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湖南湘钢梅塞尔气体产品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潭水镇南山工 (略) 氧气厂区3#预留地内 |
环评机构 | (略) 蓝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7年,选 (略) 潭水镇南山工业区阳 (略) 厂区内。建设单位现建设有15000m3/h+26000m3/h空气分离装置+150TPD液化设备及其相应的配套公辅设施,现有项目以空气为主要原料,通过低温制冷分离出氧、氮、氩的气体产品。现有项目生产能力为压缩氧气41000Nm3/h,液氧51.25Nm3/h,压缩氮气60000Nm3/h,液氮91.74Nm3/h,压缩氩气1.92Nm3/h,液氩1500Nm3/h。现有项目为阳 (略) 配套工程项目,产品经管道直接供给阳 (略) 使用。 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址的南侧新增用地面积,建设“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套28000ASU制氧机组,由制氧机主厂房、高低压配电室、室外设备基础和管架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为12760m2,建筑物面积为1684.59m2,扩建项目生产能力为压缩氧气28000 Nm3/h、液氧280 Nm3/h、压缩氮气56000 Nm3/h、液氮1000Nm3/h、液氩1000 Nm3/h,压缩氩气1000Nm3/h,年工作天数约365天,每天24小时。项目总投资1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粉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到阳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排污渠,最后汇入潭水河。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产生的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运营期项目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项目为空气分离的物理过程,项目原料均取自环境空气,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余辅料、不产生化学反应。生产过程中精馏塔产生的污氮气,其主要成分为氮气、氧气等。污氮气一部分经加热后作为纯化工段的再生气,参与吸附剂再生后排放,一部分直接放空。纯化工段吸附剂主要吸附原料空气中的 CO2、碳氢化合物及水分,因此污氮气参与吸附剂再生后主要成分仍为氮气及空气中其他成分,故项目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6、运营期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水,排入阳 (略) 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中表3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主要水质控制指标要求后回用于阳 (略) 生产用水,不外排。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8、运营期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空气过滤器过滤网、过滤粉尘、分子筛纯化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吸附剂、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和废机油。空气过滤器过滤网、过滤粉尘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废吸附剂收集后委托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和废机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8日至2022年12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春城街道南新大道1 (略) 生态环境局阳春分局,邮编:*
联系电话:(0662)*
传 真:(06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潭水镇南山工 (略) 氧气厂区3#预留地内 |
环评机构 | (略) 蓝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2007年,选 (略) 潭水镇南山工业区阳 (略) 厂区内。建设单位现建设有15000m3/h+26000m3/h空气分离装置+150TPD液化设备及其相应的配套公辅设施,现有项目以空气为主要原料,通过低温制冷分离出氧、氮、氩的气体产品。现有项目生产能力为压缩氧气41000Nm3/h,液氧51.25Nm3/h,压缩氮气60000Nm3/h,液氮91.74Nm3/h,压缩氩气1.92Nm3/h,液氩1500Nm3/h。现有项目为阳 (略) 配套工程项目,产品经管道直接供给阳 (略) 使用。 建设单位拟在现有厂址的南侧新增用地面积,建设“湖南湘钢梅 (略) 阳江分公司关于配套阳春新钢铁高炉提高富氧工艺工程建设28000Nm3/h空分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扩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一套28000ASU制氧机组,由制氧机主厂房、高低压配电室、室外设备基础和管架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为12760m2,建筑物面积为1684.59m2,扩建项目生产能力为压缩氧气28000 Nm3/h、液氧280 Nm3/h、压缩氮气56000 Nm3/h、液氮1000Nm3/h、液氩1000 Nm3/h,压缩氩气1000Nm3/h,年工作天数约365天,每天24小时。项目总投资16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施工扬尘采取设置施工围蔽、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粉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砂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项目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到阳 (略) 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略)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排污渠,最后汇入潭水河。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经以上措施处理后,施工产生的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施工期的建筑废物运送至规定收纳场地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运营期项目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项目为空气分离的物理过程,项目原料均取自环境空气,生产过程中不添加其余辅料、不产生化学反应。生产过程中精馏塔产生的污氮气,其主要成分为氮气、氧气等。污氮气一部分经加热后作为纯化工段的再生气,参与吸附剂再生后排放,一部分直接放空。纯化工段吸附剂主要吸附原料空气中的 CO2、碳氢化合物及水分,因此污氮气参与吸附剂再生后主要成分仍为氮气及空气中其他成分,故项目无有毒有害气体排放。 6、运营期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循环水系统定期排水,排入阳 (略) 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钢铁工业废水治理及回用工程技术规范》(HJ2019-2012)中表3综合污水处理设施回用水主要水质控制指标要求后回用于阳 (略) 生产用水,不外排。 7、运营期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噪声综合防治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8、运营期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垃圾,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空气过滤器过滤网、过滤粉尘、分子筛纯化系统定期更换的废吸附剂、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含油废抹布和废机油。空气过滤器过滤网、过滤粉尘定期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理;废吸附剂收集后委托厂家回收利用;含油废抹布和废机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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