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泽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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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泽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泽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袁州医药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17.452″,北纬:27°55′3.589″)

建设单位

江西泽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袁州医药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17.452″,北纬:27°55′3.589″),占地面积约12399m2。项目以半成品废塑料片、废塑料原料等为原辅料,经初选、粗破、筛分、细破、清洗、甩干、风选、分选、包装等工序生产破碎料,经塑化挤出、冷却成型、切粒、送料及包装等工序生产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其中破碎料为6万吨/年,再生塑料颗粒为4万吨/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破碎料生产车间、2#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门卫)、公用工程(给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部分循环利用,部分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汇入袁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塑化挤出废气、烧网废气、清网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饮食油烟。塑化挤出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冷凝+蓄热式催化燃烧法”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烧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设计接入塑化挤出废气处理装置(冷凝+蓄热式催化燃烧法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清网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将清网间设置为密闭式等措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参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颗粒物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限值;NH3、H2S及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饮食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选杂质、风选杂质、分选杂质、废筛网、废烧网固废、废清网固废、废包装、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冷凝液、栅渣、污泥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粗破粉碎机、振动筛、细破粉碎机、甩干机、风选机、塑化挤出机、切粒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2#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袁州医药工业园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附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江西泽 (略) 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

通讯地址: (略) 袁州区袁州大厦7楼袁州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袁州医药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17.452″,北纬:27°55′3.589″)

建设单位

江西泽 (略)

环评机构

(略)

建设项目概况

本项目属新建项目,位于袁州医药工业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22′17.452″,北纬:27°55′3.589″),占地面积约12399m2。项目以半成品废塑料片、废塑料原料等为原辅料,经初选、粗破、筛分、细破、清洗、甩干、风选、分选、包装等工序生产破碎料,经塑化挤出、冷却成型、切粒、送料及包装等工序生产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再生资源,其中破碎料为6万吨/年,再生塑料颗粒为4万吨/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1#破碎料生产车间、2#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车间)、辅助工程(门卫)、公用工程(给水、供电、排水)、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等)。

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1.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通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部分循环利用,部分排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通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最终汇入袁河。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塑化挤出废气、烧网废气、清网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饮食油烟。塑化挤出废气产生的非*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冷凝+蓄热式催化燃烧法”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烧网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设计接入塑化挤出废气处理装置(冷凝+蓄热式催化燃烧法净化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再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清网废气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将清网间设置为密闭式等措施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引风机引至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饮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项目产生的非*烷总烃参 (略)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 1101.4—2019)表1、表2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烷总烃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颗粒物参照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限值;NH3、H2S及臭气浓度参照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饮食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初选杂质、风选杂质、分选杂质、废筛网、废烧网固废、废清网固废、废包装、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冷凝液、栅渣、污泥等。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设置。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粗破粉碎机、振动筛、细破粉碎机、甩干机、风选机、塑化挤出机、切粒机等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室内布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要求。应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最大程度防范事故情况造成的风险危害。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日常的生产管理和维护,降低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七)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

(八)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控制在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内。

(九)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根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本项目设置2#再生塑料颗粒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项目卫生环境防护距离内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敏感点,符合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你公司应配合袁州医药工业园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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