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2-12-1215:31
关于2022年12月1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2-12-1215: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慧盛汽车家用高端用管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站前路16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购置双边手动开卷机、笼式储料仓、储料仓电机、高频焊接制管机组、电脑锯、下料架、二联体、储料仓翻转架等设备共36台(套)。建设汽车管型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管型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 (略) 污水管网覆盖该区域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 废气: 项目定径矫直时由于使用乳化液冷却高温工件而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 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2、家用电器配件装饰条370t/a、密封条145t/a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兴工路16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 (略) (略) 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兴工路16号,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 (略) 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挤出机、切割机、混料机等66台(套)设备,建设家用电器配件装饰条370t/a、密封条145t/a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家用电器配件装饰条370t/a、密封条145t/a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 (略) 政管网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经许郑河,最终纳污水体为新通扬运河,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挤出废气、切割粉尘、粉碎粉尘和危废暂存间异味。项目产生的挤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装置净化效率为90%;切割粉尘、粉碎粉尘经过脉冲袋式除尘进行处理,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装置净化效率为90%,经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经处理后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项目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3、新能源汽车耐高温电子元件用合金线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凤凰东路2-100号第3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泰州施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吨杜美丝、1500吨裸铜包钢线、1500吨热浸锡线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限值。 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4、铝制品机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华港镇李庄村4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数控车床、数控中心、钻床、加工中心、清洗机等设备,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并对厂房和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铝制品机加工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产铝制品10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 (略) 污水管网覆盖该区域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项目危废暂存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5、英杰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济川东路55号新金宝产业园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5.1亿元, (略) 海陵区济川东路55号新金宝产业园2号厂房,建筑面积10999平方米,拟采购注塑机、破碎机、丝印机、装配流水线等设备,并导入ERP、MES、WMS等数字化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英杰注塑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塑料件8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本项目注塑、冷却、开模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与丝印废气各自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从DA001排气筒(25m)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和未被收集的粉尘及有机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有组织粉尘、*烯腈、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标准。此外非*烷总烃排放量0.0202kg/t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低于0.3kg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烯腈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厂界非*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恶臭浓度、苯*烯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臭气浓度标准和表1、2中苯*烯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废包装材料回用于生产;粉尘收尘收集后定 (略) ;废丝网、废刮板、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油墨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2日-2022年12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204室
联系部门: (略) 海陵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慧盛汽车家用高端用管零部件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站前路16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购置双边手动开卷机、笼式储料仓、储料仓电机、高频焊接制管机组、电脑锯、下料架、二联体、储料仓翻转架等设备共36台(套)。建设汽车管型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6000吨管型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 (略) 污水管网覆盖该区域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 废气: 项目定径矫直时由于使用乳化液冷却高温工件而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 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2、家用电器配件装饰条370t/a、密封条145t/a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兴工路16号 |
建设单位 | 泰州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泰州 (略) (略) 海陵区海陵工业园区兴工路16号,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 (略) 场发展的需要,企业拟投资500万元,购置挤出机、切割机、混料机等66台(套)设备,建设家用电器配件装饰条370t/a、密封条145t/a生产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家用电器配件装饰条370t/a、密封条145t/a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来源于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接 (略) 政管网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尾水经许郑河,最终纳污水体为新通扬运河,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挤出废气、切割粉尘、粉碎粉尘和危废暂存间异味。项目产生的挤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15m高排气筒FQ-1排放,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装置净化效率为90%;切割粉尘、粉碎粉尘经过脉冲袋式除尘进行处理,收集效率为90%,废气处理装置净化效率为90%,经15m高排气筒FQ-2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过活性炭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FQ-1排放。经处理后的颗粒物、非*烷总烃排放浓 (略) 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相应标准,可实现达标排放。 噪声: 各类机械噪声通过采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并经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后,预计厂界各侧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固废: 项目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为一般工业固废,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
3、新能源汽车耐高温电子元件用合金线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凤凰东路2-100号第3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泰州施 (略) |
环评机构 | 南京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400吨杜美丝、1500吨裸铜包钢线、1500吨热浸锡线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接管标准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废气: 项目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相应标准限值。 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4、铝制品机加工生产线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华港镇李庄村4组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购置数控车床、数控中心、钻床、加工中心、清洗机等设备,利用公司现有厂房,并对厂房和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建设“铝制品机加工生产技改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产铝制品10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肥田, (略) 污水管网覆盖该区域后,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 项目危废暂存产生的有组织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标准;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 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区合理布局,同时增强厂房密闭性,采取建筑隔声等措施。项目噪声在采取降噪措施的情况下,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固废: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和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
5、英杰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 (略) 海陵区济川东路55号新金宝产业园2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苏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拟投资5.1亿元, (略) 海陵区济川东路55号新金宝产业园2号厂房,建筑面积10999平方米,拟采购注塑机、破碎机、丝印机、装配流水线等设备,并导入ERP、MES、WMS等数字化智能管理系统,建设英杰注塑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形成年产塑料件800万件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 本项目注塑、冷却、开模时产生的有机废气与丝印废气各自经集气罩收集后并入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从DA001排气筒(25m)排放。破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和未被收集的粉尘及有机废气呈无组织形式排放。本项目有组织粉尘、*烯腈、非*烷总烃的排放浓度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排放标准。此外非*烷总烃排放量0.0202kg/t产品,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单位产品非*烷总烃排放量低于0.3kg的要求;无组织颗粒物、*烯腈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限值;厂界非*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限值;恶臭浓度、苯*烯的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臭气浓度标准和表1、2中苯*烯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标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标准, (略) 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噪声: 项目噪声源经隔声、减振措施处理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各厂界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注塑工序;废包装材料回用于生产;粉尘收尘收集后定 (略) ;废丝网、废刮板、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油墨瓶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在采取上述分类处理处置措施后,项目固废“零”排放。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