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2〕211号

(略) 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请示》(石大工信商务发〔2022〕10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1-*-13-01-*

三、建设地点: (略) 大武口区长胜煤炭加工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工程:拆除地磅及回填砂砾130m3、西侧广场房屋拆除45㎡。

广场铺装工程:铺装花岗岩地面2606.4㎡、回填种植土300m3、花岗岩道牙100m、新建花池4座(120m)、铁艺围栏116m、H=1.2m卵石墙砌筑50m、异形文化石1座、热熔标线1530㎡。

景观工程:3.4×4.6×6m张拉膜景观凉棚3个、党建小品(艺术造型)1处、钢结构背景(艺术造型)1处、景观高杆灯1个、健身器材1项、景观墙及墙体彩绘92㎡、钢制宣传栏30.6㎡。

建筑工程:新建钢结构临时用房156.6㎡/1栋及室内水、暖、电配套工程、光伏组件15块。

室外工程:室外De63给水管25m、室外1.6×1.6水表井2座、D300室外钢筋砼排水管140m、De110室外聚*烯HDPE排水管10m、D1.0排水检查井8座。(详细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建设计概算或审定的工程概算表)。

五、2022年开工,2023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244.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2.91万元,其他费用19.78万元,预备费11.6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度第四批一般债务资金。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八、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审定概算表-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doc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石大发改审发〔2022〕211号

(略) 大武口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的请示》(石大工信商务发〔2022〕109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2211-*-13-01-*

三、建设地点: (略) 大武口区长胜煤炭加工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拆除工程:拆除地磅及回填砂砾130m3、西侧广场房屋拆除45㎡。

广场铺装工程:铺装花岗岩地面2606.4㎡、回填种植土300m3、花岗岩道牙100m、新建花池4座(120m)、铁艺围栏116m、H=1.2m卵石墙砌筑50m、异形文化石1座、热熔标线1530㎡。

景观工程:3.4×4.6×6m张拉膜景观凉棚3个、党建小品(艺术造型)1处、钢结构背景(艺术造型)1处、景观高杆灯1个、健身器材1项、景观墙及墙体彩绘92㎡、钢制宣传栏30.6㎡。

建筑工程:新建钢结构临时用房156.6㎡/1栋及室内水、暖、电配套工程、光伏组件15块。

室外工程:室外De63给水管25m、室外1.6×1.6水表井2座、D300室外钢筋砼排水管140m、De110室外聚*烯HDPE排水管10m、D1.0排水检查井8座。(详细的建设内容及工程量,建设计概算或审定的工程概算表)。

五、2022年开工,2023建成投入使用。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概算总投资244.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2.91万元,其他费用19.78万元,预备费11.6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2021年度第四批一般债务资金。

七、项目实施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楼堂馆所,不得建设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严禁搭车建设办公用房和超标准建设业务、技术、服务用房等。

八、你单位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建设项目“四制”管理规定及执行《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2018年16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从严控制概算投资,认真组织做好固定资产统计入库相关工作,履行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做到安全生产“三同时”,监督施工方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


附:工程审定概算表


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工程审定概算表-长胜煤炭加工区东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doc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