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
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 (略) 武江区创业路5号
建设单位: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项目概要: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拟投资3000万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建设《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中成品及附件堆放区、办公及生活营地等依托在建的光伏支架制造基地项目,新建3个风塔制作车间,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59899m2,总建筑面积为17106.84m2,年产2万t光伏支架、3万t风电塔筒。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智 (略)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邮箱:*@*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在建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及初期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依托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
废气:在建项目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依托在建工程,因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食堂油烟产生;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等,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噪声:在建项目主要噪声为折弯工序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在建项目主要固体废气包含生活垃圾、废钢材;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钢材、焊渣、废气处理收集的金属颗粒物、废布袋及废滤筒,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有金属屑、油性漆及稀释剂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游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管道排入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柳坑水。
②食堂污水:经隔油除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游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游溪镇污水处理厂,经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后排入柳坑水。
③初期雨水:建设单位拟厂区内建设1个容积约为20m3的初期雨水池,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量,初期雨水经沉淀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场内绿化,多余部分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①机加工工序粉尘:自然重力沉降,加上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②喷砂粉尘:喷砂粉尘先经喷砂机自带的滤筒式除尘系统处理后,合并到一根排尘管道,再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④喷漆废气: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VOCs、二*苯、*苯),建设单位拟采用密闭式喷漆房,并将车间设置为半密闭车间,仅留进出口,喷漆废气集中排风导入处理设备内,采用“二级干式纤维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柜+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振、隔声、绿化吸声等措施进行降噪;运输车辆噪声通过保持路面平整、限速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金属颗粒物、焊渣、焊接收集烟尘、废布袋和废滤筒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对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漆包装桶、废稀释剂废包装桶、漆渣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含油金属屑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项目扩建完成后整个厂区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除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游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游溪镇污水处理厂,经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柳坑水。
本项目位于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属于游溪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本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量为36.136m3/d,废水主要以COD、氨氮、动植物油因子为主。目前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已投产运行,项目生活、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溪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水经A2/O 等工艺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梅花河。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机加工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等。
1)有组织废气
①抛丸粉尘
项目共设置2台抛丸机,抛丸粉尘先经抛丸机自带的滤筒式除尘系统处理后,合并到一根排尘管道,再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的抛丸粉尘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②喷漆废气
喷漆工序在密闭式喷漆房进行,并将车间设置为半密闭车间,仅留进出口,喷漆废气通过集中排风导入“二级干式纤维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柜+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中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苯、二*苯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有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1)无组织废气
①机加工粉尘
本项目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经自然重力沉降、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②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③未被收集处理的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喷漆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VOCs、苯、二*苯的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噪声源强为生产设备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四周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1)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金属颗粒物、焊渣、焊接收集烟尘、废布袋和废滤筒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对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漆包装桶、废稀释剂废包装桶、漆渣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含油金属屑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或循环利用,均不外排。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三级化粪池、隔油除渣池、应急事故池等设计严格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正常情况下,污水等不会接触土壤,对土壤的影响很小。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内的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拟建于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略) 相关产业政策,用地合法合规,选址与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及生态环境状况良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而且项目的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可观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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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项目
项目地址: (略) 武江区创业路5号
建设单位: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项目概要: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拟投资3000万在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建设《中国水电十四局风电塔筒、光伏支架综合制造基地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中成品及附件堆放区、办公及生活营地等依托在建的光伏支架制造基地项目,新建3个风塔制作车间,项目建成后总占地面积59899m2,总建筑面积为17106.84m2,年产2万t光伏支架、3万t风电塔筒。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韶关智 (略)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751-*
邮箱:*@*q.com
四、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废水:在建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食堂污水及初期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依托在建工程,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因此不新增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
