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2022年12月21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能(福州) (略)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1-*、*(传真)
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鼓楼区环保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政编码:*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国能(福州) (略)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 | (略) 江阴半岛东南端、江阴镇东南2.8km处,现有一期厂区西侧 | 国能(福州) (略) | (略) (略) | 建设2×2200t/h级超超临界燃煤锅炉+2×660MW超超临界抽凝供热煤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对储煤场进行封闭改造,配套建设原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尿素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2500m3)等设施;厂内外煤炭输送系统、卸煤码头、危废暂存间、各类废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工程;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已完成环评手续,可确保同步建成、同步投产。项目位于现有工程红线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527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2%,新增定员106人。建设工期36个月,计划2025年12月底投产。本次评价不包括电力送出系统、厂外供水管、厂外供热管网工程等。 | 一、废气处理措施:(1)锅炉烟气:锅炉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CR组合脱硝技术,综合脱硝效率≥85%;除尘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湿法脱硫协同除尘,综合除尘效率≥99.976%;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9.45%,锅炉烟气通过高度210m的烟囱排放,烟气排放口安装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及烟气量等烟气各辅助参数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采取上述措施后,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符合超低排放标准(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对现有工程露天煤堆场进行封闭改造,并配备喷淋抑尘系统、水力清扫系统等措施;转运站设置全密封式导料槽(无排气筒),并配有泡沫干雾一体机;碎煤机室内的筛碎系统设置2套多管除尘器,并配有泡沫抑尘设施,采用多管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煤仓间、石灰石粉仓等顶部设置静电除尘器;飞灰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渣仓采用湿式排渣系统;石子煤系统的石子煤斗配套水喷雾除尘装置;飞灰库装车卸料时,通过灰库下的干灰散装机伸缩头与密封灰罐车接口严密结合,避免冒漏灰,并通过散装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过滤排放。原煤从码头至厂区煤场全部采用封闭的输煤栈桥。 二、废水处理措施:(1)废水做到“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按排水水质设置独立的处理系统。(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含煤废水、含泥废水、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冲渣水、化水车间反洗排水、酸碱废水、锅炉非经常性排水、锅炉酸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和温排水。输煤系统冲洗和主厂房冲洗的煤泥废水经一期已建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反渗透浓水水经超滤、反渗透处理后浓水排至复用水池回用作为脱硫工艺水,剩余部分淡水排至净水站重复利用。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较为清洁,直接排至厂区化学水池重复利用。捞渣机及渣沟冲洗用水,由于高温蒸发及炉渣带走消耗22.5m3/h,剩余部分废水经新增的澄清池和高效浓缩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捞渣机及渣沟冲洗用水,不外排。含泥废水经新增的处理能力25m3/h含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净水站。脱硫废水经送低温烟气浓缩减量和高温烟道蒸发,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反洗排水较为清洁,直接排至厂区新增的净水站,重复利用。酸碱废水来源于化水车间离子交换器再生酸碱废水,经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0m3/h)处理后排至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锅炉非经常性排水属锅炉检修废水,为间歇性少量排水,依托一期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采取经pH调节、絮凝、反应、澄清、最终中和后回收利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锅炉酸洗废水是锅炉启用清洗和运行锅炉周期清洗时排放的酸洗废水,约5年一次,每次排水量约500m3,依托一期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定期抽至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抽至复用水池,回用于其他喷洒水、冲洗水,不外排。对主变压器区雨水进行收集,进入2#事故油池经隔油预处理后进入现有工程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抽至复用水池回用。