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华鑫学校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龙山县华鑫学校扩建项目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龙山县华鑫学校扩建项目地块面积为48215.41m2,原作为农业用地使用,现变更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摸清目标地块污染情况,科学有效地消除场地污染,确保场地及周边人群和环境的健康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经过一阶段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龙山县

龙山县华鑫学校扩建项目地块面积为48215.41m2,原作为农业用地使用,现变更为中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摸清目标地块污染情况,科学有效地消除场地污染,确保场地及周边人群和环境的健康安全,改善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土地使用权人应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地块经过一阶段全面调查,可以确定其现场和历史上均没有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地块无须开展第二阶段调查。

,龙山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