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洪、院山片区1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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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洪、院山片区10个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成都 (略)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对高洪、院山片区10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基本情况

主要结论

1

成华区东方广益社区综合体及配套(综合编号:*6)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9组、院山社区5组,占地面积7188.46m2。地块原为居民住宅、农田和池塘。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为含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公厕、综合健身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略) 场、社区用房、日间照料中心、公交集中停靠站在内的社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

地块内及其周边用地历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2

成华区东方广益派出所及配套设施(综合编号:*3)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 (略) 山社区5组、高洪社区9组,占地面积2299.98m2,地块原为农田,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派出所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3

成华区东方广益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综合编号:*9)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9组,占地面积1920.42 m2,地块原为农田,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4

成华区东方广益二类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编号:*0)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 (略) 山社区4、6组以及高洪社区8、9组,占地面积38952.49m2;原为农田、居民区、学校、仓库、停车场、景观透水砖和纸盒生产用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5

成华区东方广益华月路东侧幼儿园项目(综合编号:*0)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 (略) 山社区6组,占地面积3484.25m2。地块原为农田、居民住宅用地、村道及仓储用地,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幼儿园。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6

成华区东方广益社区综合体及配套(综合编号:*7)地块

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9组,地块占地面积8666.19m2,地块原为农田、居民住宅用地及企业用地。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7

成华区东方广益公园绿地及配套设施(综合编号:*4)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9组,占地面积3394.24m2,地块原为农田、水塘、停车场及施工设备仓库用地,现为待建荒地,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公园绿地,拟建社区公园绿地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8

成华区东方广益幼儿园及配套设施(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组、9组)(综合编号:*8)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组、9组,占地面积4766.72m2,地块原为农用地、池塘、村道、停车场和施工设备仓库,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幼儿园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9

成华区东方广益商服兼住宅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综合编号:*0)地块

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华月路西侧,成宏路北侧),占地面积74068.30m2。地块原为农田、居民住宅用地、施工设备仓库及企业用地,其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范围内企业历史用地过程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紧邻的企业用地历史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涉及生产废水、废气的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安全有效处置,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调查过程未发现潜在污染风险,初步判断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10

成华区东方广益华月路东侧商业地块项目(综合编号:*5)地块

该地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华月路东侧,成宏路南侧),占地面积25338.86m2,原为居民区和农田、企业用地,2015年征收,2018年前后拆迁,现为待建荒地,规划用地类型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成都 (略) (略) 核工业辐 (略) ( (略) 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对高洪、院山片区10个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序号

地块名称

基本情况

主要结论

1

成华区东方广益社区综合体及配套(综合编号:*6)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9组、院山社区5组,占地面积7188.46m2。地块原为居民住宅、农田和池塘。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为含文化活动站、卫生服务站、公厕、综合健身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 (略) 场、社区用房、日间照料中心、公交集中停靠站在内的社区综合体及配套项目。

地块内及其周边用地历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2

成华区东方广益派出所及配套设施(综合编号:*3)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 (略) 山社区5组、高洪社区9组,占地面积2299.98m2,地块原为农田,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派出所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3

成华区东方广益运动场及配套设施(综合编号:*9)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9组,占地面积1920.42 m2,地块原为农田,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运动场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4

成华区东方广益二类住宅及配套设施项目(综合编号:*0)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 (略) 山社区4、6组以及高洪社区8、9组,占地面积38952.49m2;原为农田、居民区、学校、仓库、停车场、景观透水砖和纸盒生产用地,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5

成华区东方广益华月路东侧幼儿园项目(综合编号:*0)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 (略) 山社区6组,占地面积3484.25m2。地块原为农田、居民住宅用地、村道及仓储用地,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幼儿园。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6

成华区东方广益社区综合体及配套(综合编号:*7)地块

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9组,地块占地面积8666.19m2,地块原为农田、居民住宅用地及企业用地。该地块用地性质变更为服务设施用地。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7

成华区东方广益公园绿地及配套设施(综合编号:*4)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9组,占地面积3394.24m2,地块原为农田、水塘、停车场及施工设备仓库用地,现为待建荒地,地块规划用地类型为公园绿地,拟建社区公园绿地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8

成华区东方广益幼儿园及配套设施(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组、9组)(综合编号:*8)地块

该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8组、9组,占地面积4766.72m2,地块原为农用地、池塘、村道、停车场和施工设备仓库,其规划用地类型为服务设施用地,拟建幼儿园及配套设施。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用地历史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9

成华区东方广益商服兼住宅及其配套设施项目(综合编号:*0)地块

地 (略)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华月路西侧,成宏路北侧),占地面积74068.30m2。地块原为农田、居民住宅用地、施工设备仓库及企业用地,其规划为商业服务业设施兼容二类住宅用地。

地块范围内企业历史用地过程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地块紧邻的企业用地历史生产过程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储存和使用,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不涉及生产废水、废气的产生和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安全有效处置,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调查过程未发现潜在污染风险,初步判断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10

成华区东方广益华月路东侧商业地块项目(综合编号:*5)地块

该地 (略) 成华区龙潭街道高洪社区(华月路东侧,成宏路南侧),占地面积25338.86m2,原为居民区和农田、企业用地,2015年征收,2018年前后拆迁,现为待建荒地,规划用地类型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地块内及其周边历史企业均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均未列入重点监管单位名录或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历史生产不涉及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等,不涉及规模化养殖,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情况,地块内及其周边未发现疑似污染情形,现场XRF和PID快速检测结果进一步验证了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因此,本地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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