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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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撰写时间:** 11: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润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润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珠海金湾区

建设单位

(略) 润天智 (略)

项目概况

(略) 润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略) 南水镇港新路1号小五金车间7号厂房一楼B区、三楼整层。项目占地面积2086.97㎡,建筑面积2608.71㎡,租赁已建厂房二层,一楼为仓库,三楼为墨水生产车间和办公室。本项目主要从事UV墨水和水性墨水的生产,具体为年产UV光固化墨水800吨、水性染料墨水800吨、水性分散热升华墨水1000吨、水性颜料墨水800吨和水性活性墨水800吨,合计4200吨。

环评机构

广东华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物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核算过程如下。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通用值28m3/人·a”。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用水按28m3/人·a 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336t/a(1.12t/d)。排放系数按90%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2.4t/a(1.008t/d),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NH3-N、SS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南水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汇入黄茅海海域。
2)清洗废水
①设备清洗用水
本项目UV墨水生产设备和搅拌缸需要用*酸正*酯清洗,清洗残留在设备内的废物料,收集暂存后交由危废经营单位处置,故UV光固化墨水生产设备无清洗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物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1)废气源强核算(全厂年工作时间按300天,日工作16小时计)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UV墨水及弱溶剂墨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废气,(投料、分散、研磨、离心、过滤、灌墨、打印测试、溶剂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投料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与有机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为15米。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墨水生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无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本项目根据各工序废气产污特点进行合理平面布局,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废气、有机废气,生产废气收集后采用可行技术工艺处理后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墙体和厂界的隔声及传播距离的衰减,厂界最大噪声贡献值为52dB(A),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减少夜间生产,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1)固废产生环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原料废空桶、废滤芯,滤渣、废物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本项目废活性炭来自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对废气进行吸附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的吸附量为0.193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的消耗量约为吸附量的4倍,为0.772t/a,活性炭吸附设备含有活性炭1t,则活性炭吸附设施更换活性炭次数为1次/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193t/a。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已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行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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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对珠海市润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撰写时间:** 11: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润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日至**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香洲区红宝路97号,邮编:*

  联系电话:0756-*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润 (略)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珠海金湾区

建设单位

(略) 润天智 (略)

项目概况

(略) 润 (略) 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略) 南水镇港新路1号小五金车间7号厂房一楼B区、三楼整层。项目占地面积2086.97㎡,建筑面积2608.71㎡,租赁已建厂房二层,一楼为仓库,三楼为墨水生产车间和办公室。本项目主要从事UV墨水和水性墨水的生产,具体为年产UV光固化墨水800吨、水性染料墨水800吨、水性分散热升华墨水1000吨、水性颜料墨水800吨和水性活性墨水800吨,合计4200吨。

环评机构

广东华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物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核算过程如下。
1)生活污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12人,项目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略) 地方标准《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通用值28m3/人·a”。本项目工作人员生活用水按28m3/人·a 计,年工作300天,则生活用水量为336t/a(1.12t/d)。排放系数按90%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02.4t/a(1.008t/d),主要污染物有CODCr、BOD5、NH3-N、SS等。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至南水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最终汇入黄茅海海域。
2)清洗废水
①设备清洗用水
本项目UV墨水生产设备和搅拌缸需要用*酸正*酯清洗,清洗残留在设备内的废物料,收集暂存后交由危废经营单位处置,故UV光固化墨水生产设备无清洗废水产生。
2、废气污染物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
(1)废气源强核算(全厂年工作时间按300天,日工作16小时计)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UV墨水及弱溶剂墨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投料粉尘废气,(投料、分散、研磨、离心、过滤、灌墨、打印测试、溶剂清洗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本项目投料废气先经布袋除尘处理后,再与有机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高度为15米。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墨水生产有机废气(以非*烷总烃表征)排放可达到《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VOCs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无组织排放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附录B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及相应管理要求。本项目根据各工序废气产污特点进行合理平面布局,项目生产过程主要产生粉尘废气、有机废气,生产废气收集后采用可行技术工艺处理后排放,废气经处理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所产生的噪声经厂房墙体和厂界的隔声及传播距离的衰减,厂界最大噪声贡献值为52dB(A),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本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周边50米范围内无噪声敏感目标,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减少夜间生产,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1)固废产生环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员工生活垃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危险废物(原料废空桶、废滤芯,滤渣、废物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活性炭)。
废活性炭:本项目废活性炭来自一套活性炭吸附设施,对废气进行吸附处理,废气处理设施有机废气的吸附量为0.193t/a,根据《现代涂装手册》(化学工业出版社,陈治良主编),活性炭的消耗量约为吸附量的4倍,为0.772t/a,活性炭吸附设备含有活性炭1t,则活性炭吸附设施更换活性炭次数为1次/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193t/a。

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已于11月28日至12月2日进行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意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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