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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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东 (略) 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远高新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银英公路12号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清远高新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银英公路12号,总占地面积*.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平方米,现有项目年产铝型材*吨,其中33000吨尚未建设,均办理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手续。总投资为1450万元人民币,拟采用湿法处理工艺对广东 (略) 、广东 (略)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321-026-48,R)15000吨/年进行无害化及资源利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一次铝灰球磨筛分粉尘、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理废气、二次铝灰仓库仓储废气和运输废气。
一次铝灰球磨筛分粉尘经三面围蔽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项目“火花捕捉器+扁带除尘器(TA003)”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8m的排气筒(Q1)排放。
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理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粉尘,配料化浆、预脱氨、深度脱氨、缓冲槽和碱液喷淋工序产生的氨气,结晶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其中投料粉尘经密闭罩入口可通过式吊胶带处逸散后,无组织排放;化浆槽、脱氨槽、深度脱氨槽和缓冲槽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氨气经管道收集,采用1套“两级氨气吸收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Q32)排放;碱液喷淋工序产生的氨气由排气筒Q32有组织排放;硫酸雾经密闭抽风并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Q32有组织排放。
铝灰仓库产生的氨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采用1套“酸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Q33)排放。运输废气产生的CO、NOx和THC无组织排放。
项目一次铝灰球磨筛分粉尘、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理废气、仓储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等按相关要求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塔废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配料化浆工序,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
(三)噪声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为球磨机、冷却塔、筛分机等,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90dB(A)之间。经噪声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项目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 物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 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含氟污泥,其中含氟污泥固废属性暂不明确,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要求对含氟污泥进行鉴别,若判定含氟污泥属于危险废 物则须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否则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危险废 物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HW49含油废抹布、HW49废吨袋、HW48除尘铝灰,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 物仓库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广东 (略) 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 (略) 铝灰无害化及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清远高新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银英公路12号

建设单位

广东 (略)

项目概况

项 (略) 清远高新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银英公路12号,总占地面积*.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平方米,现有项目年产铝型材*吨,其中33000吨尚未建设,均办理了较为完善的环保手续。总投资为1450万元人民币,拟采用湿法处理工艺对广东 (略) 、广东 (略)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321-026-48,R)15000吨/年进行无害化及资源利用

环评机构

(略)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环境空气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气主要包括一次铝灰球磨筛分粉尘、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理废气、二次铝灰仓库仓储废气和运输废气。
一次铝灰球磨筛分粉尘经三面围蔽集气罩收集,依托现有项目“火花捕捉器+扁带除尘器(TA003)”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18m的排气筒(Q1)排放。
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理废气主要包括投料粉尘,配料化浆、预脱氨、深度脱氨、缓冲槽和碱液喷淋工序产生的氨气,结晶工序产生的硫酸雾。其中投料粉尘经密闭罩入口可通过式吊胶带处逸散后,无组织排放;化浆槽、脱氨槽、深度脱氨槽和缓冲槽均为密闭设备,产生的氨气经管道收集,采用1套“两级氨气吸收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的排气筒(Q32)排放;碱液喷淋工序产生的氨气由排气筒Q32有组织排放;硫酸雾经密闭抽风并引至“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排气筒Q32有组织排放。
铝灰仓库产生的氨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采用1套“酸液吸收塔”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Q33)排放。运输废气产生的CO、NOx和THC无组织排放。
项目一次铝灰球磨筛分粉尘、二次铝灰无害化处理废气、仓储废气、颗粒物、锰及其化合物等按相关要求排放。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根据《报告书》,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塔废水、车间及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配料化浆工序,生产过程中无废水排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量。
(三)噪声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为球磨机、冷却塔、筛分机等,噪声源等效声级在70-90dB(A)之间。经噪声消声、减震、隔声等措施,项目北面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项目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 物
根据《报告书》,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 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和含氟污泥,其中含氟污泥固废属性暂不明确,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要求对含氟污泥进行鉴别,若判定含氟污泥属于危险废 物则须交由有相关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否则按一般固废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处理。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垃圾。
危险废 物主要有:HW08废矿物油、HW49含油废抹布、HW49废吨袋、HW48除尘铝灰,依托现有项目危险废 物仓库暂存,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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