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合盛气体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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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建合盛气体有限公司煤气化项目规划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略) 的“ (略) 煤气化项目”位于连江县坑园镇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为*㎡。为推动公司安全、环保、高效发展,利用原有用地的空隙区域,在满足规范前提下,新增及变更如下建构筑物:

  变更危废仓库位置:原危废仓库距离北侧输煤栈桥安全距离不足,调整布局位置,且调整后符合防火间距等规范。

  新增建筑物:1.干冰车间,用地面积228㎡;2.氪氙精制厂房,用地面积658.75㎡;

  新增构筑物:1.3#转运站,用地面积72.96㎡;2.管廊,用地面积471㎡;3.一期贫氪氙粗制区域,用地面积97.1㎡;4.一期贫氪氙液体缓存加压气化区域,用地面积124.97㎡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0.74、建筑系数44.95%、绿地率12%,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等要求,建筑退间距等均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规划总平面图

  2.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0日

   (略) 的“ (略) 煤气化项目”位于连江县坑园镇可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总用地面积为*㎡。为推动公司安全、环保、高效发展,利用原有用地的空隙区域,在满足规范前提下,新增及变更如下建构筑物:

  变更危废仓库位置:原危废仓库距离北侧输煤栈桥安全距离不足,调整布局位置,且调整后符合防火间距等规范。

  新增建筑物:1.干冰车间,用地面积228㎡;2.氪氙精制厂房,用地面积658.75㎡;

  新增构筑物:1.3#转运站,用地面积72.96㎡;2.管廊,用地面积471㎡;3.一期贫氪氙粗制区域,用地面积97.1㎡;4.一期贫氪氙液体缓存加压气化区域,用地面积124.97㎡

  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容积率0.74、建筑系数44.95%、绿地率12%,通过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满足土地出让合同和《 (略)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13年本)》等要求,建筑退间距等均满足规范、规定要求。

  根据《 (略)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 (略) 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0日至2022年12月28日。

  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的,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地点:连江县凤城镇凤园路30号,邮编*。

  附注:

  1.附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书面反馈(申请)意见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

  3.书面意见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规划总平面图

  2.调整后规划总平面图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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