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年产1万吨水泥管项目环评受理及拟作出决定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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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年产1万吨水泥管项目环评受理及拟作出决定公告-市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

建设单位: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

建设地址: (略) 武义县俞源乡下杨工业功能区(武义县安博 (略) 内)

项目名称: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年产1万吨水泥管项目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受理日期:**日

建设内容:年产1万吨水泥管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卸料、投料输送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设备燃烧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无动力一体化设施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灌溉处理;生活污水(远期)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管入武义县王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音处理。

4、固废:水泥收集粉尘、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边角料、残次品、废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全文:见附件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年产1万吨水泥管项目公示稿.pdf


建设单位: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

建设地址: (略) 武义县俞源乡下杨工业功能区(武义县安博 (略) 内)

项目名称: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年产1万吨水泥管项目

环评单位:杭州 (略)

受理日期:**日

建设内容:年产1万吨水泥管

主要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1、废气:卸料、投料输送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混合搅拌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设备燃烧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近期)经地埋式无动力一体化设施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灌溉处理;生活污水(远期)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纳管入武义县王宅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音处理。

4、固废:水泥收集粉尘、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边角料、残次品、废 (略) 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环评全文:见附件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武义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9-*

通讯地址:武义县北岭新区湖滨路15号。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结束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武义龙行水泥制品厂年产1万吨水泥管项目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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