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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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索 引 号*-/2022-*公开目录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市水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发布日期**
名称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文号主 题 词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

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

传 真:0879-*

通讯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气象路27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

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人民政府

云南 (略)

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00°39′56″,北纬24°04′00″。水库坝址以上径流面积 2.56 km2,年径流总量306万m3。水库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及导流输水隧洞及供水系统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壳料坝,水库坝高32.80m,总库容53.74万m3,兴利库容26.31万m3,调洪库容14.49万m3,死库容12.94万m3,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2139.05m,校核洪水位2141.97m,死水位2130.27m。水库灌溉面积为1422亩,年供水量为77.68万m3,其中人饮设计供水量27.37万m3(农村人畜饮水保证率95%),农业灌溉设计供水量50.31万m3(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75%)。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四个部分。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位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区属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运营期仅水库管理所有少量油烟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不设废气排放标准。

(二)对水环境影响:

1、大量山水库同时具备灌溉功能和人畜饮水功能,水库坝址处水质监测指标中除总氮外,其余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和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标准,水质现状相对较好。

2、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项目管理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设置污水排放标准。

(三)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执行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区要采取建设围墙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在站场洒水、控制进入项目区车辆时速、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降低场区扬尘的产生。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制要求。

(三)、合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四)、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填埋,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

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

景东鑫源沙厂

普洱 (略)

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总占地面积约1000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堆场、加工区、成品堆场及废水沉淀区。加工区内建设有一条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及输送带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废石3万吨。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五个部分。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颗粒物、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距离项目地最近的 (略) 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公布的景东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略) 环境空气开展实时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3、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对水环境影响:

1、项目周边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

2、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农地;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周边农地作农肥。

(三)对声环境影响:

1、本项目位于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5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项目区距离G215线最近的距离约为400m,距离高速公路(高架桥)约300m,本其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很小,周边无大型工矿企业,无大的噪声源排放,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本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固废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控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区要采取建设围墙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在站场洒水、控制进入项目区车辆时速、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降低场区扬尘的产生。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制要求。

(三)、合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四)、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填埋,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索 引 号*-/2022-*公开目录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市水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发布日期**
名称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文号主 题 词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拟对景东县大

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

传 真:0879-*

通讯地址:景东彝族自治县气象路27号

邮编:*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景东县大量山水库工程

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

景东彝族自治县大朝山东镇人民政府

云南 (略)

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坝址地理坐标:东经100°39′56″,北纬24°04′00″。水库坝址以上径流面积 2.56 km2,年径流总量306万m3。水库枢纽由拦河坝、溢洪道及导流输水隧洞及供水系统组成,拦河坝坝型为粘土心墙坝壳料坝,水库坝高32.80m,总库容53.74万m3,兴利库容26.31万m3,调洪库容14.49万m3,死库容12.94万m3,水库设计正常蓄水位2139.05m,校核洪水位2141.97m,死水位2130.27m。水库灌溉面积为1422亩,年供水量为77.68万m3,其中人饮设计供水量27.37万m3(农村人畜饮水保证率95%),农业灌溉设计供水量50.31万m3(农业灌溉供水保证率75%)。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临时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四个部分。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位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项目区属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施工期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项目运营期仅水库管理所有少量油烟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不设废气排放标准。

(二)对水环境影响:

1、大量山水库同时具备灌溉功能和人畜饮水功能,水库坝址处水质监测指标中除总氮外,其余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标准和表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标准,水质现状相对较好。

2、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运营期项目管理人员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本项目不设置污水排放标准。

(三)对声环境影响:

项目位于景东县大朝山东镇苍文村的湾水河上,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执行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区要采取建设围墙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在站场洒水、控制进入项目区车辆时速、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降低场区扬尘的产生。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制要求。

(三)、合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四)、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填埋,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

景东鑫源砂石料生产加工销售项目

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

景东鑫源沙厂

普洱 (略)

建设项目性质为新建,建设地点为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总占地面积约10005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堆场、加工区、成品堆场及废水沉淀区。加工区内建设有一条机制砂生产线,生产设备包括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洗砂机及输送带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加工废石3万吨。工程主要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和公用工程五个部分。

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颗粒物、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距离项目地最近的 (略) 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公布的景东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略) 环境空气开展实时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3、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对水环境影响:

1、项目周边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

2、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农地;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周边农地作农肥。

(三)对声环境影响:

1、本项目位于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5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项目区距离G215线最近的距离约为400m,距离高速公路(高架桥)约300m,本其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很小,周边无大型工矿企业,无大的噪声源排放,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本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固废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控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区要采取建设围墙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在站场洒水、控制进入项目区车辆时速、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降低场区扬尘的产生。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制要求。

(三)、合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四)、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填埋,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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