温排水控制要求:温升及水量:按照预测时最小热负荷工况进行控制,即:夏季全厂(一期+二期)温排水水量≤71.5m3/s、温升≤6.05℃,冬季温排水水量≤46.7m3/s、温升≤9.5℃。余氯:调整优化电解装置电流、控制次氯酸钠加药量,确保温排口余氯排放量<0.1mg/L。 三、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采取如下措施:(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的生态和资源损失,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如:尽量选择低潮位施工、降低施工期悬浮物搅动等;(2)对于项目运营产生的不可逆生态损害,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海洋生态补偿金,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海洋生态损失进行补偿;(3)针对项目产生的海洋生态损害特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工作。 四、固体处置措施:设置灰库、渣仓、石膏贮存间、石子煤罐,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煤泥污泥脱水后混入原煤燃烧;废布袋(储运工程)、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500m2),可满足危险废物暂存需求。SCR系统废催化剂、废铅蓄电池更换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修废矿物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油泥、实验室废液、包装袋、废弃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噪声防治措施:(1)有效的措施是在噪声源上控制,在定购设备时,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国家已将噪声作为产品出厂检验的硬性指标,而对于必不可少的高噪设备在订货时应同时定其配套降噪措施。(2)在进行厂区平面布局设计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高噪设备相对集中在厂区中间,并与办公区、员工休息区之间隔开一定距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设备噪声的衰减。 (3)厂房隔声:要求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引风机、锅炉排汽及各类泵均布置在专用厂房构筑物内。厂房建筑设计中,对噪声比较大的车间的门窗选用吸声性能较好的材料,降低室内混响叠加噪声,金属轻质墙体和屋顶需隔声加强,确保隔声量不低于30dB(A);汽机间和锅炉房等声源集中的车间要进行降噪设计,采用隔声门窗、吸声材料、用密封条密封防噪。这些措施的隔声效果一般可达到20dB(A)以上。 在强噪声源厂房内设置值班隔声室,要装双层门窗,墙面、屋顶要铺设吸声材料等;这样可方便操作人员在工作间小憩,以尽量减少接受强噪声危害的时间,同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4)对汽轮发电机组、给煤机等加装隔声罩。(5)对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在不影响其检修散热的条件下,选用相应的吸声、隔声材料做成消声器、隔声罩等,冷风段管道和支管进行隔声包扎。(6)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将排汽噪声控制在100dB以下,此外运行中尽量减少排汽次数,并尽可能避免在夜间排汽。(7)烟道设计做到布置合理,流通顺畅,减少空气动力噪声。(8)汽水管道设计做到合理布置,流道顺畅,并考虑减振降噪措施。合理选择各支吊架型式并合理布置,降低气流和振动噪声。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以减轻泵的振动噪声经管道传播。(8)减振措施:对于高噪声的设备如锅炉风机等基础做减振处理;带式输送机固定受料点处采用缓冲辊组;在落煤管、落煤斗煤流冲击较大的部位,采用抗冲击陶瓷复合衬板,提高耐磨性能、降低噪声;设备与地面或楼板连接处应采用隔振基础或弹性软连接的减振装置,减少振动和设备噪声传播;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以减少泵的振动和噪声经管道传出;有周期性机械振动的部分与其它部分脱离布置。(9)切实维持各类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厂界噪声超标。(10)加强操作人员个人保护,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11)建设单位需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并在厂界有居民存在的西侧设置长度为400m、高度为12m声屏障,确保隔声量不小于15dB(A),以达到厂界达标;主厂房周边种植灌木及其乔木多层林带;空地种植草坪以起吸声作用。 六、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酸碱罐区、次氯酸钠罐区、柴油罐区已分别设置20m3、20m3、3900m3的围堰;新建的尿素罐区设置150 m3的围堰,并设置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及自动喷淋系统;主变压器区内增设100m3的2#事故油池,用于新增主变压器区或汽轮机组泄漏时废油的暂存,在厂区雨水泵房北侧新增建设1#事故应急池(2500m3),可以满足全厂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东部片区拟设置20000m3事故应急池,项目可通过切换阀门将事故废水导入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单位在投产前应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将本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纳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内。 七、地下水保护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相应的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主要通过张贴公告、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的方式开展环评公众参与。张贴公告、报纸公示和网上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国能(福州) (略)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1日-2022年12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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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ttp://**.cn
