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新民市梁山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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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2年12月21日拟作出新民市梁山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梁山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设项目

(略) 梁山镇大獾洞村境内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辽宁 (略)

项 (略) 梁山镇大獾洞村境内,总投资813万元,本 (略) 梁山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进行扩容,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后, (略) 生活垃圾不再进行填埋,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筑加高垃圾坝,新增垃圾填埋区扩容部分防渗系统,增加导气井高度,新建锚固沟,设置防飘散网、垃圾坝外侧边坡防护挡、挡土墙等。工程拟将垃圾填埋区最大设计填埋高度加高3米,建成后总库容约为*立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300吨/日。目前,垃圾填埋区最大设计填埋高度已加高约2米,库容已达*立方米。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后,将2023年堆存的生活垃圾逐步焚烧消解,预计于2025年6月前全部焚烧消解后开展封场工作。

批准

1、大气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物料临时堆放场覆盖防尘网,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填埋废气、渗滤液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工程填埋过程采取分区、分块作业,填埋区四周设置环场防飘散网;做到随填随压、逐日覆土填埋;对作业面、道路及取土场进行洒水降尘,填埋场边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填埋过程粉尘污染。垃圾运输车采用密闭型自卸车运输,防止垃圾散落对沿线村庄产生不利环境影响。

工程填埋区随压随喷植物除臭剂,填埋废气通过石笼收集后,经火炬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

2、水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运营期废水为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通过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规模为200吨/日,处理工艺为“均质+外置MBR+NF”)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后,采用安装有GPS定位系统的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排放口(已安装监控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吉康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治理措施:项目工程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夜间不进行填埋作业等措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栅渣和污泥、废滤膜和生活垃圾等。污水处理站栅渣和污泥、生活垃圾等在垃圾填埋区一期工程进行填埋处理,废滤膜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5.生态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填埋场封场系统包括导排层、防渗层、保护层、排水层和植被层,封场时表面进行覆土,上层为营养土覆盖层,选用草皮或浅根作物进行生态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封场后应继续进行填埋气体导排、渗滤液导排和处理、环境与安全跟踪监测等运行管理,直至填埋体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2年12月2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梁山垃圾填埋场扩容工程建设项目

(略) 梁山镇大獾洞村境内

(略) 环境卫生管理处

辽宁 (略)

项 (略) 梁山镇大獾洞村境内,总投资813万元,本 (略) 梁山垃圾填埋场一期工程进行扩容,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后, (略) 生活垃圾不再进行填埋,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筑加高垃圾坝,新增垃圾填埋区扩容部分防渗系统,增加导气井高度,新建锚固沟,设置防飘散网、垃圾坝外侧边坡防护挡、挡土墙等。工程拟将垃圾填埋区最大设计填埋高度加高3米,建成后总库容约为*立方米,设计处理规模为300吨/日。目前,垃圾填埋区最大设计填埋高度已加高约2米,库容已达*立方米。 (略) 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行后,将2023年堆存的生活垃圾逐步焚烧消解,预计于2025年6月前全部焚烧消解后开展封场工作。

批准

1、大气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施工期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物料临时堆放场覆盖防尘网,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抑尘等措施,降低施工扬尘的影响。

工程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粉尘、填埋废气、渗滤液处理车间产生的废气。工程填埋过程采取分区、分块作业,填埋区四周设置环场防飘散网;做到随填随压、逐日覆土填埋;对作业面、道路及取土场进行洒水降尘,填埋场边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降低填埋过程粉尘污染。垃圾运输车采用密闭型自卸车运输,防止垃圾散落对沿线村庄产生不利环境影响。

工程填埋区随压随喷植物除臭剂,填埋废气通过石笼收集后,经火炬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

2、水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运营期废水为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通过现有渗滤液处理车间(处理规模为200吨/日,处理工艺为“均质+外置MBR+NF”)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标准要求后,采用安装有GPS定位系统的专用车辆运输至指定排放口(已安装监控设施), (略) 政污水管 (略) 吉康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治理措施:项目工程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夜间不进行填埋作业等措施。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污水处理站栅渣和污泥、废滤膜和生活垃圾等。污水处理站栅渣和污泥、生活垃圾等在垃圾填埋区一期工程进行填埋处理,废滤膜经收集后由厂家回收。

5.生态环境影响治理措施:工程填埋场封场系统包括导排层、防渗层、保护层、排水层和植被层,封场时表面进行覆土,上层为营养土覆盖层,选用草皮或浅根作物进行生态恢复,改善生态环境。封场后应继续进行填埋气体导排、渗滤液导排和处理、环境与安全跟踪监测等运行管理,直至填埋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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