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蓄电池审批公示
废旧蓄电池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日—**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回收2万5千吨危险废物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钜桥镇三里屯村西300米路南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泽辰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淇滨区钜桥镇三里屯村西300米路南,生产规模为年回收2万5千吨危险废物,工艺技术为:1.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装卸→分类→暂存→开具转移联单→转移至有资质单位。2.废矿物油:收集→进罐车运输→进储罐储存→开具转移联单→转移至有资质单位。主要设备包括专用收集车、专用防腐周转箱、托盘、15.6立方米储罐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 (略) (略) 现有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废气 破损电池储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矿物油储罐产生的非*烷总烃送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卸货及暂存时产生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碱液喷淋塔装置产生的喷淋塔废液、破损废铅蓄电池产生的电解液、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卸货及暂存时产生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碱液喷淋塔装置产生的喷淋塔废液、破损废铅蓄电池产生的电解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日—**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回收2万5千吨危险废物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淇滨区钜桥镇三里屯村西300米路南 |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河南泽辰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该项 (略) 淇滨区钜桥镇三里屯村西300米路南,生产规模为年回收2万5千吨危险废物,工艺技术为:1.废铅蓄电池:收集→运输→装卸→分类→暂存→开具转移联单→转移至有资质单位。2.废矿物油:收集→进罐车运输→进储罐储存→开具转移联单→转移至有资质单位。主要设备包括专用收集车、专用防腐周转箱、托盘、15.6立方米储罐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生活污 (略) (略) 现有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废气 破损电池储存间产生的硫酸雾经负压排气系统收集后+1套碱液喷淋塔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废矿物油储罐产生的非*烷总烃送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本项目硫酸雾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附件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音后,厂界噪声值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卸货及暂存时产生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碱液喷淋塔装置产生的喷淋塔废液、破损废铅蓄电池产生的电解液、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由专人定期收集清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卸货及暂存时产生沾染废酸液的衣服和手套、碱液喷淋塔装置产生的喷淋塔废液、破损废铅蓄电池产生的电解液、废活性炭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 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略) 行政服务大厅2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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