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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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以下简称“北地块”)位于广西壮族 (略) 江南区亭洪路26号,东临南建路、南至建文街、西临新沙路、北至文岭街。项目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08.28616°,纬度22.78698°,占地面积32237.48m2

   (略) 东南侧的258亩地块拆分而来,在历史上曾作为南化集团氯碱厂和有机化工厂使用。2016年6月,258亩地块按照原属于二类用地的规划,通过了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验收并完成备案。2020年6月, (略) 政府最新规划将南化集团地块范围内258亩土地由商业用地(二类用地)调整为居住、教育科研用地(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0年至2021年,为了确保该258亩地块的开发利用安全,已参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相应报告都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了主管部门的备案。258亩场地按用地规划分为7个区域,依次标记为A区、B区、C区、D区、E区、F区和G区。根据土地划转供应和开发时序,建设单位 (略) 申请将258亩地块拆分为两部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包括A区和B区)、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包括C-G区)。依据相关管理要求,拆分后报告应申请专家复核并重新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9月,广西博测 (略) 开展了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分别通过了专家评审,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021年11月,中国环 (略) 受委托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广西博世科 (略) 与中国 (略) 联合体完成了北地块的修复施工。

  2021年9月,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标“ (略) 江南中心项目污染治理效果评估服务合同”。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场地土壤污染修复研究团队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9)等规定的工作原则、内容和程序,结合技术方案,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北地块效果评估为阶段性评估,仅针对北地块的基坑清挖效果进行评估,后续按照本项目实施方案达标完成所有污染土壤的处置,并将所有污染土壤处置情况纳入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效果评估报告。

  结论如下:

  施工单位完成了北地块基坑清挖的施工,基坑清挖的范围和深度已经达到了技术方案要求,基坑清挖达标;对北地块A、B基坑进行了验收采样,共采集119份样品(含平行样10份),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满足设计要求,基坑清挖达到修复效果。

  从北地块转运暂存至南地块的污染土已妥善暂存至场内临时暂存场D、E和8#大棚。北地块污染土壤修复责任人仍为 (略) ,且该公司已承诺按照本项目技术方案达标完成所有污染土壤的处置,并将所有污染土壤处置情况纳入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效果评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预计于2022年10月底完成,后续污染土壤治理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已备案的技术方案,并在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监督下执行完成。

  施工单位已完成了技术方案确定的工程内容及地块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治,工程达到了技术方案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本次评审为北地块(A、B区)申请效果评估评审,通过后移除名录,南地块(C、D、E、F、G区)未移除名录前,不得进行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北地块(A、B、C、D、E、F、G区)商品房预售。

  公示期:**日至**日

  项目组联系人:刘工

  科技开发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组

  **日

  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以下简称“北地块”)位于广西壮族 (略) 江南区亭洪路26号,东临南建路、南至建文街、西临新沙路、北至文岭街。项目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08.28616°,纬度22.78698°,占地面积32237.48m2

   (略) 东南侧的258亩地块拆分而来,在历史上曾作为南化集团氯碱厂和有机化工厂使用。2016年6月,258亩地块按照原属于二类用地的规划,通过了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验收并完成备案。2020年6月, (略) 政府最新规划将南化集团地块范围内258亩土地由商业用地(二类用地)调整为居住、教育科研用地(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0年至2021年,为了确保该258亩地块的开发利用安全,已参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相应报告都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了主管部门的备案。258亩场地按用地规划分为7个区域,依次标记为A区、B区、C区、D区、E区、F区和G区。根据土地划转供应和开发时序,建设单位 (略) 申请将258亩地块拆分为两部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包括A区和B区)、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包括C-G区)。依据相关管理要求,拆分后报告应申请专家复核并重新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9月,广西博测 (略) 开展了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分别通过了专家评审,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021年11月,中国环 (略) 受委托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广西博世科 (略) 与中国 (略) 联合体完成了北地块的修复施工。

  2021年9月,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标“ (略) 江南中心项目污染治理效果评估服务合同”。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场地土壤污染修复研究团队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9)等规定的工作原则、内容和程序,结合技术方案,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根据工作需要,北地块效果评估为阶段性评估,仅针对北地块的基坑清挖效果进行评估,后续按照本项目实施方案达标完成所有污染土壤的处置,并将所有污染土壤处置情况纳入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效果评估报告。

  结论如下:

  施工单位完成了北地块基坑清挖的施工,基坑清挖的范围和深度已经达到了技术方案要求,基坑清挖达标;对北地块A、B基坑进行了验收采样,共采集119份样品(含平行样10份),检测结果显示土壤样品满足设计要求,基坑清挖达到修复效果。

  从北地块转运暂存至南地块的污染土已妥善暂存至场内临时暂存场D、E和8#大棚。北地块污染土壤修复责任人仍为 (略) ,且该公司已承诺按照本项目技术方案达标完成所有污染土壤的处置,并将所有污染土壤处置情况纳入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效果评估。污染土壤修复治理预计于2022年10月底完成,后续污染土壤治理及二次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已备案的技术方案,并在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监督下执行完成。

  施工单位已完成了技术方案确定的工程内容及地块相关环境问题的整治,工程达到了技术方案对环境质量的要求。

  本次评审为北地块(A、B区)申请效果评估评审,通过后移除名录,南地块(C、D、E、F、G区)未移除名录前,不得进行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北地块(A、B、C、D、E、F、G区)商品房预售。

  公示期:**日至**日

  项目组联系人:刘工

  科技开发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项目组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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