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伽玛(威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渔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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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伽玛(威海)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渔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伽玛(威海) (略) 渔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渔具生产项目

(略) 张村镇珠江街-7-7号A1厂房一层

伽玛(威海) (略)

(略) 环境保 (略)

伽玛(威海) (略) (略) (略) 张村镇珠江街-7-7号A1厂房一层,租赁山东 (略) 现有厂房建设渔具生产项目,年产鱼竿25万支。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面积约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劳动定员共6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无食堂,无生活废气。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是烫芯、固化、调漆、拉漆、喷漆、烘干、段涂及危废暂存产生的VOCs,厂房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COD≤500mg/L,NH3-N≤45mg/L,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COD≤500mg/L、NH3-N≤45mg/L)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 (略) 高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海。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水磨机、精磨机等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预浸布边角料、废BOPP带、研磨沉淀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油漆桶、废稀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柜及喷淋塔废水、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伽玛(威海) (略) 渔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8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

通讯地址: (略) 文化中路5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渔具生产项目

(略) 张村镇珠江街-7-7号A1厂房一层

伽玛(威海) (略)

(略) 环境保 (略)

伽玛(威海) (略) (略) (略) 张村镇珠江街-7-7号A1厂房一层,租赁山东 (略) 现有厂房建设渔具生产项目,年产鱼竿25万支。本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地面积约5500平方米,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劳动定员共60人,实行单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d。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项目无食堂,无生活废气。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是烫芯、固化、调漆、拉漆、喷漆、烘干、段涂及危废暂存产生的VOCs,厂房的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配套的“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在污染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576t/a,主要污染物COD和NH3-N经化粪池处理后,COD≤500mg/L,NH3-N≤45mg/L,能够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COD≤500mg/L、NH3-N≤45mg/L)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 (略) 高区污水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海。经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污染物排海量很小,对海水环境影响很小;对地下水的影响方式主要为排污管道沿途下渗,项目在确保排水系统与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项目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废气处理设备配套的风机、水磨机、精磨机等备的运行噪声。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预浸布边角料、废BOPP带、研磨沉淀物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废油漆桶、废稀料桶、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喷涂柜及喷淋塔废水、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协议处理。项目固废均有合理的处置方式及处置途径,在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场地防渗的基础上,并做好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收集,并定期检查固体废物的存放容器,防止容器损坏而泄露的情况下,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的存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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