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厚德载物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东莞市厚德载物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厚德载物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镇口工业五路1号1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6CAPL57, (略) (略) 虎门镇镇口工业五路1号1栋301室(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0"03.199",东经113°40"32.20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520m2,建筑面积5634m2,主要从事女款成衣以及头巾的加工生产,年产女款成衣7.8万件、头巾5.2万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印纸、热转印工序项目拟将印纸、热转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对印纸、热转印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未收集到的VOCs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浓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2)食堂油烟项目厨房是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22m高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预计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废水:(1)雨水: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2)电锅炉用水:项目电锅炉是以电力为能源并将其转化成为热能,从而经过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供给蒸箱以及熨斗使用。电锅炉蒸汽用水使用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其他溶剂等,使用加热产生的蒸汽进行熨烫、蒸化,电锅炉设备对水质的要求不高,该用水在设备中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所损耗,需不定期补充新鲜水量,同时循环水循环一段时间后含盐分增高,为防结垢,需平均每半个月更换一次锅炉尾水,项目设一台电锅炉,循环水量为0.1t/h,锅炉每天生产运行8h,则电锅炉最大循环水量为0.8t/d。即每次更换锅炉尾水约为0.8t。根据锅炉相关资料,电锅炉补水量为循环量的20-40%,冷凝水回用率为每小时80%,定期排水量为循环量的2~3%,其中本项目电锅炉补水量取循环量的40%、排水量取循环量的3%,则本项目电锅炉补充水量最大为0.32t/d(96t/a),冷凝水回用为0.64t/d(192t/a),定期排水量最大折合为0.8t/次(19.2t/a),电锅炉定期排放锅炉尾水为清净下水, (略) 政截污管网直接排放。(3)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最 (略) 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墨水罐、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则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厚德载物服饰有限公司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虎门镇镇口工业五路1号1栋301室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略) (略) (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56CAPL57, (略) (略) 虎门镇镇口工业五路1号1栋301室(与营业执照地址一致,项目所在地中心卫星坐标:北纬22°50"03.199",东经113°40"32.202")。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占地面积2520m2,建筑面积5634m2,主要从事女款成衣以及头巾的加工生产,年产女款成衣7.8万件、头巾5.2万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1)印纸、热转印工序项目拟将印纸、热转印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对印纸、热转印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处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VOCs有组织排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未收集到的VOCs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厂界浓 (略)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2)食堂油烟项目厨房是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经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一根22m高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预计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废水:(1)雨水:项目厂区内实施雨污分流制,厂区内的雨水经雨水收集管道 (略) 政雨水管网。(2)电锅炉用水:项目电锅炉是以电力为能源并将其转化成为热能,从而经过锅炉转换,向外输出具有一定热能的蒸汽供给蒸箱以及熨斗使用。电锅炉蒸汽用水使用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其他溶剂等,使用加热产生的蒸汽进行熨烫、蒸化,电锅炉设备对水质的要求不高,该用水在设备中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蒸发等原因会有所损耗,需不定期补充新鲜水量,同时循环水循环一段时间后含盐分增高,为防结垢,需平均每半个月更换一次锅炉尾水,项目设一台电锅炉,循环水量为0.1t/h,锅炉每天生产运行8h,则电锅炉最大循环水量为0.8t/d。即每次更换锅炉尾水约为0.8t。根据锅炉相关资料,电锅炉补水量为循环量的20-40%,冷凝水回用率为每小时80%,定期排水量为循环量的2~3%,其中本项目电锅炉补水量取循环量的40%、排水量取循环量的3%,则本项目电锅炉补充水量最大为0.32t/d(96t/a),冷凝水回用为0.64t/d(192t/a),定期排水量最大折合为0.8t/次(19.2t/a),电锅炉定期排放锅炉尾水为清净下水, (略) 政截污管网直接排放。(3)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 (略) 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最 (略) 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 (略) 处理;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墨水罐、废抹布、废手套、废机油、废机油桶,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噪声:项目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则项目噪声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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