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宇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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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宇方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袁州区湖田镇坪田村1-11号(中心坐标东经114°19′52.118″,北纬27°45′29.537″)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安全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袁州区湖田镇坪田村1-11号(中心坐标东经114°19′52.118″,北纬27°45′29.537″),占地面积约1500m2。项目以水泥、钢筋、砂、石子、减水剂、水、机油等为原辅料,经钢筋加工、搅拌、组模与成型、养护、脱模、养护等工序达年产2000套预制电缆线水泥井盖、3000套预制圆井盖、3000套预制方井盖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仓库、机修车间、配套用房)、公用工程(给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搅拌配料用水、喷雾水、养护用水、运输车辆清洗水和生活用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用肥,对环境影响较小。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钢筋切割和焊接粉尘、运输扬尘、原料堆存、卸料粉尘、搅拌粉尘等。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钢筋切割、运输扬尘、原料堆存、卸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排放限值。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废水泥包装袋、沉淀池污泥、钢筋废料、残次品、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湖田镇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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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水泥预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袁州区湖田镇坪田村1-11号(中心坐标东经114°19′52.118″,北纬27°45′29.537″)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江西安全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 (略) (略) 袁州区湖田镇坪田村1-11号(中心坐标东经114°19′52.118″,北纬27°45′29.537″),占地面积约1500m2。项目以水泥、钢筋、砂、石子、减水剂、水、机油等为原辅料,经钢筋加工、搅拌、组模与成型、养护、脱模、养护等工序达年产2000套预制电缆线水泥井盖、3000套预制圆井盖、3000套预制方井盖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车间)、辅助工程(仓库、机修车间、配套用房)、公用工程(给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的1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管网,废水主要为搅拌配料用水、喷雾水、养护用水、运输车辆清洗水和生活用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用肥,对环境影响较小。生产废水经沉淀过滤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钢筋切割和焊接粉尘、运输扬尘、原料堆存、卸料粉尘、搅拌粉尘等。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器;钢筋切割、运输扬尘、原料堆存、卸料粉尘、搅拌粉尘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处理。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执行《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排放限值。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废水泥包装袋、沉淀池污泥、钢筋废料、残次品、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减振、隔声、降噪、加强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厂界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湖田镇人民政府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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