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中广核新奇特(扬州)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云母带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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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中广核新奇特(扬州)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云母带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云母带项目

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中央西路18号

中广核新奇特(扬州) (略)

扬州 (略)

本项目扩建6条云母带生产线及辅助设施,新增建筑物位于西厂区,占地面积2.1万㎡,建筑面积约6000m2,厂区主要为5#车间、地下*苯储罐、职工活动楼、办公楼及门卫组成,其中5#车间中设置配料搅拌区、浸胶复合区、烘干区、配电房、卫生间等。

我局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宝应县曹 (略) ,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曹 (略) 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浸胶复合、烘干等工序产生的*苯、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包装、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本项目以5#车间及*苯储罐区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

  通讯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5000吨云母带项目

宝应县曹甸镇工业集中区中央西路18号

中广核新奇特(扬州) (略)

扬州 (略)

本项目扩建6条云母带生产线及辅助设施,新增建筑物位于西厂区,占地面积2.1万㎡,建筑面积约6000m2,厂区主要为5#车间、地下*苯储罐、职工活动楼、办公楼及门卫组成,其中5#车间中设置配料搅拌区、浸胶复合区、烘干区、配电房、卫生间等。

我局于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0日在宝应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建设项目排水系统。本项目生活废水与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至宝应县曹 (略) ,接管水质执行宝应县曹 (略) 接管标准。

2、合理布局厂区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必要的消声、隔声、减振以及密封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值要求,夜间不得生产。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废气处理方案,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排气筒设置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浸胶复合、烘干等工序产生的*苯、非*烷总烃排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包装、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等要求,并落实相关安全、消防防范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5、按《 (略) 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

6、本项目以5#车间及*苯储罐区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存在或规划、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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