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调整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关于调整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29 22:31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29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2022-00371
  • 责任部门:

九发改价费字〔2022〕409号

(略) :

你院呈报的“关于申 (略) (略) 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略) 对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扩(改)建、设备购置和维修维护,同时对聘请护理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经成本监审、价格测算并经委价审会集体审议研究, (略) (略) 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自理区元/人·月

标准

项目

床位费

(元)

综合服务费(元)

设备维修费(元)

合计(元)

伙食费(元)

单人间

650

700

75

1425

双人间

520

700

75

1295

(二)介护区元/人·月

标准

项目

床位费

(元)

综合服务费(元)

设备维修费(元)

合计(元)

伙食费(元)

介护

一级

双人间

600

1350

75

2025

多人间

450

1350

75

1875

介护

二级

双人间

600

1550

75

2225

多人间

450

1550

75

2075

介护

三级

双人间

600

1750

75

2425

多人间

450

1750

75

2275

深度护理

双人间

600

面议

75

面议

多人间

450

面议

75

面议

备注

1. 综合服务费包括护理费;洗(烘)衣服、被褥及消毒费;每月免费提供20度电、2吨水;

2. 房间使用的空调、热水器按表计价,费用由使用人另行支付;

3. 伙食费按不盈利原则收取,并按月公布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调整后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可向下浮动,具体标准由 (略) 委托服务协议中商定,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未经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

上述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按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质价相符,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关联导读:
附件:
关于调整市社会福利院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2-08-29 22:31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8-29
  •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2022-00371
  • 责任部门:

九发改价费字〔2022〕409号

(略) :

你院呈报的“关于申 (略) (略) 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为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略) 对养老服务设施实施扩(改)建、设备购置和维修维护,同时对聘请护理人员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经成本监审、价格测算并经委价审会集体审议研究, (略) (略) 收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一)自理区元/人·月

标准

项目

床位费

(元)

综合服务费(元)

设备维修费(元)

合计(元)

伙食费(元)

单人间

650

700

75

1425

双人间

520

700

75

1295

(二)介护区元/人·月

标准

项目

床位费

(元)

综合服务费(元)

设备维修费(元)

合计(元)

伙食费(元)

介护

一级

双人间

600

1350

75

2025

多人间

450

1350

75

1875

介护

二级

双人间

600

1550

75

2225

多人间

450

1550

75

2075

介护

三级

双人间

600

1750

75

2425

多人间

450

1750

75

2275

深度护理

双人间

600

面议

75

面议

多人间

450

面议

75

面议

备注

1. 综合服务费包括护理费;洗(烘)衣服、被褥及消毒费;每月免费提供20度电、2吨水;

2. 房间使用的空调、热水器按表计价,费用由使用人另行支付;

3. 伙食费按不盈利原则收取,并按月公布开支情况,接受监督。

调整后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可向下浮动,具体标准由 (略) 委托服务协议中商定,除此以外不得收取未经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

上述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请按规定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做到质价相符,保护服务对象合法权益。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29日


关联导读:
附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