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334635751/2022-02250
【典型案例】山东省威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2022年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334635751/2022-02250
今年以来, (略) 市场监管局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涉老“保健品”“食品”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严厉打击震慑违法行为,切实维 (略) 场秩序,并公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略) 场监管局查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卫乳胶推广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略) 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卫乳胶推广中心专门组织游客利用讲座方式宣传乳胶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当事人以现场宣传的方式向游客推销乳胶床垫和乳胶枕头。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通过讲解员进行宣讲,宣讲所销售乳胶产品具有抑螨杀菌、缓解疲劳的功能;宣称其中一款床垫有促进代谢、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作用。事实上,当事人销售的该床垫只是普通工业产品,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所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案件启示
虚假宣传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 (略) 场规则,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案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达到扩大销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对其经营的产品进行了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略) (略) 场监管局查处 (略) 违法有奖销售案
案情简介
(略) 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 (略) 所举办的“双十一”有奖销售活动虚构奖项、谎称有奖,涉嫌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为了“双十一”购物节促销,在其天猫网上的网店举办“天猫全球狂欢季”有奖销售活动,活动规则为“ **日0点疯抢,付款前10名0元购(订单金额不大于999元,11月14日公布中奖名单)”。该活动至查获时止,当事人提供的中奖名单与事实不符,当事人最终未按照该次有奖销售活动规则产生真实中奖名单,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也未给予中奖返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万元。
案件启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仅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也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破坏 (略) 场秩序,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的线上、线下业务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开展的有奖销售活动,虚构奖项、谎称有奖,最终未产生真实的中奖名单,从而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略) (略) 场监管局查处环翠区四洲百货贸易商行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略) 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环翠区四洲百货贸易商行销售保健食品时进行涉嫌虚假宣传, (略) 场监管局能予以调查处理。
经查,当事人以体验某治疗仪为噱头,招揽老年人进店,并通过工作人员现场讲述、播放产品宣传片及展示宣传看板、宣传单页的方式,夸大所售产品的功效及适宜人群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并在宣传保健食品时使用“预防及辅助治疗”“药效”“慢病管理”“降低了病人医药费用支出”等用语,引发消费者误解,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
案件启示
本案主要表现为通过免费体验“治疗仪”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食品”“保健品”,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老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患病要及 (略) 就医,不要轻信所谓免费讲座、免费诊疗,更不要高价购买非正规药品、保健品,避免上当受骗。
(略) 场监管局提醒, (略) 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来源: (略) 场监管局)
今年以来, (略) 市场监管局紧盯民生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正当有奖销售、涉老“保健品”“食品”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严厉打击震慑违法行为,切实维 (略) 场秩序,并公布一批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略) 场监管局查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卫乳胶推广中心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略) 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卫乳胶推广中心专门组织游客利用讲座方式宣传乳胶产品,涉嫌虚假宣传。
经查,当事人以现场宣传的方式向游客推销乳胶床垫和乳胶枕头。在销售过程中,当事人通过讲解员进行宣讲,宣讲所销售乳胶产品具有抑螨杀菌、缓解疲劳的功能;宣称其中一款床垫有促进代谢、软化血管、促进血液循环作用。事实上,当事人销售的该床垫只是普通工业产品,并不能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所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案件启示
虚假宣传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 (略) 场规则,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本案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达到扩大销售、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对其经营的产品进行了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依法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略) (略) 场监管局查处 (略) 违法有奖销售案
案情简介
(略) 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 (略) 所举办的“双十一”有奖销售活动虚构奖项、谎称有奖,涉嫌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为了“双十一”购物节促销,在其天猫网上的网店举办“天猫全球狂欢季”有奖销售活动,活动规则为“ **日0点疯抢,付款前10名0元购(订单金额不大于999元,11月14日公布中奖名单)”。该活动至查获时止,当事人提供的中奖名单与事实不符,当事人最终未按照该次有奖销售活动规则产生真实中奖名单,符合条件的消费者也未给予中奖返现。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万元。
案件启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不仅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也会误导消费者,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破坏 (略) 场秩序,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营者的线上、线下业务均应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本案当事人为了获取竞争优势开展的有奖销售活动,虚构奖项、谎称有奖,最终未产生真实的中奖名单,从而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略) (略) 场监管局查处环翠区四洲百货贸易商行虚假宣传案
案情简介
(略) 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环翠区四洲百货贸易商行销售保健食品时进行涉嫌虚假宣传, (略) 场监管局能予以调查处理。
经查,当事人以体验某治疗仪为噱头,招揽老年人进店,并通过工作人员现场讲述、播放产品宣传片及展示宣传看板、宣传单页的方式,夸大所售产品的功效及适宜人群范围进行虚假宣传,并在宣传保健食品时使用“预防及辅助治疗”“药效”“慢病管理”“降低了病人医药费用支出”等用语,引发消费者误解,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其宣传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1万元。
案件启示
本案主要表现为通过免费体验“治疗仪”等方式,向老年人宣传“食品”“保健品”,夸大产品功效诱惑老年人高价购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广大老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患病要及 (略) 就医,不要轻信所谓免费讲座、免费诊疗,更不要高价购买非正规药品、保健品,避免上当受骗。
(略) 场监管局提醒, (略) 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请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
(来源: (略) 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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