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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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川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城市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银审服(批)发〔2022〕248号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 (略) 新能源汽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国资函字〔2022〕143号)已收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机制并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宁财(债)发〔2022〕305号]、 (略) 财政局《 (略) 新能源汽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略) 新能源汽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210-*-28-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

二、建设内容

在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包含顶管、线缆、破路、恢复等辅助工程。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进一步分析和科学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等,细化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单位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审服(批)发〔2022〕248号


(略) 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 (略) 新能源汽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银国资函字〔2022〕143号)已收悉。根据《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新增专项债券项目常态化储备工作机制并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宁财(债)发〔2022〕305号]、 (略) 财政局《 (略) 新能源汽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相关情况的说明》及相关要件资料,同意该项目开展前期工作。 (略) 新能源汽 (略) 基础配套设施项目(项目代码:2210-*-28-01-*)项目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 (略)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贺兰县。

二、建设内容

在停车场建设充电桩,包含顶管、线缆、破路、恢复等辅助工程。

三、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 第712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 (略) 政府投资管理实施细则》(银政办发〔2020〕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要进一步分析和科学测算项目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估算投资等,细化资金筹措方案,项目实施前,要将项目资金筹 (略) 人民政府研究决策或取得财政部门资金筹措意见并争取列入年度投资计划。

请你单位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办理项目相关前期手续。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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