通讯地址: (略) 鼓楼区环保 (略) 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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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 备注 |
国能(福州) (略) 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 | (略) 江阴半岛东南端、江阴镇东南2.8km处,现有一期厂区西侧 | 国能(福州) (略) | (略) (略) | 建设2×2200t/h级超超临界燃煤锅炉+2×660MW超超临界抽凝供热煤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硝、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对储煤场进行封闭改造,配套建设原水系统、化水处理系统、灰库、渣仓、石灰石粉仓、尿素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2500m3)等设施;厂内外煤炭输送系统、卸煤码头、危废暂存间、各类废水处理站依托现有工程;项目配套供热管网已完成环评手续,可确保同步建成、同步投产。项目位于现有工程红线范围内,不新增占地,工程总投资*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527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2%,新增定员106人。建设工期36个月,计划2025年12月底投产。本次评价不包括电力送出系统、厂外供水管、厂外供热管网工程等。 | 一、废气处理措施:(1)锅炉烟气:锅炉烟气脱硝采用低氮燃烧+SCR组合脱硝技术,综合脱硝效率≥85%;除尘采用低低温静电除尘+湿法脱硫协同除尘,综合除尘效率≥99.976%;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工艺,脱硫效率≥99.45%,锅炉烟气通过高度210m的烟囱排放,烟气排放口安装烟尘、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及烟气量等烟气各辅助参数的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采取上述措施后,锅炉烟气中烟尘、SO2、NOX排放浓度符合超低排放标准(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汞及其化合物、烟气黑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中表2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粉尘污染防治措施:对现有工程露天煤堆场进行封闭改造,并配备喷淋抑尘系统、水力清扫系统等措施;转运站设置全密封式导料槽(无排气筒),并配有泡沫干雾一体机;碎煤机室内的筛碎系统设置2套多管除尘器,并配有泡沫抑尘设施,采用多管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煤仓间、石灰石粉仓等顶部设置静电除尘器;飞灰库顶部设置布袋除尘器;渣仓采用湿式排渣系统;石子煤系统的石子煤斗配套水喷雾除尘装置;飞灰库装车卸料时,通过灰库下的干灰散装机伸缩头与密封灰罐车接口严密结合,避免冒漏灰,并通过散装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过滤排放。原煤从码头至厂区煤场全部采用封闭的输煤栈桥。 二、废水处理措施:(1)废水做到“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按排水水质设置独立的处理系统。(2)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含煤废水、含泥废水、反渗透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冲渣水、化水车间反洗排水、酸碱废水、锅炉非经常性排水、锅炉酸洗废水、初期污染雨水、含油废水、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和温排水。输煤系统冲洗和主厂房冲洗的煤泥废水经一期已建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反渗透浓水水经超滤、反渗透处理后浓水排至复用水池回用作为脱硫工艺水,剩余部分淡水排至净水站重复利用。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较为清洁,直接排至厂区化学水池重复利用。捞渣机及渣沟冲洗用水,由于高温蒸发及炉渣带走消耗22.5m3/h,剩余部分废水经新增的澄清池和高效浓缩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捞渣机及渣沟冲洗用水,不外排。含泥废水经新增的处理能力25m3/h含泥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净水站。脱硫废水经送低温烟气浓缩减量和高温烟道蒸发,实现脱硫废水零排放。反洗排水较为清洁,直接排至厂区新增的净水站,重复利用。酸碱废水来源于化水车间离子交换器再生酸碱废水,经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能力50m3/h)处理后排至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锅炉非经常性排水属锅炉检修废水,为间歇性少量排水,依托一期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采取经pH调节、絮凝、反应、澄清、最终中和后回收利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锅炉酸洗废水是锅炉启用清洗和运行锅炉周期清洗时排放的酸洗废水,约5年一次,每次排水量约500m3,依托一期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回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复用水池,用于输煤系统、主厂房冲洗和捞渣机及渣沟冲洗水用水,不外排。