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融泰和园商住小区)-2022-12-2018:47
建设项目规划公示(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融泰和园商住小区)-2022-12-2018:47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公 示 牌
建设单位或个人 | 内蒙古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融泰和园商住小区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情况 | 根据〔2022〕6号《 (略) (略) 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同意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规模包括:部分地下一层停车场、设备用房及戊类库房;2栋地上10层商业楼、1栋地上6层综合楼、2栋地上18层地下2层住宅楼、3栋地上15层地下1层商住楼、3栋地上11层连体1层商业商住楼、1栋地上11层连体1层局部3层商业商住楼、1栋地上4层住宅楼、1栋地上2层地下1层配套设施楼、1栋半地上1层商业及配套设施楼、1栋地上3层局部1层幼儿园、2处大门。 | |||||||
用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53976.8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约12.2万 平方米 | 其中地下 建筑面积 | 约2.2万 平方米 | |||
容积率 | 1.88 | 建筑密度 | 20.3% | 绿地率 | 25.01% | |||
公建配套要求 | 配套:配套用房1布置物业用房114.35平方米;配套用房2布置物业用房222.22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照料设施356.28平方米、社区及居民活动用房502.39平方米;4#楼裙房布置老年人日间照料照料设施354.76平方米;幼儿园含婴幼儿看护中心3372.46平方米;4#楼北布置公厕 60.68平方米、垃圾转运站65.14 平方米。 | |||||||
其他规划要求 | 根据清华斯维尔建筑日照分析软件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 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4.0.9条规定,结合本项目旧区改造实际情况,拟建居住建筑均满足东胜区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要求;拟建幼儿园含婴幼儿看护中心满足东胜区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要求;拟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满足东胜区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要求; 2.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对周边已建建筑和西侧批建建筑日照无影响。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监督电话:0477-*
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30日
建 设 项 目 规 划 公 示 牌
建设单位或个人 | 内蒙古 (略) | 建设项目名称 | 融泰和园商住小区 | 联系电话 | * | |||
项目情况 | 根据〔2022〕6号《 (略) (略) 规划管理委员会会议纪要》同意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建筑规模包括:部分地下一层停车场、设备用房及戊类库房;2栋地上10层商业楼、1栋地上6层综合楼、2栋地上18层地下2层住宅楼、3栋地上15层地下1层商住楼、3栋地上11层连体1层商业商住楼、1栋地上11层连体1层局部3层商业商住楼、1栋地上4层住宅楼、1栋地上2层地下1层配套设施楼、1栋半地上1层商业及配套设施楼、1栋地上3层局部1层幼儿园、2处大门。 | |||||||
用地面积 | 净用地面积:53976.8平方米 | 总建筑面积 | 约12.2万 平方米 | 其中地下 建筑面积 | 约2.2万 平方米 | |||
容积率 | 1.88 | 建筑密度 | 20.3% | 绿地率 | 25.01% | |||
公建配套要求 | 配套:配套用房1布置物业用房114.35平方米;配套用房2布置物业用房222.22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照料设施356.28平方米、社区及居民活动用房502.39平方米;4#楼裙房布置老年人日间照料照料设施354.76平方米;幼儿园含婴幼儿看护中心3372.46平方米;4#楼北布置公厕 60.68平方米、垃圾转运站65.14 平方米。 | |||||||
其他规划要求 | 根据清华斯维尔建筑日照分析软件提供的日照分析报告: 1.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4.0.9条规定,结合本项目旧区改造实际情况,拟建居住建筑均满足东胜区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要求;拟建幼儿园含婴幼儿看护中心满足东胜区冬至日日照3小时的要求;拟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满足东胜区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要求; 2.拟建建筑建设前后对周边已建建筑和西侧批建建筑日照无影响。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要求,我局将该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现场和网络同时公示。凡与以上申请事项之间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在项目公示期间(2022年12月2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凭身份证或单位证明等有效证件向本局提出申述(申述材料采用书面形式),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监督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东胜区分局
监督电话:0477-*
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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