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风景名胜区汤头温泉疗养院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恒山风景名胜区汤头温泉疗养院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根据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
联系电话:0352-*
邮 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恒山风景名胜区汤 (略) 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 浑源县王庄堡镇汤头村北约30m处(汤 (略) 内) | 浑源县 (略) | 山西 (略) | 本项目位于浑源县王庄堡镇汤头村北约30m处(汤 (略) 内),本项目占地面积40048.29m2,总投资15908.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9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堂服务中心1291.58m2; (略) 13个1306.78m2;室内温泉847.47m2;泉宫住宿5149.8m2;长租理疗公寓1100m2;温泉服务中心1481.48m2;餐厅服务中心1186.64m2;湖中茶餐厅208.49m2;连廊386.53m2;洗衣间98.82m2;锅炉房153.79m2;大门51.5m2;木构架小屋88m2;室外温泉配套用房64m2,连386.53m2。地下建筑面积1675.78m2,主要包括温泉水处理间495.24m2;污水处理站292.8m2;其他设备间887.74m2;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物料使用防尘布进行遮盖存放;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要定期洒水压尘,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置。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2台1.4MW的燃气热水锅炉,一台用于项目热水供应及泡池维温,一台用于冬季供暖,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 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温泉原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系统和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建筑内专用烟道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2)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200t/d,采用“初级沉淀+二级AO+MBR膜+活性碳过滤器+臭氧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唐河,废水排放必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设置一座150m3的事故水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进入事故水池暂存,待污水站正常运行后逐步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至唐河,确保不会对唐河造成不利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村庄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根据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浑源县恒山南路
联系电话: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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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恒山风景名胜区汤 (略) 改造工程项目(一期) | 浑源县王庄堡镇汤头村北约30m处(汤 (略) 内) | 浑源县 (略) | 山西 (略) | 本项目位于浑源县王庄堡镇汤头村北约30m处(汤 (略) 内),本项目占地面积40048.29m2,总投资15908.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的0.9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大堂服务中心1291.58m2; (略) 13个1306.78m2;室内温泉847.47m2;泉宫住宿5149.8m2;长租理疗公寓1100m2;温泉服务中心1481.48m2;餐厅服务中心1186.64m2;湖中茶餐厅208.49m2;连廊386.53m2;洗衣间98.82m2;锅炉房153.79m2;大门51.5m2;木构架小屋88m2;室外温泉配套用房64m2,连386.53m2。地下建筑面积1675.78m2,主要包括温泉水处理间495.24m2;污水处理站292.8m2;其他设备间887.74m2;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施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边界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物料使用防尘布进行遮盖存放;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要定期洒水压尘,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时清运,送至当地建筑垃圾场填埋处置。二、运营期:(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新建2台1.4MW的燃气热水锅炉,一台用于项目热水供应及泡池维温,一台用于冬季供暖,产生的烟气经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设施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必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1929-2019)表3 中的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温泉原水处理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系统和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放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GB18918-2002)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餐饮油烟经集气罩、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建筑内专用烟道排放,餐饮油烟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2)水污染防治措施:设置地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规模为200t/d,采用“初级沉淀+二级AO+MBR膜+活性碳过滤器+臭氧消毒”处理工艺,经处理的废水排入唐河,废水排放必须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要求;设置一座150m3的事故水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进入事故水池暂存,待污水站正常运行后逐步处理达标后再外排至唐河,确保不会对唐河造成不利影响。。(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村庄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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