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12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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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0日-12月26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12月26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

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振宏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盈江县工业园区仕明组团

建设单位

盈江县振宏木材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盈江县工业园区仕明组团,项目占地面积 7217.35m 2,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目前实际设置1条刨光板生产线和1条家具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原木10000m3,年产刨光板约4000m3,家具料约3000m3;设置2座8组烘干烤窑,未设置锅炉房、展厅和办公楼;项目后期拟再新增1条指接板生产线;刨光板、指接板、家具料三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年加工原木17000m3,年产刨光板、指接板、家具料各 4000m3。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粉尘、少量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噪声等,施工污染源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刨光板、指接板、家具料生产加工产生的粉尘、烤窑烘干烟气、运输车辆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等;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锯条降温水、生活用水;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木屑、废胶水桶、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袋装、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

2、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

水降尘等。

4、优选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时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

5、及时清运施工、建筑垃圾,避免露天堆放;施工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木材加工无组织粉尘:刨花板生产线断料、去皮工序和家具料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湿度较大,通过半封闭厂房结构,上设彩钢瓦顶棚阻隔后自然沉降;刨花板开料工序设置 1 套双桶布袋除尘器收集开料粉尘;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2)木材加工有组织废气:刨花板生产线刨光、定长等工序,同指接板生产线齐头、疏齿、砂光等工序粉尘统一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3)木材烘干废气:木材烘干过程中有少量非*烷总烃从木材中挥发,烤窑顶部设置通风口,同木材烘干产生的水蒸气一并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4)烤窑烟气:2组烤窑产生烟气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烟囱排放。

(5)施胶废气:指接板生产线在施胶工序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6)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食堂油烟通过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以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带锯淋水,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职工生活用水排入化粪池发酵处理后,排入盈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生产机械设备的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固定,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运行、高噪声器械集中布置,设备采用软连接、减震垫、车间、厂区围墙;风机采取隔声罩壳、隔声小间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烤窑布袋除尘器回收烟尘、烤窑炉渣、废胶水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1)废木材边角料部分用于烤窑燃料,其余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周边木片加工单位。

(2)木屑粉尘统一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东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周边机制炭、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

(3)烤窑布袋除尘器回收烟尘及烤窑灰渣集中收集在烘干车间,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废胶桶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少量食堂泔水、废油脂企业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振宏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0日-12月26日。

联系电话:0692-*、*(政务服务大厅)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盈江县象城路下段勐腊派出所对面,永胜居委会旁,县交通局隔壁。

传真:0692-*邮编:*

德宏州生态环境局盈江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

公开表

项目名称

盈江县振宏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德宏州盈江县平原镇盈江县工业园区仕明组团

建设单位

盈江县振宏木材加工厂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宏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盈江县平原镇盈江县工业园区仕明组团,项目占地面积 7217.35m 2,本次为补办环评手续,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项目目前实际设置1条刨光板生产线和1条家具料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加工原木10000m3,年产刨光板约4000m3,家具料约3000m3;设置2座8组烘干烤窑,未设置锅炉房、展厅和办公楼;项目后期拟再新增1条指接板生产线;刨光板、指接板、家具料三条木材加工生产线,年加工原木17000m3,年产刨光板、指接板、家具料各 4000m3。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5%。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粉尘、少量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噪声等,施工污染源随施工期结束而消除。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刨光板、指接板、家具料生产加工产生的粉尘、烤窑烘干烟气、运输车辆汽车尾气以及食堂油烟等;项目运营期用水环节主要为锯条降温水、生活用水;项目噪声主要来自运输车辆噪声、生产设备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木屑、废胶水桶、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等。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砂石或废弃物,应当集中堆置于工地区域避风处,并采取下列扬尘防范措施:覆盖篷布、定期洒水降尘、袋装、减少堆放时间及堆存量。

2、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施工废水设置沉淀池,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和施工场地洒

水降尘等。

4、优选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午休时间、夜间进行施工作业及车辆运输作业。

5、及时清运施工、建筑垃圾,避免露天堆放;施工垃圾其中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部分,全部清运至当地建设部门的指定的地方集中堆存,严禁随意丢弃。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依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木材加工无组织粉尘:刨花板生产线断料、去皮工序和家具料生产线产生的颗粒物湿度较大,通过半封闭厂房结构,上设彩钢瓦顶棚阻隔后自然沉降;刨花板开料工序设置 1 套双桶布袋除尘器收集开料粉尘;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2)木材加工有组织废气:刨花板生产线刨光、定长等工序,同指接板生产线齐头、疏齿、砂光等工序粉尘统一经管道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3)木材烘干废气:木材烘干过程中有少量非*烷总烃从木材中挥发,烤窑顶部设置通风口,同木材烘干产生的水蒸气一并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4)烤窑烟气:2组烤窑产生烟气分别经2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烟囱排放。

(5)施胶废气:指接板生产线在施胶工序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物(非*烷总烃)以无组织形式外排。

(6)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食堂油烟通过设置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汽车尾气以无组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带锯淋水,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随职工生活用水排入化粪池发酵处理后,排入盈江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汽车、生产机械设备的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固定,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定期维修保养,避免设备故障运行、高噪声器械集中布置,设备采用软连接、减震垫、车间、厂区围墙;风机采取隔声罩壳、隔声小间等措施。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木材边角料、木屑粉尘、烤窑布袋除尘器回收烟尘、烤窑炉渣、废胶水桶以及员工生活垃圾等。

(1)废木材边角料部分用于烤窑燃料,其余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周边木片加工单位。

(2)木屑粉尘统一集中收集后,暂存项目东侧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周边机制炭、生物质颗粒加工企业。

(3)烤窑布袋除尘器回收烟尘及烤窑灰渣集中收集在烘干车间,由附近村民定期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4)废胶桶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单位。

(5)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其余无法回收部分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集中处置。少量食堂泔水、废油脂企业采用塑料桶分类收集后,按照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要求进行处置,不外排。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我单位报批的《盈江县振宏木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不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可以进行全文本公示。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报告表》提出的环保措施进行施工。我单位承诺填写的《信息公开表》情况属实。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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