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2-2210:1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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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昆山市)-2022-12-2210:1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长裕精密制造(苏州)有限公司电缆生产项目

(略) 锦溪镇锦顺路258号2号房

长裕精密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昆山 (略)

年生产成套线束5万套、电线电缆200万米

1. 该项目实施后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 (略) 锦 (略) 集中处理, (略) 锦 (略) 接管标准。

2.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山 (略) 阀门及设备配件加工项目

(略) 张浦镇振新东路22号3号房

昆山 (略)

苏州绿 (略)

调整现有项目平面布置,将在3号房内的原有不锈钢接头生产线搬至2号房1楼;在3号房扩建阀门及设备配件80万只/年

1.冷却水和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冲床成型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基清洗剂擦拭和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 1、表2和表3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巴城镇2021年度水利工程项目

(略) 巴城镇

(略) 巴城镇 (略)

江苏金 (略)

拟实施巴城镇2021年度水利工程项目, (略) 巴城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环境整治工程:花园南河疏浚长约547米,清水路、荷花溇、横娄、西双泾、大夹河、西小泾、下娄梢、斗门泾、钱家娄、加泾河、石牛浜、季巷浜、同心河支河等13条河道综合整治总长度约9742米;(2)防洪除涝工程:雉城塘、张家港新建、改建挡墙合计长约3540米;(3)其他工程:红杨、黄金、南介溇、共幸、东泾、红旗等站闸配备排涝站发电机组6台。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设备、器械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洗,并设置清洗水收集沟,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淤泥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河道淤泥外运至淤泥堆场,堆放淤泥前须做好防渗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0512-*

邮箱:*@*63.com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长裕精密制造(苏州)有限公司电缆生产项目

(略) 锦溪镇锦顺路258号2号房

长裕精密制造(苏州)有限公司

昆山 (略)

年生产成套线束5万套、电线电缆200万米

1. 该项目实施后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 (略) 锦 (略) 集中处理, (略) 锦 (略) 接管标准。

2.挤出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烷总烃、氯化氢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和表3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2

昆山 (略) 阀门及设备配件加工项目

(略) 张浦镇振新东路22号3号房

昆山 (略)

苏州绿 (略)

调整现有项目平面布置,将在3号房内的原有不锈钢接头生产线搬至2号房1楼;在3号房扩建阀门及设备配件80万只/年

1.冷却水和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执行昆山 (略) 张浦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2.冲床成型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基清洗剂擦拭和机加工废气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颗粒物排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 1、表2和表3 标准。

3.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须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3

巴城镇2021年度水利工程项目

(略) 巴城镇

(略) 巴城镇 (略)

江苏金 (略)

拟实施巴城镇2021年度水利工程项目, (略) 巴城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水环境整治工程:花园南河疏浚长约547米,清水路、荷花溇、横娄、西双泾、大夹河、西小泾、下娄梢、斗门泾、钱家娄、加泾河、石牛浜、季巷浜、同心河支河等13条河道综合整治总长度约9742米;(2)防洪除涝工程:雉城塘、张家港新建、改建挡墙合计长约3540米;(3)其他工程:红杨、黄金、南介溇、共幸、东泾、红旗等站闸配备排涝站发电机组6台。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区域现有污水管道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设备、器械在指定区域进行清洗,并设置清洗水收集沟,废水经隔油、沉淀等预处理后回用,严禁直接排入周边地表水体,淤泥渗滤液经沉淀池沉淀后送污水处理厂处理。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施工扬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作业工艺,不得擅自从事夜间噪声作业,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及时收集清运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严禁乱丢乱弃。河道淤泥外运至淤泥堆场,堆放淤泥前须做好防渗措施。生活垃圾应定点收集存储,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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