废气:在建项目主要废气为食堂油烟,本项目食堂依托在建工程,因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无新增食堂油烟产生;本项目主要废气为机加工粉尘、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废气等,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噪声:在建项目主要噪声为折弯工序产生的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固体废物:在建项目主要固体废气包含生活垃圾、废钢材;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为废钢材、焊渣、废气处理收集的金属颗粒物、废布袋及废滤筒,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切削液、含有金属屑、油性漆及稀释剂废包装桶、漆渣、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
五、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游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经管道排入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入柳坑水。
②食堂污水:经隔油除渣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游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游溪镇污水处理厂,经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后排入柳坑水。
③初期雨水:建设单位拟厂区内建设1个容积约为20m3的初期雨水池,能够容纳项目产生的初期雨水量,初期雨水经沉淀预处理后部分回用于场内绿化,多余部分初期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
2.废气治理措施
①机加工工序粉尘:自然重力沉降,加上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②喷砂粉尘:喷砂粉尘先经喷砂机自带的滤筒式除尘系统处理后,合并到一根排尘管道,再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③焊接烟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④喷漆废气:喷漆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漆雾(颗粒物)和有机废气(VOCs、二*苯、*苯),建设单位拟采用密闭式喷漆房,并将车间设置为半密闭车间,仅留进出口,喷漆废气集中排风导入处理设备内,采用“二级干式纤维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柜+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噪声治理措施
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减振、隔声、绿化吸声等措施进行降噪;运输车辆噪声通过保持路面平整、限速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弃物治理措施
(1)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金属颗粒物、焊渣、焊接收集烟尘、废布袋和废滤筒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对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漆包装桶、废稀释剂废包装桶、漆渣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含油金属屑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水
项目扩建完成后整个厂区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废水、食堂废水等。食堂废水经隔油除渣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游溪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排入游溪镇污水处理厂,经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柳坑水。
本项目位于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属于游溪镇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项本项目实施后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废水量为36.136m3/d,废水主要以COD、氨氮、动植物油因子为主。目前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已投产运行,项目生活、食堂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由游溪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游溪镇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水经A2/O 等工艺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 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梅花河。
3.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有机加工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漆废气等。
1)有组织废气
①抛丸粉尘
项目共设置2台抛丸机,抛丸粉尘先经抛丸机自带的滤筒式除尘系统处理后,合并到一根排尘管道,再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的抛丸粉尘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②喷漆废气
喷漆工序在密闭式喷漆房进行,并将车间设置为半密闭车间,仅留进出口,喷漆废气通过集中排风导入“二级干式纤维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柜+催化燃烧脱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处理后的喷漆废气中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二级标准;VOCs、苯、二*苯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2367-2022)有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和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1)无组织废气
①机加工粉尘
本项目机加工产生的粉尘,经自然重力沉降、厂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②焊接烟尘
本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③未被收集处理的喷漆废气
本项目喷漆工序产生的喷漆废气,未被收集的废气,经喷漆房阻隔后,无组织排放于车间内。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 (略)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表2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非*烷总烃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厂内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VOCs、苯、二*苯的厂界外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4.噪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主要噪声源强为生产设备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本项目四周厂界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噪声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5.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结论
(1)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材、金属颗粒物、焊渣、焊接收集烟尘、废布袋和废滤筒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2)对于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油漆包装桶、废稀释剂废包装桶、漆渣交由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含油金属屑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
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得到了合理处置或循环利用,均不外排。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6.土壤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对三级化粪池、隔油除渣池、应急事故池等设计严格的防渗措施,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建设,正常情况下,污水等不会接触土壤,对土壤的影响很小。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内的土壤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7.环境风险评价结论
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评价,建设单位在严格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工序操作外,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事故处置方案,能大大减小事故发生概率和事故发生后能及时采取有利措施,减小对环境污染。本工程在严格实施各项规章制度,在确保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的基础上,其潜在的环境风险事故是可控的。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本项目拟建于乳源瑶族自治县游溪 (略) 道旁---雪印南侧,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 (略) 相关产业政策,用地合法合规,选址与平面布置合理。项目周边大气环境、水环境、噪声及生态环境状况良好。项目所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等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而且项目的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和可观的经济效益,从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八、征求公共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为让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有更深入的了解,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纸质版可联系我司或环评单位获得;
2、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3、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也可见本公示附件,均可下载填写
4、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 (略) ,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我公司和环评单位将对反映的意见认真核实、对待,对良好建议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中。
公示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恳请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中电建十四局(广东)新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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