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2年12月15日关于建设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2022年12月15日关于建设环评文件拟批准意见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
1 | 宁波 (略) 石碶街道建筑垃圾分拣、处理项目 | (略) 海曙区石碶街道星光村光文路南侧 | 宁波 (略) | —为加强所在区域建筑垃圾的管理,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在星光村光文路南侧承办了装潢垃圾中转站(石碶街道星光垃圾分类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并交由宁波 (略) 进行管理经营。根据《 (略)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筑(装修、...[显示全部]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
2 | (略) 年预拌商品混凝土 60 万立方米项目 | (略) 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 | (略) | — (略) 原有项目共审批有两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后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需要提高设备混凝土生产能力。因此企业投资495万元,淘汰现有2台预拌混凝土搅拌机,新购置两台更先进产能更大的预拌混凝...[显示全部]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显示全部] |
3 | (略) 年产30万件液压阀项目 | (略) 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 19 号 | (略) | — (略) 因业务发展需要,企业租 (略) (略) 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19号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029.3平方米,进行液压阀的生产,并且投资150万元,建设年产30万件液压阀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显示全部]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显示全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通讯地址: (略) 海曙区蓝天路201号6楼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 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 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
1 | 宁波 (略) 石碶街道建筑垃圾分拣、处理项目 | (略) 海曙区石碶街道星光村光文路南侧 | 宁波 (略) | —为加强所在区域建筑垃圾的管理,海曙区石碶街道办事处于2015年在星光村光文路南侧承办了装潢垃圾中转站(石碶街道星光垃圾分类处置综合利用中心),并交由宁波 (略) 进行管理经营。根据《 (略) 海曙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筑(装修、...[显示全部]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 |
2 | (略) 年预拌商品混凝土 60 万立方米项目 | (略) 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 | (略) | — (略) 原有项目共审批有两条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年生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后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要,需要提高设备混凝土生产能力。因此企业投资495万元,淘汰现有2台预拌混凝土搅拌机,新购置两台更先进产能更大的预拌混凝...[显示全部]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显示全部] |
3 | (略) 年产30万件液压阀项目 | (略) 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 19 号 | (略) | — (略) 因业务发展需要,企业租 (略) (略) 海曙区龙观乡龙兴路19号的闲置厂房作为生产厂房,总建筑面积为2029.3平方米,进行液压阀的生产,并且投资150万元,建设年产30万件液压阀项目,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3...[显示全部] | — | —建设单位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纳入污水管网,危险固废委托相关资质单位处置...[显示全部]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15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海曙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4-*/* 传真:0574-*
通讯地址: (略) 海曙区蓝天路201号6楼
听证权利告知: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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