初期雨水定期抽至含煤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抽至复用水池,回用于其他喷洒水、冲洗水,不外排。对主变压器区雨水进行收集,进入2#事故油池经隔油预处理后进入现有工程含油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抽至复用水池回用。温排水控制要求:温升及水量:按照预测时最小热负荷工况进行控制,即:夏季全厂(一期+二期)温排水水量≤71.5m3/s、温升≤6.05℃,冬季温排水水量≤46.7m3/s、温升≤9.5℃。余氯:调整优化电解装置电流、控制次氯酸钠加药量,确保温排口余氯排放量<0.1mg/L。 三、海洋生态保护措施: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生态影响,采取如下措施:(1)对项目施工可能造成的生态和资源损失,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与管理,如:尽量选择低潮位施工、降低施工期悬浮物搅动等;(2)对于项目运营产生的不可逆生态损害,要求建设单位按要求缴纳海洋生态补偿金,采用增殖放流等方式对海洋生态损失进行补偿;(3)针对项目产生的海洋生态损害特征,加强海洋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工作。 四、固体处置措施:设置灰库、渣仓、石膏贮存间、石子煤罐,灰渣、脱硫石膏、石子煤综合利用;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污泥和煤泥污泥脱水后混入原煤燃烧;废布袋(储运工程)、废超滤膜、废反渗透膜、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依托现有工程危废暂存间(500m2),可满足危险废物暂存需求。SCR系统废催化剂、废铅蓄电池更换后直接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机修废矿物油、含油废水处理设施油泥、实验室废液、包装袋、废弃含油抹布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噪声防治措施:(1)有效的措施是在噪声源上控制,在定购设备时,应尽量选用低噪设备,国家已将噪声作为产品出厂检验的硬性指标,而对于必不可少的高噪设备在订货时应同时定其配套降噪措施。(2)在进行厂区平面布局设计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使高噪设备相对集中在厂区中间,并与办公区、员工休息区之间隔开一定距离,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设备噪声的衰减。 (3)厂房隔声:要求汽轮机、发电机、磨煤机、给煤机、送风机、引风机、锅炉排汽及各类泵均布置在专用厂房构筑物内。厂房建筑设计中,对噪声比较大的车间的门窗选用吸声性能较好的材料,降低室内混响叠加噪声,金属轻质墙体和屋顶需隔声加强,确保隔声量不低于30dB(A);汽机间和锅炉房等声源集中的车间要进行降噪设计,采用隔声门窗、吸声材料、用密封条密封防噪。这些措施的隔声效果一般可达到20dB(A)以上。 在强噪声源厂房内设置值班隔声室,要装双层门窗,墙面、屋顶要铺设吸声材料等;这样可方便操作人员在工作间小憩,以尽量减少接受强噪声危害的时间,同时要加强个人防护措施。(4)对汽轮发电机组、给煤机等加装隔声罩。(5)对于风机、水泵、空压机等设备在不影响其检修散热的条件下,选用相应的吸声、隔声材料做成消声器、隔声罩等,冷风段管道和支管进行隔声包扎。(6)在锅炉排汽口安装高效排汽消声器,将排汽噪声控制在100dB以下,此外运行中尽量减少排汽次数,并尽可能避免在夜间排汽。(7)烟道设计做到布置合理,流通顺畅,减少空气动力噪声。(8)汽水管道设计做到合理布置,流道顺畅,并考虑减振降噪措施。合理选择各支吊架型式并合理布置,降低气流和振动噪声。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以减轻泵的振动噪声经管道传播。(8)减振措施:对于高噪声的设备如锅炉风机等基础做减振处理;带式输送机固定受料点处采用缓冲辊组;在落煤管、落煤斗煤流冲击较大的部位,采用抗冲击陶瓷复合衬板,提高耐磨性能、降低噪声;设备与地面或楼板连接处应采用隔振基础或弹性软连接的减振装置,减少振动和设备噪声传播;各种泵的进、出口均采用减振软接头,以减少泵的振动和噪声经管道传出;有周期性机械振动的部分与其它部分脱离布置。(9)切实维持各类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设备运转不正常时造成厂界噪声超标。(10)加强操作人员个人保护,减少噪声对工作人员的伤害。(11)建设单位需对主要噪声设备进行减振、隔声、消声处理,并在厂界有居民存在的西侧设置长度为400m、高度为12m声屏障,确保隔声量不小于15dB(A),以达到厂界达标;主厂房周边种植灌木及其乔木多层林带;空地种植草坪以起吸声作用。 六、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酸碱罐区、次氯酸钠罐区、柴油罐区已分别设置20m3、20m3、3900m3的围堰;新建的尿素罐区设置150 m3的围堰,并设置氨气泄漏报警装置及自动喷淋系统;主变压器区内增设100m3的2#事故油池,用于新增主变压器区或汽轮机组泄漏时废油的暂存,在厂区雨水泵房北侧新增建设1#事故应急池(2500m3),可以满足全厂事故状态下事故废水的暂存要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东部片区拟设置20000m3事故应急池,项目可通过切换阀门将事故废水导入公共事故应急池;建设单位在投产前应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将本项目环境应急预案应纳入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环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内。 七、地下水保护措施: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根据防渗参照的标准和规范,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相应的防渗措施,并设置地下水监控井。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主要通过张贴公告、网上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的方式开展环评公众参与。张贴公告、报纸公示和网上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电话、传真、信件或邮件。建设单位编制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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