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对大气环境影响: 1、本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生产性粉尘颗粒物、堆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区加工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0.03t/a,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较小,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项目选址区域位于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根据距离项目地最近的 (略) 生态环境局景东分局公布的景东县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 (略) 环境空气开展实时自动监测数据显示,其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3、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中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对水环境影响: 1、项目周边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Ⅱ类水质标准。 2、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通过临时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于周边农地;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进入周边农地作农肥。 (三)对声环境影响: 1、本项目位于景东彝族自治县锦屏镇灰窑村大明树,所在区域属于声环境功能2类区。根据现场踏勘,项目50m范围内不存在居民点,项目区距离G215线最近的距离约为400m,距离高速公路(高架桥)约300m,本其受道路交通噪声影响很小,周边无大型工矿企业,无大的噪声源排放,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2、本项目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固废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固体废物控制要求,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率100%。 二、项目设计、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合理规划施工方案。施工期间应尽量避开雨季,防止水土流失,工程区要采取建设围墙隔离,加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采取在站场洒水、控制进入项目区车辆时速、物料采取遮盖等措施,降低场区扬尘的产生。 (二)、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即夜间22:00至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减振、限制作业时间等降噪措施,保证建筑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环境噪声排放限制要求。 (三)、合理处理施工产生的废水,设置沉淀池对施工废水、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以及项目施工场地的洒水抑尘等。 (四)、合理处置建筑垃圾,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和规范填埋,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