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齐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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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齐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齐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坑镇角祥路102号2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格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略) (略) 东坑镇角祥路102号2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地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3°1"7.140”,东经113°55"37.308”),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1MW1M0N。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从事吸塑包装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产品包装盒103.6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吸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塑胶片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齐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2-12-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受理号(号)*
项目名称东莞齐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东坑镇角祥路102号2号楼101室
建设单位东莞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格 (略)
项目概况东莞 (略) (略) (略) 东坑镇角祥路102号2号楼101室(项目所在地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坐标为:北纬23°1"7.140”,东经113°55"37.308”),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51MW1M0N。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2000m2;项目主要从事吸塑包装制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电子产品包装盒103.68吨。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吸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并在设备产污口处设置集气罩对废气进行收集,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项目塑胶片材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 (略) 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项目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项目员工生活垃圾须避雨集中堆放,统一由环卫部门运往垃圾处理场作无害化处理,日产日清,并要选择好垃圾临时存放地的位置,尽量避免垃圾散发的臭味逸散。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东莞齐丰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公示时间2022-12-21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湖直属分局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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