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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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情况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度广西食品 (略) 示范县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2〕1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 版)》的要求,鹿寨县食品安全办组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鹿寨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县食品安全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2-*,0772-*;邮箱:*@*26.com。

邮寄地址:鹿寨县鹿寨镇西闸塘路5 (略) 场监管局402室,邮编:*。


附件:鹿寨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自评报告




鹿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度广西食品 (略) 示范县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2〕1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 版)》的要求,鹿寨县食品安全办组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鹿寨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县食品安全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2-*,0772-*;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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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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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县食品安全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2-*,0772-*;邮箱:*@*26.com。

邮寄地址:鹿寨县鹿寨镇西闸塘路5 (略) 场监管局402室,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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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2月15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2022年度广西食品 (略) 示范县跟踪评价工作的通知》(桂食安办〔2022〕16 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考核评价标准细则(2020 版)》的要求,鹿寨县食品安全办组织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鹿寨县巩固广西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进行全面自查。现将自评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县食品安全办反馈意见建议。

电话:0772-*,0772-*;邮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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