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山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大岭山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大岭山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旧飞鹅村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大岭山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略) (略) 大岭山旧飞鹅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1105m2,建筑面积1105m2,日处理厨余垃圾40t(折合146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恶臭废气排放口,设置于密闭车间,废气收集后采用“植物除臭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车间喷雾除臭系统。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综合废水和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不充分,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大岭山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
建设地点 | (略) 大岭山旧飞鹅村 |
建设单位 | 广东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大岭山镇厨余垃圾处理中心 (略) (略) 大岭山旧飞鹅村,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地面积1105m2,建筑面积1105m2,日处理厨余垃圾40t(折合146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恶臭废气排放口,设置于密闭车间,废气收集后采用“植物除臭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车间喷雾除臭系统。废水: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综合废水和水喷淋废水,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需开展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政策相符性分析不充分,项目概况描述不全,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不充分,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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