项目厂区内的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项目厂界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 (略) 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栎社净化水厂集中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在厂房中部,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厂界四侧昼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1)金属边角料、金属氧化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劳保用品: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 1、废气治理 项目产生的加热烟尘经网带炉进出口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到大气中,淬火油烟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在采取上述措施后,同时根据监测结果(报告编号:NXJR*)可知,项目DA001排气筒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排放限值不高于30mg/m3 实施改造”要求。项目厂区内的非*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1h平均浓度值)。项目厂界的非*烷总烃、颗粒物的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治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冷却水。 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添加损耗;生活污水近期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 (略) 政污水管网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最后进入栎社净化水厂集中处理。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执行参照《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的控制指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主要水污染物执行DB33/2169-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余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本项目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及纳污水体影响不大。 3、噪声治理 项目加强监督管理,文明生产;合理布置生产区域,将高噪声设备尽量集中布置在厂房中部,加装隔震垫,并借助厂房墙体及设置隔声门窗,加强隔声效果;按要求定期维护设备,遇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发生设备不正常运转的高噪声现象。项目厂界四侧昼间噪声值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治理 (1)金属边角料、金属氧化物:收集后统一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淬火油、废劳保用品: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定期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 12月 21日 至 2022年 12 月 27日(5日)
·公示时间:**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鄞州分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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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鄞州区政务服务中心F9窗口(蕙江路567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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