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雩阳府A区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平台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于都县雩阳府A区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平台公示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2016年第42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于都县雩阳府A区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于都县雩阳府A区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 (略) 于都县贡江北区古田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N:25°58′14.34386″,E:115°25′51.28466″

委托单位:赣州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97-*

公示内容:

(略) 自然资源厅2020年11月4日印发“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于都县2020年年度 (略)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的批复”(赣自然资征[2020]516号)中提出“一、同意于都县征收贡江镇古田村、上欧村、水南村、新地村、楂林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8.5439公顷(其中耕地4.7326公顷)。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0.000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8.5440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城镇村道路、医疗卫生、旅馆、教育、交通服务场站、公园与绿地、城镇住宅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后期变更使用提供依据。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遵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于2022年6月至8月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①地块现状和历史: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含耕地)使用,截止2022年6月现场踏勘为止,地块内现状为正在进行土地平整。②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和地表水体等。③工业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活动历史迹象。④资料收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⑤现场快检:本次在地块内及周边共布置6个现场快速监测点位(地块内5个,地块外1个),现场快检土壤重金属浓度均为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⑥佐证材料分析:本次在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共布置6个土壤表层样监测点(地块内5个,地块外1个),地块内土壤各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执行一类用地筛选值、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执行表2中相关标准。⑦人员访谈(2022年7月29日):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10份,均为熟悉该地块的居民及村委会、自然资源局及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在对地块历史和现状进行初步综合分析后,完成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位于于都县贡江北区古田东路东侧、马子口路南侧、站前南路北侧,贡江北区GB-37-05号地块,占地面积30599.34m2(约45.899亩),中心坐标N:25°58′14.34386″,E:115°25′51.28466″。调查地块原为调查地块原为古田村农村集体用地,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在2022年以前主要用于农业活动,至2022年6月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现状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地块范围内存在土方等。据悉,填方为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场地平整后的土石方,无工业固体废物,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地表水体、学校、幼儿园、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其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经详细调查,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无工业企业,周边未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根据现场采样检测数据结果可知,所有土壤表层样品中重金属、有机农药类的含量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商业、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和反馈。

,于都县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2016年第42号)、《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赣环土壤〔202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于都县雩阳府A区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于都县雩阳府A区建设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 (略) 于都县贡江北区古田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N:25°58′14.34386″,E:115°25′51.28466″

委托单位:赣州 (略)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97-*

公示内容:

(略) 自然资源厅2020年11月4日印发“ (略) 自然资源厅关于于都县2020年年度 (略) 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建新区)的批复”(赣自然资征[2020]516号)中提出“一、同意于都县征收贡江镇古田村、上欧村、水南村、新地村、楂林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8.5439公顷(其中耕地4.7326公顷)。另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0.000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8.5440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城镇村道路、医疗卫生、旅馆、教育、交通服务场站、公园与绿地、城镇住宅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地块后期变更使用提供依据。该地块拟规划为居住用地,故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遵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导则和相关规范,于2022年6月至8月开展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结论包括:①地块现状和历史:地块历史上作为农用地(含耕地)使用,截止2022年6月现场踏勘为止,地块内现状为正在进行土地平整。②敏感目标:地块周边500m范围内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和地表水体等。③工业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无工业企业活动历史迹象。④资料收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⑤现场快检:本次在地块内及周边共布置6个现场快速监测点位(地块内5个,地块外1个),现场快检土壤重金属浓度均为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⑥佐证材料分析:本次在地块内及地块周边共布置6个土壤表层样监测点(地块内5个,地块外1个),地块内土壤各重金属浓度均未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执行一类用地筛选值、六六六总量、滴滴涕总量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执行表2中相关标准。⑦人员访谈(2022年7月29日):本次调查共收到有效问卷10份,均为熟悉该地块的居民及村委会、自然资源局及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在对地块历史和现状进行初步综合分析后,完成最终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地块位于于都县贡江北区古田东路东侧、马子口路南侧、站前南路北侧,贡江北区GB-37-05号地块,占地面积30599.34m2(约45.899亩),中心坐标N:25°58′14.34386″,E:115°25′51.28466″。调查地块原为调查地块原为古田村农村集体用地,地块原土地性质为农用地,调查地块在2022年以前主要用于农业活动,至2022年6月现场踏勘时,调查地块现状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地块范围内存在土方等。据悉,填方为本地块及相邻地块场地平整后的土石方,无工业固体废物,该地块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主要为居民区、地表水体、学校、幼儿园、集中式引用水水源地,其潜在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经详细调查,本地块周边500米范围无工业企业,周边未曾发生过重大、特大污染事故。根据现场采样检测数据结果可知,所有土壤表层样品中重金属、有机农药类的含量 (略) 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调查结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本地块无需开展第二、第三阶段地块环境调查工作,本地块可作为商业、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1日-2023年1月18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者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和反馈。

,于都县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