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邓州市中梁首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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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邓州市中梁首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公示

(略) 中梁首府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张楼乡北京大道西侧、灵山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2.*°,北纬32.*°。占地面积共63700.9平方米。地块调查范围四至:地块北至规划路; (略) (略) ;西至规划路;东至规划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和《 (略)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止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宛环文[2021]65号等相关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楚河河道,根据《 (略) 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日, (略) 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委托,我单位(河南 (略) ) (略) 中梁首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2年11月多次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调查地块的历史活动对地块基本无污染。地块内农作物灌溉来自于井水灌溉,不存在污水及工业废水灌溉。同时,我公司于**日,对地块内0~50cm表层样根据专业判断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布设12个点位,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与重金属快筛检测,通过数据分析,未发现存在污染物明显异常或偏高的情况。

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不存在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本次调查进行第一阶段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主要是识别地块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通过访谈、地块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地块使用情况、特别是可能产生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来识别和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因此可 (略) 中梁首府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日)文件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及综合分析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居住用地开发利用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至**

联系人:巫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青城路北端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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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中梁首府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略) 张楼乡北京大道西侧、灵山路北侧。地块中心坐标点为东经112.*°,北纬32.*°。占地面积共63700.9平方米。地块调查范围四至:地块北至规划路; (略) (略) ;西至规划路;东至规划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59条第2款和《 (略) 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止联动监管工作的通知》宛环文[2021]65号等相关文件,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和楚河河道,根据《 (略) 城乡总体规划(2015-2030)》,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

**日, (略) 生态环境局邓州分局委托,我单位(河南 (略) ) (略) 中梁首府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2年11月多次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为农用地,主要种植小麦和玉米等农作物,未进行过工业生产活动。现场未发现污染痕迹和异常气味,调查地块的历史活动对地块基本无污染。地块内农作物灌溉来自于井水灌溉,不存在污水及工业废水灌溉。同时,我公司于**日,对地块内0~50cm表层样根据专业判断法和系统随机布点法布设12个点位,进行了挥发性有机物与重金属快筛检测,通过数据分析,未发现存在污染物明显异常或偏高的情况。

调查地块1km范围内不存在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及活动,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

本次调查进行第一阶段工作: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主要是识别地块环境污染的潜在可能,通过访谈、地块访问,对过去和现在地块使用情况、特别是可能产生污染活动的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来识别和判断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

通过第一阶段走访调查可知,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和输送;不涉及固体废物堆放、填埋,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不存在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因此可 (略) 中梁首府地块及周边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技术指引(试行)》(**日)文件中的工作程序要求及综合分析判断,该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居住用地开发利用需求,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公示日期:**至**

联系人:巫总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区青城路北端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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