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繁盛电镀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温州市繁盛电镀有限公司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将《 (略) (略) 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浙江创泷 (略)
4、验收生产概况: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略) 生产正常,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均正常运行。本项目生产工况≥75%。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气、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水)及生活废水。本项目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生活废水分质处理。本项目所在电镀基地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已建有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不设独立的电镀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分类分质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水收集池后通过基地架空管网送至基地废水处理厂,由基地废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基地废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2万t/d,运行负荷率约81.7%。
本企业的废水收集管道设置为4条: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管、含氰废水管、综合废水管。其中,氰化氢废气吸收废水进入含氰废水管,酸雾废气吸收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并设有相应的4个废水收集池(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各类废水收集管线采取架空管道经收集后进入厂区的废水各废水收集池内。各类污水管线已明确标志,标识不同颜色。不同水质的废水通过不同管道输送至基地内的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独立的生活污水排污系统 (略) 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主要产生综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含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喷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共设置2套电镀废气处理装置(其中1套为综合废气处理装置、1套为含氰废气处理装置),5套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装置,1套颗粒物废气处理装置。
企业对电镀自动线废气进行全封闭收集,电镀手动线部分密闭、部分半密闭及加盖收集废气的装置,都保持负压状态。综合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含氰废气经NaClO+NaOH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拉丝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主要产生交通运输移动源(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不完全逃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
①全自动电镀线已紧贴生产线密封,封闭高度至镀槽底部,均已PVC板作为密封的挡板,进出口位置均设置门窗。
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已紧贴生产线密封,操作区设置操作口,操作口下方挡板已密封,均已PVC板作为密封的挡板。
③交通运输移动源使用优质燃料,燃烧完全,减少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电镀槽液、废渣(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活性炭、漆渣、化学品容器、废离子交换树脂、粉尘、废退镀液(含废渣等)和生活垃圾。
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粉尘收集后出售相关企业与私人,综合利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退镀液(含废渣等)、废电镀槽液、废渣(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活性炭、漆渣、化学品容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废退镀液(含废渣等)、废电镀槽液、废渣(过滤残渣、滤芯等)已委托平阳县 (略) 处置,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已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并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活性炭、化学品容器、漆渣、委托浙江中环 (略) 收运;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已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并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略) 仰义街道后京电镀基地28号地块
四、附件:
创泷检〔2022〕竣字第1 (略) (略) 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 (2).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日
(略) (略)
2022年12月3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南》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等文件规定, (略) (略) 组织成立验收工作组进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将《 (略) (略) 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含验收监测(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略) 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2、建设单位: (略) (略)
3、验收服务单位:浙江创泷 (略)
4、验收生产概况:验收监测期间, (略) (略) 生产正常,废气、废水处理设备均正常运行。本项目生产工况≥75%。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生产废水(包括前处理废水、含氰废气、含镍废水、综合废水和废气吸收废水)及生活废水。本项目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生活废水分质处理。本项目所在电镀基地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已建有集中的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不设独立的电镀废水处理设施,污水分类分质收集后进入厂区废水收集池后通过基地架空管网送至基地废水处理厂,由基地废水处理厂统一集中处理,基地废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为1.2万t/d,运行负荷率约81.7%。
本企业的废水收集管道设置为4条: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管、含氰废水管、综合废水管。其中,氰化氢废气吸收废水进入含氰废水管,酸雾废气吸收废水进入综合废水,并设有相应的4个废水收集池(前处理废水、综合废水、含氰废水、含镍废水),各类废水收集管线采取架空管道经收集后进入厂区的废水各废水收集池内。各类污水管线已明确标志,标识不同颜色。不同水质的废水通过不同管道输送至基地内的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瓯江。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独立的生活污水排污系统 (略) 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及治理措施: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主要产生综合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含氰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喷漆烘干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共设置2套电镀废气处理装置(其中1套为综合废气处理装置、1套为含氰废气处理装置),5套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装置,1套颗粒物废气处理装置。
企业对电镀自动线废气进行全封闭收集,电镀手动线部分密闭、部分半密闭及加盖收集废气的装置,都保持负压状态。综合废气经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含氰废气经NaClO+NaOH溶液喷淋吸收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喷漆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拉丝废气经旋风除尘处理后引至25米高空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主要产生交通运输移动源(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收集不完全逃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氰化氢)。
①全自动电镀线已紧贴生产线密封,封闭高度至镀槽底部,均已PVC板作为密封的挡板,进出口位置均设置门窗。
②半自动电镀生产线已紧贴生产线密封,操作区设置操作口,操作口下方挡板已密封,均已PVC板作为密封的挡板。
③交通运输移动源使用优质燃料,燃烧完全,减少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采用隔声效果良好的实体墙、隔声玻璃,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产生废电镀槽液、废渣(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活性炭、漆渣、化学品容器、废离子交换树脂、粉尘、废退镀液(含废渣等)和生活垃圾。
粉尘、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粉尘收集后出售相关企业与私人,综合利用;贮存过程满足相应的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退镀液(含废渣等)、废电镀槽液、废渣(过滤残渣、滤芯等)、废活性炭、漆渣、化学品容器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36号)进行管理,废退镀液(含废渣等)、废电镀槽液、废渣(过滤残渣、滤芯等)已委托平阳县 (略) 处置,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已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并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废活性炭、化学品容器、漆渣、委托浙江中环 (略) 收运;设专用危废储存间,无露天堆放,并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已做好暂时储存管理工作及防雨防渗,并已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2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略) 仰义街道后京电镀基地28号地块
四、附件:
创泷检〔2022〕竣字第1 (略) (略) 年电镀加工小五金1000吨及新增退镀线的技术改造项目 (2).pdf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12月30日至2022年2月1日
(略) (略)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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